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州市2024届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公开招聘公告
按照《关于做好2024年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招聘工作的通知》(赣卫基层字〔2024〕14号)有关要求,现将抚州市2024届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计划
本次抚州市2024届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公开招聘33人,具体招聘岗位及要求详见《抚州市2024届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公开招聘岗位表》(附件)。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2024届医学专业高校毕业生。报考人员须为通过全国统一的高考、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或研究生入学考试,在国内普通高等学校或承担研究生教育任务的科研机构就读,且就读期间人事关系(个人人事档案、工资关系)和组织关系转入就读院校或科研机构,于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的2024届普通高校医学专业毕业生。
符合其他有关政策规定的人员按2024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的也可报考,包括:
1.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
2.大学毕业后未参加工作直接接受规范化培训的人员,于2024年培训合格的。
3.除2024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外,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即: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2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档案、组织关系等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4.参加“三支一扶”等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
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函授、自学考试、网络教育、夜大、电大、成人教育等)毕业生的考生身份均为非应届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基本政治权利,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良好,有意愿长期从事我省乡村医生工作;
2.学历及专业:具备临床医学、中医学类、中西医结合类等专业普通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专升本毕业生以本科学历报考的,专科、本科所学专业应一致);
3.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要求的其他必须条件。
5.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招聘:
(1)曾因违法受到刑事处罚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
三、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所有岗位采取笔试+面试的形式,所有招聘程序均由抚州市大学生乡村医生公开招聘工作专班(以下简称“市专班”)组织实施。
(一)网上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本次招聘考试采取诚信报考模式,笔试后对进入面试阶段的考生进行资格审核。请考生仔细阅读公告及附件,并在诚信报考承诺书上签名承诺。考生应选报符合自身条件的岗位,如因提供信息不准确或不符合岗位报考条件,导致影响招聘的,由考生自行承担。
(二)笔试
4.确定入闱面试人员。市专班将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并在资格审查公告中公布。凡考生笔试有效成绩低于所报岗位笔试合格分数线的,不得确定为入闱面试人员。本次招聘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入闱面试人员(如遇末位同分情况一并入闱面试)。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考生弄虚作假或与公告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面试和聘用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面试
按照《江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等规定,组织人员面试。面试由抽签确定,全过程录像,成绩现场公布,并经考生签字确认。所有岗位面试当天如出现考生缺考、违纪情况,其面试成绩按零分计算,但该岗位招聘计划不再调减。面试将划定成绩合格线,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合格线,方能进入体检、考察程序。
(五)总成绩确定
按照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办法计算最终总成绩。以上各项成绩均采用四舍五入法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人员。若总成绩相同,笔试成绩高者排名为先,笔试成绩也相同时,采取加试面试的方式确定排名先后。面试缺考者,不计算总成绩。
(六)体检
(七)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考生,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者,取消拟聘用资格。由此产生的岗位空额不予递补。
(八)公示
四、聘用
五、纪律监督和责任追究
报考人员在招聘过程中,查明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法律法规,予以严肃处理和责任追究。有情节严重、影响恶劣或者情节特别严重、影响特别恶劣的违规违纪行为的,将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有关国家机关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其他
(一)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抚州市卫健委:0794-8221771
临川区卫健委:0794-8427225
东乡区卫健委:0794-4232329
南城县卫健委:0794-7233711
黎川县卫健委:0794-7522332
南丰县卫健委:0794-3201356
崇仁县卫健委:0794-6323233
乐安县卫健委:0794-6576131
宜黄县卫健委:0794-7600170
金溪县卫健委:0794-5395186
资溪县卫健委:0794-5798835
广昌县卫健委:0794-3617096
市卫健委机关党委:0794-8232017
市人事考试中心:0794-8222363
其他未尽事宜按有关规定执行,本公告由抚州市大学生乡村医生公开招聘工作专班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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