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有本市常住户口自愿申请办理《残疾人证》的各类残疾人。
二、申办条件
具有本市常住户口,符合国务院制定的《中国实用残疾人评定标准》中的视力残疾、听力残疾、言语残疾、肢体残疾、智力残疾、精神残疾、多重残疾的人员。
申请办证人需向市残联提交居民身份证、户口簿、3张小2寸近期免冠白底彩照。
四、残疾人证办理流程
残疾人证办理程序包括:申请、受理、评定、公示与回访、审核与批准、发放与存档6个程序。
(一)申请:第一次申办残疾人证的申请人,需持申请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和3张两寸近期免冠白底彩照,向市残联提出办证申请,如实填写申请表、评定表。申请智力、精神类残疾人证和未成年人申请残疾人证须同时提供法定监护人的证明材料。
1、监护人证明材料为以下三项中任意一项:
(1)能体现双方直系血缘亲属关系的户口簿。
(2)申请人所在村(社区)出具的说明双方关系的证明材料。
(3)其他能够证明其双方关系的合法证件。
2、其他申请条件:
(1)3岁以内儿童,残疾程度一、二、三级的定为残疾人。
(2)言语障碍者,年满3周岁后方可提出申请。
(3)精神障碍者,年满2周岁后方可提出申请。且需要提供申请人最近一年来的服药和治疗病历。
(4)因病致残、因意外伤害致残、不能直观认定者,在治疗期终结、康复期满1年后方可提出申请。
(二)受理:市残联接到办证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后,由受理人对申请人、法定监护人、照片、身份证、户口簿等材料进行核对;对于填写虚假信息者不予受理。
申请人根据告知书到评定机构开展残疾鉴定。
评定机构对于申办残疾人证的申请人进行残疾评定,按照残疾标准作出明确的残疾类别和等级评定结论,填写评定表并加盖公章。
对评为重度残疾或评定医生不能当场明确诊断的,应组织人员上门回访调查,回访结果供专家委员会参考。
公示期内有实名举报的,应当中止办证程序,及时调查处理。经查无误后,方可进入下一个办证程序。
(五)审核和批准:市残联对办证申请材料、受理程序、残疾评定结论和公示结果进行审核,并在收到所有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
残疾人当前可享受的主要优惠政策
(随上级政策适时调整)
(一)残疾人两项补贴
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是指: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本制度是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中实施的残疾人专项福利政策。
(二)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主要内容
依据《国务院关于全面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意见》(国发〔2015〕52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实施意见》(鄂政办发〔2015〕96号),主要内容如下:
1、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对象为低保家庭中的残疾人,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50元;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对象为残疾等级被评定为一级、二级的重度残疾人,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100元。
2、两项补贴可同时享受的条件:低保家庭中的一级、二级重度残疾人既可享受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又可享受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3、择高享受补贴的条件:既符合残疾人两项补贴条件,又符合老年、因公致残、离休等福利性生活补贴(津贴)、护理补贴(津贴)条件的残疾人,可择高申领其中一类生活补贴(津贴)、护理补贴(津贴)。
4、享受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政策的残疾儿童不享受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可享受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5、不能享受两项补贴的对象:①领取工伤保险生活护理费残疾人;②纳入城市三无对象、农村五保对象等特困人员供养保障的残疾人。
6、残疾人既符合享受护理补贴又符合生活补贴政策的,应分别提出护理补贴和生活补贴申请。
(三)残疾人两项补贴申领程序
申请:残疾人或其监护人携残疾人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残疾证及复印件,户口簿及复印件,邮政储蓄银行卡(存折)及复印件,低保证及复印件等材料,到户口所在的村(居)委会或乡镇残联进行书面申请。
初审: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残联、民政窗口受理并进行资格初审。
复审:市残联对申请对象进行残疾类别和等级复审。市民政局对申请对象进行五保和低保审核,审核后,将名单反馈至市残联,市残联根据反馈名单将不符合政策的人员剔除。
资金发放:市残联会同市民政局向市财政局申请补贴资金,通过金融机构转账存入审定合格的残疾人个人账户。
(一)残疾人创业扶持项目
1、残疾人就业创业扶贫品牌基地扶持
(1)就业创业扶贫品牌基地扶持是什么?
残疾人就业创业扶贫品牌基地扶持是指湖北省残联为激励残疾人自主创业积极就业,促进残疾人增收脱贫,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的一项创业扶持项目。
(2)扶持对象
①残疾人就业创业扶贫品牌基地必须是湖北省境内由残疾人创办(领办)、独资或控股、经营业绩较好、安排残疾人就业较多、具有一定规模的优秀民营企业、农村专业合作社或农村种植养殖基地。
②省内非残疾人创办的安置残疾人就业或辐射带动残疾人就业人数多、特别优秀的民营企业、农村专业合作社或农村种植养殖基地。
(3)扶持条件
①申报基地必须遵纪守法,企业经营情况和资产负债情况良好,无质量、环保、安全等问题;法人品德好,创业事迹感人;关爱残疾人,在帮扶贫困残疾人、带动残疾人实现创业就业脱贫等方面贡献突出;热心公益事业,社会反响良好。
②残疾人创办(领办)企业、农村专业合作社或农村种植养殖基地须达以下标准:
一是企业类基地与残疾职工签订了2年以上劳动合同或用工协议,按月发放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并为残疾职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等社会保险。
二是企业类基地职工不少于50人,直接安置残疾职工不低于15人,基地资产总额应达到800万以上,年利润达到50万以上。
三是农村专业合作社或农村种植养殖基地,当年帮扶残疾人创业就业10人(户)以上并签订帮扶协议,辐射带动残疾人创业就业20人(户)以上。基地资产总额应达到300万以上,年利润达到20万以上。
③非残疾人创办企业、农村专业合作社或农村种植养殖基地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是必须满足残疾人创办(领办)企业、农村专业合作社或农村种植养殖基地第1条标准。
二是企业类基地直接安置残疾职工不低于50人,基地资产总额应达到1500万以上,年利润达到300万以上。
三是农村专业合作社或农村种植养殖基地,当年帮扶残疾人创业就业50人(户)以上并签订帮扶协议,辐射带动残疾人创业就业100人(户)以上。基地资产总额应达到1300万以上,年利润达到200万以上。
④基地发展前景良好,申报前3年总投资额、营业额稳定上升,新增残疾人就业、带动残疾人就业等年增长率不低于15%。残疾人人均纯收入应达到当地人均纯收入平均水平。
(4)申报材料
(5)申报程序
审核:州残联对推荐的品牌基地进行审核后,推荐至省残联。
验收:省残联组织省级项目考评组对申报的品牌基地进行筛选、考察、评估,验收合格者,最终将确定为扶持的品牌基地对象。
(6)扶持资金
省残联研究确定“湖北省残疾人就业创业扶贫品牌基地”后,将给予资金扶持,并择时授牌。
2、双百工程
(1)双百工程是什么
双百工程是湖北省残联计划在全省扶持400名残疾人农家小店主和400名残疾人集镇小老板的创业项目,旨在提升残疾人创业能力,促进残疾人生产增收,改善和提高残疾人生活水平。
湖北省利川籍处于就业年龄段(16-59周岁)的残疾人。
①农家小店主
一是店主本人持有二代残疾人证,具备经营管理能力;
二是农家店处于集镇范围外的农村地区,贫困地区优先;
三是农家店营业面积要求达到10平方米以上,网店除外;
②集镇小老板
一是创业者本人持有二代残疾人证,具备创业能力;
二是创业项目优先扶持当年新创办项目,取得了工商营业执照;
三是稳定经营6个月以上(以工商营业执照为准)。
(4)扶持资金
对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农家小店主和集镇小老板给予一次性资金扶持5000元。
(5)办理程序
申报:符合条件的残疾人,携带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复印件(农家小店主可提供当地村(居)委会证明材料),第二代残疾人证原件、复印件,经营场所的照片等申报材料。到户籍所在地的乡镇(街道办事处)残联领取并填写申请表,申请办理。
初审:乡镇(街道办事处)残联进行初审,对材料不齐全的申请,乡镇(街道办事处)残联不予受理,并当场告知申请人予以补齐,同时退回申请材料。
审核:市残联对乡镇(街道办事处)残联上交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组建工作专班,逐户上门核实,对不符合要求的申报对象进行退回。
资金发放:审核后,残联审核申请人提供的银行账户信息后,统一将补助资金核拨发放到申请人个人账户。
3、州级残疾人自强创业项目
(1)扶持对象
具有本市常住户口,处在就业年龄阶段(16-59周岁),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连续正常经营活动超过6个月以上新创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的残疾人。
(2)扶持资金
对符合条件的创业残疾人,每户给予2万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
(3)办理程序
申报:符合条件的残疾人,携带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复印件,二代残疾人证原件、复印件,经营场所的照片等申报材料。到户籍所在地的乡镇(街道办事处)残联领取并填写申请表,申请办理。
复审:市残联将审核通过的材料报州残联进行复审,同时,州残联组织专班到申请人创业地进行核实。
公示:州残联将复审合格材料整理汇总,并将申报人基本情况报州残联党组会进行集体研究,审定通过后在州残联官网进行公示。
资金发放:公示期满无异议,州残联审核申请人提供的银行账户信息后,统一将自强创业补助资金核拨发放到申请人个人账户。
4、市级残疾人自强创业项目
对符合条件的创业残疾人,每户给予一定的创业补贴。
资金发放:审核通过后,市残联审核申请人提供的银行账户信息后,统一将自强创业补助资金核拨发放到申请人个人账户。
(二)残疾大学生助学项目
1、补助对象和资金
对本市当年考取研究生、本科或大专的残疾学生给予助学补助。研究生残疾大学生补助3000元/人;本科残疾大学生补助2000元/人;大专残疾大学生补助1000元/人。
2、办理程序
申报:市残联联系高考残疾学生或家长,及时掌握学生的录取情况,要求考取研究生、本科或大专的残疾毕业生携带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二代残疾人证及复印件、高考准考证及复印件、入学录取通知书及复印件等材料到市残联进行申报。
审核:市残联负责资格审核,若材料不全,当场告知申请人补齐材料。对不符合条件的申请对象,直接退回其材料。
资金发放:审核通过后,市残联审核申请人提供的银行账户信息后,统一将助学资金核拨发放到申请人个人账户。
(三)义务教育随班就读项目
1、补助资金:对正在接受义务教育的残疾学生给予200元/人/年的助学补助。
2、办理程序:
申报:处于义务教育的残疾学生家长携带户口簿及复印件、残疾学生本人的残疾证及复印件,学校开具的学籍证明等材料到乡镇残联进行申报。
初审:乡镇残联负责资格审核,若资料不全,当场告知申请人补齐材料。对不符合条件的申请对象,直接退回其材料。
复审:市残联对乡镇残联上交的资料再次进行审核,核查申请对象的资料是否齐全。
(四)实用技术、扫盲、职业技能等培训
市残联每年对处在就业年龄段(16-59周岁,扫盲16-55周岁),且有意向参加培训的本市残疾人进行免费培训,旨在以培训带动残疾人就业创业。
(一)机构康复训练项目
1、对象和资金:0-6岁有康复训练需求的残疾儿童,给予15800/人/年的救助费用,由市残联直接和定点机构结算。
2、申报流程:残疾儿童家长携带户口簿或儿童本人身份证、医院诊断证明、儿童照片2张到市残联申报→市残联审核救助对象基本信息,按照诊断结果审核救助项目→为审核通过的救助对象提供《湖北省残疾人专项救助项目机构康复训练项目申请审批表》、开具介绍信、予以公示并录入0-6岁工程数据库→残疾儿童在定点康复机构免费接受治疗。
(二)假肢免费安装
1、对象:持有第二代残疾人证且有假肢安装需求的肢体残疾人。所产生费用由市残联直接和假肢公司结算。
2、申报流程:携带第二代残疾人证和身份证到市残联提出书面申请→市残联出具介绍信→在指定假肢公司接受假肢免费安装。
(三)辅助器具免费适配
1、对象:持有第二代残疾人证且有辅助器具服务需求的残疾人。市残联免费适配的辅助器具包括轮椅(只为肢体残疾一、二级残疾人适配)、坐便器、掖杖、手杖、助行器、盲杖等。
2、申报流程:携带身份证和第二代残疾人证到市残联提出书面申请→市残联按需适配、发放辅具。
(四)精神病免费服药
1、对象及资金:持有第二代残疾人证且有服药需求的精神残疾人,免费领取500元/人/年的药物,由市残联直接和恩施州优抚医院结算。
2、申报流程:携带身份证和第二代残疾人证到市残联提出书面申请→市残联开具介绍信→到恩施州优抚医院免费领取500元/人/年的药物。
(五)机动轮椅代步车燃油补贴
(六)白内障复明工程(随上级政策适时调整)
1、资助对象和资金:属本市户籍且有白内障复明需求的患者,每例手术资助800元,由市残联直接和医院结算。
2、申报流程:患者本人或患者家属携带住院证明和患者身份证到市残联提出书面申请→市残联开具介绍信→患者到医院接受白内障复明手术。
(七)丧失劳动能力残疾人医保资助
1、资助对象:根据省残联《关于落实丧失劳动能力残疾人医保资助政策的通知》(鄂残联办发[2017]20号)文件精神,将丧失劳动能力残疾人界定为:视力残疾一至三级,听力残疾一至二级,言语残疾一至二级,肢体残疾一至三级,智力残疾一至四级,精神残疾一至三级的持证残疾人;多重残疾人按其定级类别,对照上述相应类别的等级进行界定。
2、办理流程:市残联直接从残疾人人口基础数据库调取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名单,传送给医保局,由医保局对名单进行进一步比对,确定市残联为丧失劳动能力残疾人代缴医保的最终名单并按时将其纳入享受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