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合肥特殊教育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宿舍管理员1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岗位代码
三、招聘条件
(一)招聘对象除满足上述招聘岗位表中条件外,同时须符合以下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纪守法,爱岗敬业,责任心强,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3.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违规、违纪、违法或犯罪行为和明显不良嗜好。
5.身心健康,吃苦耐劳,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能适应岗位要求,无传染病史,持有健康证。
6.口齿清楚,五官端正,吃苦耐劳,具备岗位所要求的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7.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具备的岗位其他条件。
(二)“岗位资格及要求”中“年龄”要求中的“男性,50周岁及以下”为“1973年8月1日及以后出生”,女性,45周岁及以下,为“1978年8月1日及以后出生”(以有效居民身份证为准,其它涉及年龄的以此类推)。
(三)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
3.现役军人;
4.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8.法律规定不得报考或聘用的其他人员。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工作按照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现场资格复审、面试、体检与考察、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网上报名与资格初审
(二)现场资格复审
1.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须在2024年8月27日上午8:30携带以下材料到合肥特殊教育中心(合肥市新站区学林路1186号)参加现场资格复审: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学历(毕业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4)1寸和2寸白底本人近期免冠照片各一张(背面需提前写上姓名、身份证号);
(5)本人有效期内的“健康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7)中国人民银行提供的14天内有效个人征信报告原件1份;
2.凡出现以下任一情况的,即为资格复审不合格,取消面试资格:
(1)与报考条件不符的;
(2)不能提供规定证件材料的;
3.资格复审合格的报考人员,现场领取面试通知书,并参加面试。
(三)面试
1.进入面试的人员,须携带面试通知书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参加面试。因故不能按时参加面试的报考者,取消其相应资格。
3.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成绩综合评定后现场公布(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为保证人员素质和招聘质量,本次面试设定最低分数线60分,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四)确定初选人员
(五)体检和考察
1.初选人员在拟聘用前,须进行体检和考察。
2.体检统一组织在三甲医院进行。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考生对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交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3.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工作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根据拟招聘岗位要求,采取多种形式,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行、遵纪守法、工作经历等。
4.如初选人员自动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参照确定初选人员方式进行依次等额递补。
(六)聘用
2.本次招聘的人员实行人事代理方式,应聘者与合肥东方英才人才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派遣到用人单位工作。首期合同期1年,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包含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3.本次招聘的人员如果与原用人单位存在合同关系的,应自行和原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或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关系,否则由此而产生的全部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五、其它
(一)考试费用:本次面试不缴纳任何费用。
(二)应聘人员应当对本人提供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提供虚假报名信息或通过弄虚作假、伪造、变造有关证件、证明、档案及其他材料骗取应聘资格的,或在考核、体检等环节中舞弊、欺骗组织的,一经核实,取消聘用资格、解除劳动合同。
0551-65533874(合肥特殊教育中心)
0551-65123628(合肥东方英才人才有限公司)0551-65127522(报名平台故障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