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业务水平测试(笔试):2022年4月20日下午2:30
3.外国语水平测试:2022年4月22日下午2:30
参加综合考核的人员为外语及业务水平免试或参加相应水平测试合格人员。
综合考核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笔试包括专业知识考查、科研创新能力及综合素质考查。笔试成绩及格者由高至低排名,分报考导师按招生指标数的300%进入面试。面试包括外国语测试和专业能力测试两部分,其中,外国语成绩不计入总成绩,但必须达到及格线。
考生各阶段成绩具有否决权,外语水平测试、业务水平测试和综合考核任一部分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考试流程
考试当天需准备二代身份证,考试正式开始前向考试小组秘书展示以核验身份。
4.考试
三、拟录取阶段
详见《陕西师范大学2022年全日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考生拟录取后需要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及其他上级部门要求。所有录取考生均须符合教育部体检要求,否则录取资格无效,不按时完成体检或弄虚作假者视为体检要求不合格。
录取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确定考生拟录取、递补和不录取结果。拟录取结果经本单位招生工作小组审核无误后由主管院长签字、盖章后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复核,复核无误后告知考生复试结果,未经审核的拟录取结果为无效结果。
四、违规处理办法
1.考试是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中进一步考察考生综合素质和能力的重要环节,是保证生源质量的关键环节,是录取工作的重要依据。考试纪律要求及违规处理办法,参见《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
2.在考试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取消考试成绩或取消录取资格。
(2)视频监控范围内存在书籍资料和其他与考试要求无关的电子设备以及其他无关人员的。
(3)在考试过程中与他人谈话、互打暗号或者手势的。
(4)考试过程中与周围无关人员存在接递物品行为的。
(5)考试过程中擅自离开座位或脱离视频监控范围的。
(6)拒绝、妨碍考试工作人员履行管理职责,或侵害其他考生合法权益的行为。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取消考生录取资格,并可视情节轻重,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并报上级主管部门,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
(1)组织团伙作弊的;
(2)以任何形式记录(包括录音录像、纸质记录)或向任何人、任何平台传播试题信息或考试视频、音频的;
(4)变造或伪造身份证、准考证及其他证明材料,由他人代替或者代替考生参加考试的;
(5)通过伪造证件、证明、档案及其他材料获得考试资格、加分资格和考试成绩的;
(6)工作人员协助实施作弊行为,事后查实的。
(7)其他形式违纪、作弊行为,一经发现,均应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取消考生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考生及其他人员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由公安机关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