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卫生计生委(局)、社会事业局:
为扎实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提高签约服务质量,指导各地规范家庭医生工作室建设,省卫健委组织制定了《江苏省家庭医生工作室建设管理指南》,现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连云港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8年11月20日
江苏省家庭医生工作室建设管理指南
为进一步完善“15分钟健康服务圈”,有效支撑家庭医生团队服务下沉,提高社区居民对公益性服务的感受度,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共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十三五”时期基层基本公共服务功能配置标准(试行)〉的通知》(苏发〔2017〕14号)精神,制定家庭医生工作室建设管理指南。
一、适用范围
本指南适用于在城市社区设置的家庭医生工作室,农村乡镇结合网格点布局和服务需要可参照执行。
二、设置要求
(一)选址合理。在每个社区设置1个家庭医生工作室,已建有社区卫生服务站的社区不需另设。家庭医生工作室应有独立用房,并与社区文体活动中心、社区居家养老活动中心、社区综治中心等基层基本公共服务设施毗邻。
(二)面积适用。本着够用、实用的原则,家庭医生工作室的房屋使用面积一般达到12-15平方米,原则上不低于10平方米。
(三)设备配套。基本设备包括桌椅、身高体重测量仪、听诊器、血压计、血糖仪、电脑、电视、文件柜等;视情况配备健康一体机、中医体质辨识仪等。
(五)命名规范。根据服务于工作室的家庭医生团队固定情况,可直接采用家庭医生姓名来命名,也可以采用社区、网格点名称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确定的编号进行命名。
三、服务内容
家庭医生工作室立足于便民、利民,主要提供一些不必要在医疗卫生机构才能开展的服务。服务内容包括:
(一)健康管理服务,包括健康教育、健康咨询、健康评估、疾病筛查,以及建立健康档案、健康数据监测、随访等;
(二)合理用药指导,鼓励提供配送医嘱内药品、代购药品等服务;
(三)中医体质辨识、中医养生康复、中医“治未病”指导等中医药服务;
(四)转诊、预约就诊、建立家庭病床等联络登记服务;
(五)开展慢性病等重点人群自我管理小组活动;
(六)避孕指导、免费药具发放;
(七)其它适合在家庭医生工作室开展的签约履约服务。
鼓励和支持家庭医生工作室申请纳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新增执业地点,进一步拓展医疗卫生服务范围。
四、管理要求
(二)健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工作室规章管理制度,细化工作人员岗位职责和服务要求,包括明确工作室人员责任分工、驻点服务内容及规范、增加医疗质量安全管理制度、仪器设备使用维护制度、医疗废弃物处理要求等;设立意见箱、意见薄,广泛征求社区居民意见,接受社会监督。
(四)营造服务氛围。加强健康生活、营养饮食、疾病防治等知识宣传,以及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等政策宣传。各地应以设区市或县(市、区)为单位,统一家庭医生服务团队成员着装,统一出诊医疗箱(包),统一出行交通工具。
五、工作保障
(一)明确配置主体。依据《中共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十三五”时期基层基本公共服务功能配置标准(试行)〉的通知》,家庭医生工作室设立由县(市、区)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统筹规划,配置主体为县(市、区)政府及街道办事处,纳入社区网格化建设和管理。
(二)完善激励政策。合理安排工作室运转经费,参加工作室服务人员视同在岗在职,非工作日驻点服务视同加班;对于驻点服务人员,给予交通、通讯、误餐等补助,并在进修学习、评奖推优等方面给予政策倾斜。
(三)加强信息支持。推进“互联网”+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搭建家庭医生与签约居民网络互动平台,提升家庭医生工作室信息化水平,改善居民医疗健康服务体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