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岗位及条件详见《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机关事业单位2023年7月公开招聘事务员岗位表》(简称“《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本公告及《岗位表》所规定条件,且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的人员。报考人员须在2023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及学位证。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年满十八周岁;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6.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接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因犯严重错误受过党纪政务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曾被开除公职或辞退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或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5)参加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聘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在限制报考期限内的人员;
(6)未完成教学大纲规定学习内容的结业生、肄业生;
(7)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
(8)现役军人;
(9)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
(10)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一)报考方式
(三)资格初审
根据招聘岗位条件和报名人员情况进行初步审核,符合岗位条件人员方可参加线上笔试。
(四)查看准考证
四、线上笔试
(一)科目
详见准考证。
(三)考前系统测试
考生应根据线上笔试平台操作流程进行考前系统测试,如因考生自身原因(如设备或网络等问题)造成考试不能正常进行,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四)成绩公布及合格线
五、资格审查
(一)人员确定
由招聘单位进行资格审查。在线上笔试成绩合格线以上人员范围内,按照成绩高低排序,各岗位以招聘人数的10倍确定资格审查人选,成绩同分则并列入围。
(二)资格审查材料
1.个人身份证正反面;
2.户口本扉页及个人页;
3.学历、学位证书。2023年应届毕业生报考期间须提供学生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函)(盖院系公章)或其他有关证明材料;
4.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5.《无犯罪记录证明承诺书》(附件2);
6.近期正面免冠全身彩色立姿照片1张;
8.岗位条件有工作经验要求的,需提供相应合同(或工作证明)和社保缴纳清单。
六、面试
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
(二)面试形式
一般为半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组织协调能力、应变能力、人际交往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以及专业创新能力等,具体视岗位而定。部分岗位(一般为材料写作类和专业技术类)需要专业笔试。面试合格线为60分(百分制),专业笔试成绩作为报考人员的重要评价参考依据。《岗位表》中,岗位类型Ⅰ类表示无专业笔试的岗位;Ⅱ类表示有专业笔试的岗位。
七、综合测评
八、确定入围体检名单
考试结束后,根据考试结果计算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线上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并根据考试总成绩排名情况,按招聘人数等额确定入围体检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线上笔试成绩高分者入围。体检不合格或者本人放弃体检的,可依次递补。
总成绩及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将在报名网站公布。
九、体检和公示
十、入职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没有投诉、经查投诉不实或投诉属实但不影响入职,且不违反关于入职有关规定的,由指定劳务派遣公司办理入职手续,并派遣至用工单位工作。
被投诉不符合入职条件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入职;对投诉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入职,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入职。
拟聘用人员应在接到报到通知后30天内到用工单位报到,无正当理由或虽有正当理由但未经用工单位批准同意未能按期报到的视为放弃入职资格。
十一、人员管理及薪酬待遇
(一)聘用人员派遣到用工单位工作,由用工单位进行日常管理。根据法律规定确定试用期,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取消入职。
(二)薪酬福利待遇按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机关事业单位事务员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十二、其它事项
(一)严格按照岗位要求报考。个人条件与报考岗位要求不符的,考试成绩无效;经认定为提供虚假资料报考、多次弃考等恶意报考、弃考的,指使、煽动他人恶意报考弃考扰乱招聘秩序等违纪违规行为的,除取消考试成绩外,还将纳入深汕特别合作区劳务派遣人员黑名单;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