党的二十大提出“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教育,加快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发展素质教育,促进教育公平,加快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和城乡一体化,优化区域教育资源配置,强化学前教育、特殊教育普惠发展,坚持中阶段学校多样化发展,完善覆盖全学段学生资助体系。国家开发银行坚决贯彻落实国家资助政策,积极推进国家助学贷款工作,在教育部、财政部、人民银行、银保监会的支持和指导下,实现了对高校、科研院所、党校、行政学院、会计学院等各类院校,对全日制本专科生、研究生、预科生等各类学生的全覆盖,已累计发放国家助学贷款3167亿元,惠及家庭经济困难学生1801万人。今后,开发银行将坚定不移地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要求,深化与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合作,继续落实好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加大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支持力度,继续将国家助学贷款“好事办好”。
一、政策介绍
1.什么是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指国家开发银行等金融机构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含预科生)和在校生发放的、在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市、区)办理的助学贷款。生源地贷款为信用贷款,学生和家长(或其他监护人)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2.贷款期限
最长贷款期限:剩余学制加15年、最长不超过22年。
3.贷款利率
4.申贷金额及贷款用途
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含预科、高职、第二学士学位)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12000元,不低于1000元;全日制研究生(含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16000元,不低于1000元。学生申请的国家助学贷款优先用于支付在校期间学费和住宿费,超出部分可用于弥补日常生活费。学生应根据家庭经济状况确定申贷额度。
5.申贷材料
首次贷款需要材料:
(1)借款学生与共同借款人各自的身份证原件、户口簿原件,
(2)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原件,或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3)《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未通过预申请的学生还需要携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表》原件。
续贷需要材料:
(1)办理人本人的身份证原件;
(2)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签字的《申请表》原件。注意事项:如果需要更换新的共同借款人办理续贷,学生需要和新的共同借款人一同前往县级学生资助管理部门现场办理。
6.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申请学生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国籍: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学籍:被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科研院所、党校、行政学院、会计学院(学校名单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全日制新生(含预科生)或高校在读的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生;
户籍: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共同借款人户籍原则上均在本县(市、区);
家庭情况:诚实守信,遵纪守法;
信用:家庭经济困难,家庭所能获得收入不足以支持学生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
其他:当年没有获得其他国家助学贷款。
(2)共同借款人应符合以下条件:
与借款学生的关系:
原则上应为借款学生的父母;
如果借款学生父母由于残疾、患病等特殊情况丧失劳动能力或民事行为能力,可由借款学生其他近亲属作为共同借款人;
如借款学生为孤儿,共同借款人应为其监护人,或是自愿与借款学生共同承担还款责任的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年龄:如共同借款人不是学生父母或其监护人时,应为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其他:
未结清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或高校助学贷款)的借款学生不能作为其他借款学生的共同借款人;
二、申贷流程
1.预申请:
就读于普通高中和中职学校的学生,家庭的经济能力难以满足其大学在校期间的学习、生活基本支出的均可预申请,包括但不限于:高中阶段(含普通高中和中职学校)任一学年曾获得过国家助学金的学生(含应届毕业生和复读生)、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特困供养学生、孤儿、烈士子女、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等特殊困难群体以及高中(含中职)、县级(或高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2.申贷流程
(3)现场审查:首贷需要学生与共同借款人一起携带所需材料前往县级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办理手续;申请续贷的,学生或共同借款人一方携带所需材料前往现场办理手续。开展远程续贷的地区,学生可通过在线系统按提示办理。注意:如续贷时更换新共同借款人,需要学生和共同借款人一起前往现场办理续贷。
(4)签订合同:资料审查通过后,县级学生资助管理部门组织签订《借款合同》。注意:签订电子合同的同学,在贷款审批通过后可以登陆学生在线系统打印合同。
(5)请录入电子回执:到高校报到后,请高校经办老师在10月10日前登陆助学贷款信息管理系统录入电子回执。
注意:过时未录入回执,视同放弃本次贷款申请。
现场办理前要完成1、2步(若条件允许,也可商线级学生资助管理部门现场完成。
在县级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完成3、4步
在高校完成第5步
三、离校前需要办理毕业确认手续
学生:更新个人信息并提交
高校老师:系统内审核并打印《毕业确认表》告知学生注意事项
四、还款方式
1.什么时候开始还款,还本宽限期有多长?
学生在读期间利息全部由财政补贴。
学生毕业后不再继续攻读学位时,自毕业当年起自付利息,在5年还本宽限期内只需偿还利息,如毕业后剩余贷款期限小于5年,则按《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计划还款。毕业后,在还款期内继续攻读学位的借款学生,应在毕业当年的7月31日前向县级学生资助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供书面证明,审核通过后,可继续享受贴息和相应的还本宽限期,但贷款期限不延长。
2.2023年度阶段性政策
五、某合同还款计划示例
某位大一新生2022年申请一笔期限为17年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其大学学制为四年,还款计划如下:
六、还贷流程
2.正常还款:在11月1日至12月20日之间(最后一年为9月1日至9月20日之间),根据合同约定的结算账户类型选择支付宝网页版、支付宝APP、云闪付APP、代理结算银行APP进行还款,也可以前往就近县级学生资助管理部门或高校资助部门使用助学贷款专用POS机刷借记卡还款(请事先咨询是否提供POS机刷卡服务)。
七、注意事项
1.专升本、继续攻读研究生如何继续享受国家财政贴息?
(1)当您毕业后继续攻读学位需要调整还款计划继续享受财政贴息时,请您本人或共同借款人持录取通知书或其他证明材料在您毕业当年7月31日前,到县级学生资助管理部门门办理就学信息和还款计划变更。
2.如何更正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身份信息?
3.如需更换共同借款人,请按照以下流程办理:
(1)新签合同要更换共同借款人的,请在下一年度申请办理续贷时,您和新的共同借款人一起持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户口簿原件、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以及《申请表》原件前往县级学生资助管理部]办理。
(2)对过往已经生效的《借款合同》变更共同借款人的,需要您和新的共同借款人一起持双方身份证、户口簿前往县级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办理共同借款人变更手续。
4.国家助学贷款代偿资助政策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22]13号)和《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310号),对到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老工业基地等基层单位就业的中央高校应届毕业生实施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军士(原士官)、退役后复学或入学的高等学校学生实施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学费减免。
八、征信知识
为了提高金融机构贷后管理效率,防范信用风险,人民银行建立了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又称个人征信系统。征信系统以信用报告的形式存储了自然人办理和使用银行贷款、信用卡的情况。
个人信用报告包括哪些内容?
●首先是“您是谁”,包括姓名、身份证号码、家庭住址、工作单位等。
●其次是“您的信用历史”,包括个人贷款信息(贷款金额、期限、还款记录等),信用卡信息(授信额度、还款记录等)。
●最后是查询记录,哪些机构于何时查询过您的信用报告。
●随着征信系统的不断完善,信用报告还将采集其他领域与个人信用有关的信息,例如社保缴纳情况、公积金缴纳情况、法院民事判决、欠税以及个人支付水、电、煤气等公共事业费用的信息。
例:2010年,甲在A银行获得一笔8000元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2013年7月甲毕业后,认为自己已脱离学校,新的工作环境中无人知晓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还款状况,而且父母已移居,A银行难以联系其本人和共同借款人,因此,甲在2013年12月20日和2014年12月20日先后2次未偿还助学贷款利息,也未与A银行主动联系。2015年1月,甲所在单位准备派甲去外地学习培训,甲为此申办信用卡以备外地学习期间使用。当甲向B银行递交申请后,被告知因甲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存在长期拖欠记录,B银行拒绝了甲的信用卡申请。甲才得知个人征信系统已在全国联网运行,认识到按约还贷的重要性。随后,甲立即主动联系A银行,将拖欠的助学贷款本息全部结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