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审评审批制度改革鼓励药品医疗器械创新的意见》(厅字〔2017〕42号),落实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优化医疗器械注册审评审批的实施意见》(浙药监械〔2023〕2号),进一步提升医疗器械注册数字服务效能,实现全程审评审批电子化,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发了浙江省医疗器械注册电子申报系统(以下简称浙械eRPS系统)。现就启用浙械eRPS系统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适用范围
目前,浙械eRPS系统业务范围为申请人向省药监局提交的第二类医疗器械注册行政许可事项和备案事项,包括浙江省第二类医疗器械(体外诊断试剂)产品注册、变更注册、延续注册以及第二类医疗器械说明书变更备案,后续随着系统的进一步开发会有更多事项通过浙械eRPS系统办理。
行政受理中心:0571-88903246;
电子申报系统技术支持:0571-88903259;
批量签章技术支持:0571-85800758。
特此公告。
附件:浙江省第二类医疗器械注册申请电子申报指南(试行)
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3年8月18日
三、电子申报资料目录
浙械eRPS系统的电子提交目录等同采用国家药监局医疗器械注册申请电子申报目录的设置模式(详见国家药监局医疗器械技术审评中心《关于发布医疗器械注册电子申报目录文件夹结构的通告(2021年第15号)》),以植入目录树的形式对电子注册申报资料的上传方式进行设置,明确了对各级目录标题下提交的电子资料的内容要求。各目录标题的资料说明与《关于公布医疗器械注册申报资料要求和批准证明文件格式的公告》(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告2021年第121号,以下简称121号公告)《关于公布体外诊断试剂注册申报资料要求和批准证明文件格式的公告》(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告2021年第122号,以下简称122号公告)的要求保持一致。
(一)目录树的自动生成
浙械eRPS系统根据注册申请人选择的注册申报类型自动生成相应的目录树,注册申请人上传电子注册申报资料PDF文件并关联相应的目录树层级。注册申请人也可通过浙械eRPS系统辅助申报端软件,在本地完成注册申报资料准备、目录树关联、资料上传。浙械eRPS系统的目录树分为一级目录(如CH1.1)、二级目录(如CH2.4.1)、三级目录(如CH3.5.5.8)、四级目录(如CH3.5.5.8.1)、五级目录(如CH3.5.5.8.1.1),各级目录的编码和标题已按照RPS目录和我国注册申报资料要求进行锁定。(见附录)
(二)目录类型
四、电子申报资料格式要求
(一)版面要求
为提升在线审评审批效率,本指南建议对于电子注册申报资料的正文版面按如下格式执行:中文字体建议选用宋体,英文字体建议选用TimesNewRoman。中文正文字号不小于四号字,表格文字不小于五号字。申报资料封面加粗三号字。申报资料目录建议使用四号字,脚注五号字。英文不小于14号字。建议常规使用黑色字体。行间距离建议设为单倍。如页面设置为纵向,则左边距离不小于2.5cm、上边距离不小于2cm、其他边距不小于1cm;如页面设置为横向,上边距离不小于2.5cm、右边距离不小于2cm、其他边距不小于1cm。左边边距应适宜装订。页眉和页脚信息应在上述页边距内显示,保证文本在打印或装订中不丢失信息。
(二)文件格式要求
PDF格式作为电子注册申报资料的文件格式,建议尽可能使用由源文件(如WORD文件)转化形成的PDF文件,而不是经扫描后创建的PDF格式,因为这种方法允许可检索文本在PDF中自动生成。建议AdobeAcrobatPDF软件的版本在11或以下,如果版本超过11,则建议将PDF另存为11或以下的PDF文件,禁止使用PDF编辑工具对PDF进行二次编辑,因此导致的签章失效或因文件版本不统一导致的文件异常,可能会造成审评时无法正常阅读。提交电子文件的总容量不做限定,考虑到系统运行的顺畅性,申报人应尽可能控制单个电子注册申报PDF文件在30MB以内。对于大于30MB的文件或申报人认为有必要进行适当拆分时,应将其按照内容进行拆分,并通过文件名称来反映原文件被拆分,如文件标题-part1、文件标题-part2等。
(三)文件名称
文件名称长度受文件层级和电脑运行系统设置影响,建议单个电子注册申报PDF文件名称不超过64个字符(32个汉字)。应根据实际情况确保自定义文件和目录名称在上述控制长度范围内,确保电子文档的正常阅读。文件命名应符合Windows文件命名规则。同一套电子注册申报资料中的PDF文件不可重名,否则会导致重名的文件无法成功上传。同一标题下需要上传多份文件时,文件的命名方法应该确保文件按预期的顺序进行显示。电子文档在命名时,为后续关联使用方便,建议采用浙械eRPS目录节点编号名称开头命名,例如:(CH1.4某某器械产品注册申请表)。
(四)书签设置
(五)页码编制
(六)显示完整性
为最大程度保证PDF文件的有效阅读,PDF文件禁用由某种条件触发才能实现的显示或打印功能,禁用交互式表单和内部可执行代码。为保证文件定位的方便快捷,同一份PDF文件内的超链接是允许的,但不应在不同文件之间使用超链接。PDF文件中如有超链接,注册申请人在上传资料时有责任确保超链接在预览模式下有效。
五、浙械eRPS系统操作流程
(一)申请表填写
申请人在线填写第二类医疗器械(体外诊断试剂)产品注册/变更注册/延续注册申请表、第二类医疗器械说明书备案申请表。
(二)电子签章及上传电子申报资料
注册申请人进行电子签章时可选择在线签章,也可选择浙械eRPS辅助申报端进行批量签章。
1.在线签章方式
通过浙里办App申请法人印章(已有电子印章的企业可以继续使用原有印章,无需重复申请)。在浙江政务服务网对应事项填报页点击eRPS材料上传按钮,选择“文件统一上传”入口上传所有的RPS材料。每个待签署文件后面都有“签章”按钮,点击“签章”按钮跳转至签章页面,经浙里办App扫码验证,跳转至“我要签章”模块,拖拽电子印章至加盖位置,再次进行身份认证后完成电子签章。请注意每一份RPS材料均需要完成电子签章并手动完成目录树关联。
2.辅助客户端签章方式
(三)受理审查
工作人员自注册申报资料签收之日起在5个工作日内按照相应的受理标准要求对申报资料在线审查。符合受理要求的,开具电子版受理通知书和缴费通知书,并进行短信提醒;不符合受理要求的,开具电子版受理补正通知书,列明补正材料意见,注册申报事项状态变更为“补齐补正”状态,并开放修改权限,注册申请人可在原申请基础上进行修改、完善包括申请表及电子资料,如修改了RPS材料确认无误后,采用在线签章方式重新提交。若申报项目属于不予受理的情形,工作人员向注册申请人出具电子版不予受理通知书,列明不予受理的原因,终止此次申请流程。
(四)缴费流转
电子注册申报资料予以受理后,需要缴纳医疗器械注册费用的,系统向注册申请人发送短信提醒,注册申请人应按照缴费通知书要求及时进行缴费,未在规定期限内缴费的,视为注册申请人主动撤回申请,将终止其注册程序。
(五)审评审批
(六)提交技术审评补充资料
(七)查看审评审批进度
主办: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地址:杭州市莫干山路文北巷27号邮编:310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