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脱贫不稳定户(从脱贫户中识别认定)
2.边缘易致贫户(从一般农户中识别纳入)
3.突发严重困难户(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户)。
(二)防返贫监测识别程序
2.入户核查:入户如实采集家庭基本情况、收入支出、“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巩固状况等信息。
4.乡镇审核:乡镇对各村上报的初选监测对象进行逐户复核,形成初审监测对象名单。
5.县级确定:由县乡村振兴部门牵头,组织对初审监测对象信息数据进行逐户比对,确定最终监测对象,并进行公告程序。
二、教育帮扶政策要点
★学前教育阶段:对在普惠性幼儿园就读的家庭经济困难幼儿,按照1000元/年·生标准发放生活补助费。
★义务教育阶段:对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免除学杂费、教材费基础上,按照寄宿生小学1000元/年·生、初中1250元/年·生,非寄宿生小学500元/年·生、初中625元/年·生的标准发放生活补助费。
将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范围扩大到全市原建档立卡家庭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发放标准为每生每年1000元。
★普通高中阶段:对经评审认定的高中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除免除学杂费外,还分别按照3000元、2000元、1500元/年·生三档标准发放国家助学金。
★中职教育阶段:对符合条件的中职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照每生每年2000元标准免除三年的学杂费,并按照2000元/年·生标准发放两年的助学金。对品学兼优的学生经国家评审认定后还可享受6000元的国家奖学金。
★高等教育阶段:对在本市就读的家庭经济困难全日制本专科学生按照人均每年3300元、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按照每生每年6000元标准发放国家助学金。
开展大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最高额度为:普通本专科生不超过12000元/年·生,研究生不超过16000元/年·生。
三、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政策要点
(一)申请低保的方式
申请低保以家庭为单位,由申请家庭确定一名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作为申请人,向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也可通过湖北政务服务网或“鄂汇办”APP提出申请。
(二)申请低保需要提交的资料
1.申请人身份证;
3.承诺如实填写并签字确认的家庭经济状况信息表。
(三)低保准入的条件
1.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低保标准;
2.家庭银行存款、证券、基金、债权、互联网金融资产等资产总值人均低于当地2倍年低保标准;
3.家庭成员名下无生活用机动车辆、船舶等(普通摩托车、残疾人用于功能性补偿代步的机动车辆除外);
4.家庭成员名下仅有1套住房或无房,或有2套住房且人均建筑面积不高于上年度我省人均住房建筑面积的1.5倍,住房包括产权住房、宅基地住房等;
5.家庭成员在各类企业中认缴出资额,累计不得超过10万元。
(四)低保申报的流程
1.受理。由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受理,村(社区)协同调查。
2.审核。由乡镇(街道)提出初审意见。
3.确认。乡镇(街道)政府确认,并将书面结果告知申请人。
四、就业和创业帮扶政策要点
(一)一次性交通补助
按规定对有组织跨省务工的脱贫人口按每人不超过500元标准给予一次性交通补助,由到县的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列支,不足部分统筹就业补助资金落实。对有组织省内县外务工的脱贫人口按每人不超过300元标准给予一次性交通补助,由就业补助资金列支。外出务工交通补助过渡期内只能享受一次。
(二)一次性创业补贴
对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正常经营1年以上的脱贫对象,给予2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属于返乡创业的,5年内在本地首次创业办理注册登记、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带动就业3人及以上的,给予5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
(三)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
对在毕业学年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的脱贫家庭的高校、职业院校、技工院校毕业生,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给予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
(四)就业技能培训补贴
有劳动能力和培训需求的脱贫人口参加就业技能培训或创业培训,可按规定享受职业培训补贴。对脱贫人口参加就业技能和创业培训期间,可按规定按照培训地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日标准给予生活费补助。
五、健康帮扶政策要点
(一)开展大病专项救治
大病病种包括30种:儿童先心病、儿童白血病、胃癌、食道癌、结肠癌、直肠癌、终末期肾病、肺癌、肝癌、乳腺癌、宫颈癌、急性心肌梗死、白内障、尘肺、神经母细胞瘤、儿童淋巴瘤、骨肉瘤、血友病、地中海贫血、唇腭裂、尿道下裂、耐多药肺结核、脑卒中、慢性阻塞性肺气肿、艾滋病机会感染、膀胱癌、卵巢癌、肾癌、重性精神疾病、风湿性心脏病。
大病专项救治覆盖人群:6个脱贫县所有罹患30种大病的患者;其他县市区救治对象重点为农村低收入人口,鼓励将大病救治范围推广至所有罹患30种大病患者。
服务内容:采取“定点医院、定诊疗方案、加强医疗质量安全管理”开展专项救治。
(二)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
覆盖人群:已脱贫人口和纳入防返贫监测范围“三类户”。
服务内容:签订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协议。重点做好高血压、糖尿病、结核病、严重精神障碍等四种慢病患者的规范管理和健康服务。对于四种慢病患者每季度开展一次随访,提供公共卫生、慢病管理和健康咨询等综合服务。
(三)实行住院先诊疗后付费政策
覆盖人群:农村低收入人口。
服务内容:农村低收入人口在县域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不需缴纳住院押金,只需在出院时支付经医保报销后的自负医疗费用。农村低收入人口在县、乡两级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全部实现“一站式”结算。经基层首诊转诊的城乡特困人员、孤儿、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返贫致贫人口和纳入监测范围的农村易返贫致贫人口,在市域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实行“先诊疗后付费”政策。
六、农村危房改造政策要点
(一)实施对象
1.民政部门认定的农村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农村低保边缘家庭;
2.乡村振兴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认定的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家庭;
3.乡村振兴部门认定的农村易返贫致贫户、未享受过农村住房保障政策支持且依靠自身力量无法解决住房安全问题的其他脱贫户。
(二)审批流程
按照“住户申请、对象认定、危房鉴定、审核审批、信息比对”流程审批。
对已实施过农村危房改造但由于小型自然灾害等原因又变成危房且农户符合条件的,有条件的县(市、区)可将其再次纳入支持范围,但已纳入因灾倒损农房恢复重建补助范围的,不得重复享受农村危房改造支持政策。
(三)改造方式
采用农户自筹资金为主、政府予以适当补助方式进行。农户应根据房屋危险程度和使用需要选择加固改造、拆除重建或选址新建等方式解决住房安全问题。
(四)竣工验收及资金拨付
农村危房改造应遵守农村宅基地、城乡规划、建筑施工等法律法规管理规定。每年度农村危房改造项目需在该年10月底前全面完工。经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补助资金由县级财政集中直接支付到农户“一卡通”账户或征得农户同意签订三方协议的施工单位。
七、农村饮水安全政策要点
(一)农村饮水安全的评价标准
根据《农村饮水安全评价准则》,饮水安全评价主要包括4项指标:水量、水质、用水方便程度和供水保证率。
1.水量:每人每天饮用水量35升及以上。
2.水质:根据县级及以上的卫健、水利等部门的水质检测机构和有CMA资质的第三方水质检测机构出具的水质检测报告作为水质评价依据;对分散供水工程(如井水)的用水户,可采用“望、闻、问、尝”等简单方法进行水质现场评价,饮水中无肉眼可见杂质、无异色异味、长期饮用无不良反映,即为水质合格。
(二)饮用水消毒
为消除水中细菌、病毒及原生动物胞囊等致病微生物,防止通过饮用水传播疾病,生活饮用水必须通过消毒措施进行消毒。如果不注意饮用水消毒,可能会导致肠道疾病,甚至急性传染病事件发生。烧开煮沸也可消毒。
八、脱贫人口小额信贷政策要点
(一)政策概要
1.支持对象:建档立卡脱贫户和边缘易致贫户。
3.贷款条件:申贷人年龄原则上在18周岁(含)-65周岁(含)之间,必须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征信无不良记录,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必须通过银行评级授信、有贷款意愿、有必要的劳动生产技能和一定还款能力;必须精准用于发展生产和开展经营,不能用于非生产性支出或者交由企业、其他组织使用,坚持户借、户用、户还。
4.贷款利率和贴息方式:免担保免抵押。贷款利率不超过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5万元(含)以内部分原则上继续享受全额财政贴息,5万元以上部分贷款不予贴息。
5.贷后管理:杜绝“搭便车”、“户贷企用”等违规行为。对不符合贷款条件的贷款户,银行机构将及时收回贷款。对恶意拖欠银行贷款,存在逃废债行为的,将纳入失信债务人名单。
(二)申报流程
九、医保帮扶政策要点
(一)农村低收入人口和稳定脱贫人口医疗保障待遇(“10987”)
农村低收入人口有多种身份的,按照就高不重复的原则享受待遇。
(二)农村居民(含稳定脱贫人口)突发高额医疗费用可以享受依申请救助
2022年9月1日后,普通农村参保居民(含稳定脱贫人口),发生高额医疗费用导致家庭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经乡村振兴或民政部门认定为农村低收入人口的,本人可以申请对其身份认定前12个月内(参保待遇期)发生的、未享受医疗救助的高额医疗费用按规定进行追溯救助,身份认定后发生的医疗费用按新身份实施分类救助。
办理流程:经乡村振兴或民政部门认定为农村低收入人口后→本人向户籍地所在县、乡政务服务中心或村综合服务中心任一中心提出申请→填写《依申请救助申请表》、提供银行账户等资料→医保部门审核→发放待遇
(三)注意事项
1.及时参加基本医保。按照“先保险后救助”原则,参加医保是享受所有医疗保障待遇的前提。
2.按规定转诊就医。对规范转诊且在省域内就医的农村低收入人口,可以享受倾斜救助,未按规定转诊的,原则上不纳入救助范围。
3.及时告知医院本人农村低收入人口身份。入院3日内应主动到医保窗口登记,并告知诊疗医生本人农村低收入人口身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