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外国语学校成立于2001年8月,是一所自筹资金的非营利性民办中学。学校位于常州市新北区。为更好地选拔优秀人才,充实学校教师队伍,优化师资结构,2024年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一)应届毕业生
1.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
2.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尚未就业的人员;
3.2022年1月1日以后毕业尚未就业的国(境)外留学研究生。
“尚未就业”是指报名时为失业状态。
(二)在职优秀教师
普通高校毕业,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已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且具备中小学二级及以上职称的优秀教师。
(三)高层次人才
报考人员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被列为省“人民教育家培养工程”培养对象;
2.具备省特级教师荣誉称号;
3.具备正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
4.具有博士学历学位。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热爱教育事业,思想品德良好,无违法犯罪记录,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具备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身体、心理条件和招聘岗位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详见岗位简介表)。
2.年龄35周岁以下(1989年3月14日以后出生),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博士研究生的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以下(1979年3月14日以后出生),被列为省“人民教育家培养工程”培养对象或具有省特级教师荣誉称号、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年龄可放宽至50周岁以下(1974年3月14日以后出生),户籍不限;
3.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须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应具备《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须学校盖章)。其他报考人员须于2024年3月27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方可报考;国(境)外留学人员须于2024年3月27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方可报考;
4.具备或正在申请岗位要求的相应学段及学科教师资格证书,高学段的教师资格可报考低学段的教师岗位。正在申请者须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科及学段的教师资格证书。
5.岗位要求英语专业四级及以上证书的,须于2024年3月27日前取得相应的合格证书。
6.岗位要求职称证书的,须于2024年3月27日前取得报名时提供职称证书(文件),证书的学段学科须与报考岗位匹配。
7.获得地市级相应学段、相应学科的教学能手、骨干教师及以上专业称号,或地市级相应学段、相应学科的教学评优课、基本功比赛一等奖及以上(含)的在职优秀教师,符合报考条件的高层次人才,可免理论考试(理论成绩与参加该学科理论考试者的最高分相同),直接进入课堂教学能力测试环节。其中有专业技能测试要求的学科,必须参加相应专业技能测试,根据成绩排名决定是否进入课堂教学能力测试环节。
8.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①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2024届毕业生;
②《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该回避的人员;
③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④报名时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
⑤在职教师中在原单位有过违反师德师风行为的人员。
三、报名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报名采用网络方式进行报名。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均通过网络进行。报名网址:
报名网址二维码:
2.在线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材料的原件照片:
①身份证;
②学历、学位证书、最高学历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③教师资格证;
④英语等级证书;
⑤普通高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须学校盖章)、《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若为网签协议可暂不提供),2023年毕业且毕业后从未落实工作或学习单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提供毕业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须学校盖章)、《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空白,若为网签协议须学校出具空白协议证明);
⑥国(境)外留学毕业生提供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证明;
⑦在校期间的奖学金、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称号及专业类竞赛获奖等证书;
⑧在职优秀教师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五级阶梯等荣誉证书或评优课、基本功获奖证书等;
⑨符合高层次人才报名条件的相应证明材料。
3.报考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人员要按岗位要求,真实、准确、完整、有效提交报考申请材料。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4.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初审。初审合格者,可在报名页面查看结果;审核不合格者,取消报考资格,不再另行通知。
5.本次公开招聘岗位开考比例为1:3。报名结束后,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将在简章发布网站公告核减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二)网上打印准考证
办公室:0519-85557800
联系人:欧老师、欧阳老师
四、考试办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方式,采取笔试和课堂教学能力测试相结合的办法。
(一)笔试
3.笔试成绩总分100分,合格线为50分。
(二)课堂教学能力测试
1.课堂教学能力测试人选
(1)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报考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课堂教学能力测试人选,若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参加课堂教学能力测试人选。
(2)课堂教学能力测试人选名单将在常州外国语学校网站上公布。
2.课堂教学能力测试内容
3.课堂教学能力测试总分为100分,合格线为70分。
(三)综合成绩计算
五、体检和考察
体检和考察工作由常州外国语学校组织实施。
在课堂教学能力测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综合成绩,按照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录用事业单位的通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由体检人选自理。因体检不合格或不按规定进行体检者的原因出现缺额时,在该岗位课堂教学能力测试合格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
根据考试和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原简章发布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
七、聘用
被聘用的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聘用)合同或协议的,由本人与原单位按照有关规定自行协商解除关系。考生应在单位通知报到后30日内携带解除关系证明到单位报到,逾期视同自动放弃聘用资格。试用期一年,试用期考核不合格则解除聘用合同。聘用审批完毕后不再递补。
八、监督管理
本次招聘全过程向社会公开,并接受监督。
九、其他事项
本次公开招聘的教师为民办性质,工资待遇参照常州外国语学校在岗教师标准,参加城镇职工企业养老保险,退休后享受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纳入社会化管理,享有职称评定、评优评先、培训进修等待遇。
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工资待遇面议。
十、本公告由常州外国语学校负责解释
常州外国语学校
2024年3月14日
江苏理工学院
2024年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公告
江苏理工学院是省教育厅主管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位于江苏省常州市中吴大道1801号。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充实人才队伍,优化师资结构,江苏理工学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优秀人才10名。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协作,敬业乐群、廉洁奉公。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年龄要求为:30周岁以下(199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5年以上专职辅导员工作经历的,放宽至35周岁(198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五)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须所在党组织出具的中共党员(中共预备党员)证明。
(六)取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和相应学位证书,国(境)外留学人员已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并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要求在高校就读期间担任主要学生干部1年(12个月)及以上。主要学生干部包括:班长(正、副)、团支部书记、党支部书记;院级团委、学生会、研究生会、社联正部长及以上学生干部;校团委、学生会、研究生会、社联副部长及以上学生干部,校级社团(协会)负责人。
2.有1年(12个月)及以上高校辅导员工作经历(须有所在单位人事部门证明)。
3.有3年(36个月)及以上企事业单位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经历。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是指在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担任专职书记、副书记,或在纪检和党办、组织(人事)、宣传、统战等党的工作部门中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或在工会、共青团、妇联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以及专职从事思想教育或职业道德建设工作(须有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和单位党组织证明)。
计算学生干部任职经历、工作经历的截止日期为公告发布之日。工作经历不含个人学生时期实习、兼职工作经历。
(七)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技能等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本次招聘的应届毕业生须于2024年8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2022年和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应届毕业生岗位。
(八)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
二、报名
应聘人员通过“江苏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均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名网址:
1.报名、照片上传:3月20日9∶00-4月9日16∶00;
2.资格初审:3月20日9∶00-4月10日16∶00;
3.陈述申辩:3月20日-4月11日期间9∶00-16∶00;
4.对初审异议的处理:3月30日9∶00-4月11日18∶00;
5.缴费确认:3月20日9∶00-4月12日12∶00。
(二)网上确认
(1)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节假日顺延)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招聘部门(单位)资格初审。
(2)本次公开招聘收取报名费100元,通过初审后的应聘人员进行网上支付,在网上缴纳报名费100元。通过初审并且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即报名成功。
(3)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要求缴纳报名费而未缴的视为报名无效。报考人员缴费成功后不退还报名费。
(三)网上打印准考证
(四)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X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学校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应聘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江苏理工学院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应聘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3.招聘岗位的笔试开考比例为1:3。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取消招聘岗位,并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和江苏理工学院人事处网站公告。
4.应聘人员只能从岗位表选择一个岗位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可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要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①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②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③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
④2024年8月31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一)考核科目为:笔试、面试、心理测试。
在笔试成绩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按拟聘用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不足1:3时,笔试合格人员全部进入面试。最后一名并列时,并列考生一并纳入面试人员名单。如有复审不通过人员,在笔试合格者中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复审通过者参加面试。
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笔试成绩在江苏理工学院人事处网站进行公布,应聘人员可凭身份证号查询。
3.心理测试:主要以在线答题或访谈形式测试应聘人员心理健康状态和素质能力。本项为考察项,不计入总成绩。
4.总成绩:应聘人员考核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按百分制计算,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如出现总成绩同分的情况,以面试成绩较高者为优先;如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均同分,采用面试加试确定排序。
(二)资格复审
面试前,江苏理工学院将对进入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应聘人员须提交下列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套以供核验:
1.有效身份证件。
3.所在党组织出具的中共党员(中共预备党员)证明。
4.主要学生干部证明:班级、院级主要学生干部经历须由学院党委(党总支)出具证明,校级主要学生干部经历须由校团委、学生管理部门出具证明。证明中须明确任职职务和任职起止年月(任职需满12个月)。
5.工作经历证明:高校工作经历由高校校级人事部门出具证明,企事业单位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经历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和单位党组织出具证明。证明中须明确岗位、职务和任职起止年月。
应聘人员提供的所有材料、各单位开具的考生证明材料均须真实有效,资格复审材料不全者、复审不通过者,取消考核资格。经查实有弄虚作假行为的,立即取消其应聘和录用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情节严重的,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诚信档案库。
四、体检、考察
考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计算方法确定应聘人员的总成绩,在各单项考试(测试)合格人员中,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考察,并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江苏理工学院人事处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岗位编号、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五、公示与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后,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拟聘用专职辅导员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一经聘用须在本校辅导员岗位服务5年以上(含试用期),服务期内不得调动或在校内交流到非辅导员岗位。
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学校有权取消聘用资格:①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在学校通知签订聘用合同后,不能按照学校要求签订聘用合同者;②有工作单位的人员在学校通知签订聘用合同后,不能按照学校要求与原单位解除聘用关系者;③未能按期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者。
因应聘人员考察或者体检不符合要求的,或拟聘用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或拟聘用人选明确放弃聘用的,或其他原因导致聘用岗位空缺时,由学校决定一次性递补。聘用审批或者备案后不再递补。
六、招聘政策咨询
江苏理工学院人事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七、招聘工作监督
江苏理工学院纪委监察机构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八、招聘工作举报
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
1.江苏省教育厅
举报信箱:jytrsc@ec.js.edu.cn,
2.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举报信箱:js_sydwgkzp@163.com,
九、技术支持
2024年3月19日
江苏先行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春季招聘
江苏先行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2016年2月,为隶属于武进区政府的区级综合性国有企业集团,注册资金13亿,信用评级AA+,主要履行融资、投资、交通水利工程建设及实体子公司资产管理等职能。根据工作需要,先行集团子公司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工作人员,具体事项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本次公开招聘16个岗位共25名人员,具体岗位详见附件1。
(二)基本条件
1、爱岗敬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较高的政治思想素质;
2、身体健康,性格开朗,积极上进,具备较好的团队协作意识和较强的沟通能力;
3、符合招聘岗位要求中所描述的各项条件,详见附件1;
5、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或曾被开除的人员;
(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报名时需提供下述材料:
(1)报名表1份;
(2)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信网学籍证明及近期1寸免冠彩照1张;
(3)报考岗位要求提供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可同时提供评审表和职称部门的发文)、职(执)业资格证书、各类获奖证书、业绩材料等;
三、考试办法
1、根据“公开招聘、择优录用、按岗招聘”的原则,本次公开招聘根据各岗位要求采取面试、以及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两种方式。根据应聘人员的成绩,择优录取拟录用人选。
2、报名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初审合格取得考试资格,初审结果可在报名网址上查询。
四、体检及考察
1、根据成绩排名以及期望薪酬等情况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对象按要求到指定医院参加健康体检。因工作需要,体检缺项者不予延长体检期,并视为体检不合格;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的,取消其拟聘用人员资格。
2、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背调,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其拟录用资格。
五、录用及薪酬待遇
2、薪酬待遇。视个人学习教育经历、从业经历及入职岗位等条件综合定薪;薪酬结构:基本年薪+绩效年薪+五险一金+公司福利;试用期工资按所录用单位的规定执行。
六、其他
1、被录用的社会在职人员,由本人与原单位按照有关规定自行解除劳动关系。
2、本招聘简章由常州市武进人力资源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0519-86529675金先生
附件1:2024年先行集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
附件2:2024年先行集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2024年常州市金坛区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公开招聘(编外用工人员简章)
为进一步加强文明城市建设和城市长效管理,提升城市服务水平,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和思想品德,品行端正,遵纪守法,作风正派,无违法犯罪记录及其他纪律处分。
2.具有金坛户籍。
3.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年龄在35岁及以下(1988年3月21日及之后出生),退役军人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83年3月21日及之后出生)。
4.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工作踏实,作风务实。有较好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和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工作踏实;身体健康,能长期在户外工作。
5.中共党员、退役军人,在同等条件下优先。
6.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咨询
2024年3月21日8:00至2024年3月29日18:00
2.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形式。
报名网址:
(二)笔试
(三)资格审查
资格复审合格,取得面试资格;资格复审不合格,取消面试资格。因资格复审出现面试人选缺额时,在报考同岗位的人员中按上述人选确定规则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面试
(五)综合成绩
报考人员各项成绩均按百分制折算后,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办法处理)。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70%的比例计算,出现同分者取面试高分者。
(六)体检
(七)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列为考察对象,按有关规定进行考察,因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的依次递补。
(八)公示和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经考核合格的拟聘用人员,与常州市金坛区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派遣至直溪镇开展工作,统一执行3个月的实习期,实习期合格者转为正式合同制员工。被聘用人员与原单位存在合同(协议)关系的,由本人与原单位按照有关规定自行协商处理。
(九)待遇
聘用人员享受现同等岗位人员待遇。
四、咨询与监督
0519-82444580
0519-82448271
0512-65210093
五、本简章由常州市金坛区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