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案,古代称“诊籍”,又称“脉案”,目前称“医案”,是医生治疗疾病的客观记录。病案记录了病人的详细病情,包括现病史、过去史、家族史,以及辨证、诊断、治疗的全过程。是复诊、转诊或讨论病例的原始资料,也是统计疾病与研究疾病的重要资料。而且还是处理医疗纠纷的重要依据。
病案源远流长,《史记。扁鹊仓公列传》中记载的仓公二十多个病案,是现存最早的病案。这些病案记录了病情、诊断依据、治疗经过以及结果、为今人留下了宝贵的资料。以后历代医家十分重视病案的记录,从而使历代医家的临床经验得以保存下来,成为中医学的宝贵遗产之一。
◆病案内容
1.四诊部分应把望、闻、问、切所收集的资料,具体如实地记录下来,这些资料是辨证诊断的依据。要善于抓住病人的主要症状,有重点、有系统的记录,避免主次不分,轻重不分。对于一些有特殊意义的阴性症状或体征也要记录,以排除其他疾病的可能性。
2.辨证部分将四诊收集得来的资料,进行分析、比较、综合,指出疾病的病因病机,涉及的脏腑经络,阴阳虚实盛衰等,进一步辨明属何病何证,必要时还当与相似病证作鉴别,为治疗提供依据。
3.立法部分根据辨证得出的结论,进一步提出治法。立法必须与辨证结论相符合,病证有主次,或有兼证者,立法也要主次分明,务必与辨证丝丝入扣,为处方用药确立法则。
◆病案要求
2.临床表现的描写要具体详细,内容要完整,精炼,重点突出,主次分明,条理清晰。
3.文字要通顺,字迹要端正,不得涂改、挖补、剪贴,一律要用钢笔书写。
4.要体现中医理法方药的一致性,中医术语的表述一定要规范,要符合辨证论治的精神。
5.病案结束时,医生一定要签全名,以示负责。
◆病案格式
1.问诊
(3)既往史:记录以往患病情况。
(4)个人史:个人的嗜好、喜恶、居住条件、妇女还应记录月经、婚育情况。
(5)家属史:家属成员中的健康情况及已故成员的死亡原因。
2.望诊记录神志、气色、形态、舌象、发泽、排泄物等状况。
3.闻诊记录听到的异常声音与嗅到的异常气味等。
4.切诊记录脉象、皮肤的温度、压痛,触摸到的肿块,水肿压痕等。
5.专科所做的检查如外科、妇科等所作的特殊检查。
6.辨证论治
(1)中医辨证之依据。
(2)分析病因病机。
(3)治疗原则与基本方药,或其他治法,如针灸、推拿等。
7.诊断
病证名(或兼夹证)。
医生签名(全名):
年月日时
8.住院病程录每天记录患者的病情与治疗,包括病情的变化以及辨证论治的变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