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24年2月12日2024年四川省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工作要点2024年,全省政务服务工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以服务经营主体和人民群众为导向,聚焦审批服务、市场规则、政策落实等方面痛点难点堵点,着力强基补短、试点探索,不断提升全省政务服务水平。
一、合力攻坚“高效办成一件事”(一)推动个人全生命周期“一件事”高效办理。
围绕个人从出生到身后全生命周期重要阶段,重点做好新生儿出生、教育入学、社会保障卡居民服务、残疾人服务、退休等5个“一件事”。
逐个事项制定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改革措施和职责分工。
〔教育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健康委、省残联等部门和各市(州)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以下均需各市(州)人民政府落实,不再列出〕(二)推动企业全生命周期“一件事”高效办理。
围绕企业从开办到注销全生命周期重要阶段,重点做好企业信息变更、水电气网联合报装、信用修复、企业上市合法合规信息核查、企业破产信息核查、企业注销登记等8个“一件事”。
做好开办运输企业、开办餐饮店2个“一件事”国家试点示范工作,形成“一地创新、多地复用”经验做法。
采用业界先进、成熟的软件开辟技术和系统结构,面向对象的设计方法,可视化的、面向对象的开辟工具,包括成熟的管理模式与先进技术、信息采集方法的先进性、体系架构和实现方法的先进性、运维符合项目管理的流程和规定等。
本招标文件中技术要求没有涉及的先进技术、方法,投标人可自行补充,并在投标文件中介绍说明。
系统涉及院内患者各类隐私信息,因此需充分考虑信息安全性及保密机制。
需设定合理的身份管理与认证、访问控制策略、数据安全策略、应用审计等内容实现安全隐私管理,整个信息安全系统建设需要符合三级等保要求。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24年2月2日四川省建设优质高效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意见》,加快建设优质高效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认真落实省委十二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坚持医疗卫生事业公益性,坚持预防为主和中西医并重,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法治化、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建设为引领,促进优质医疗资源扩容下沉和均衡发展,加快建设优质高效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为人民群众提供安全有效、公平可及、方便可负担的高品质医疗卫生服务。
到2025年,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更加健全、优质资源更加丰富、区域布局更加均衡、中西医发展更加协同、防治结合更加紧密,医疗卫生服务可及性、公平性和便利性显著提升。
到2035年,形成与群众健康需求相匹配的体系完整、布局合理、分工明确、功能互补、连续协同、运行高效、富有韧性的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居民主要健康指标保持优于全国平均水平。
二、实施医疗卫生能力现代化行动(一)提高公共卫生专业服务能力。
2023年医疗服务市场监管专项行动方案一、背景医疗服务市场是社会公共服务领域的重要组成部分,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健康和幸福。
然而,由于行业发展不平衡、监管不完善等原因,医疗服务市场存在乱象和不规范现象,严重影响了医疗服务质量和公众信任度。
为了加强医疗服务市场监管,确保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和健康安全,特制定本专项行动方案。
二、目标本专项行动的目标是建立健全医疗服务市场监管体系,提升医疗服务质量和公众信任度,保障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和社会稳定。
2.建立健全监管机制:加强医疗服务市场的综合监管,强化机构监管和从业人员监管,确保医疗机构和从业人员依法规范运营,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
3.加强监督执法力量:增加监督执法力量,建立健全举报投诉机制和问责机制,及时处理违法违规行为,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4.推动信息化建设:加快医疗信息化建设,建立健全医疗服务市场信息平台,提供准确、全面、及时的信息服务,加强数据共享和交流。
5.强化宣传教育:通过多种渠道和方式加强对医疗服务市场监管政策的宣传,增强公众对医疗服务质量和监管工作的认识和理解。
四、工作重点1.加强医疗机构准入管理,建立健全医疗机构分类管理制度,完善准入条件和程序,加强对医疗机构的审批、备案和检查工作。
2.加强对医疗机构从业人员的管理,完善医师执业注册制度,加强对从业人员的资格认证和违规行为的追责工作。
3.加强对医疗服务质量的监管,建立健全医疗服务质量评价体系,开展不定期的医疗服务质量检查和评估工作。
4.加强对医疗费用的监管,严禁虚假宣传和不合理收费行为,加强对医疗费用的监督和调查工作。
5.加强对医疗设备和药品的监管,加强医疗设备和药品的准入管理,提高产品质量和安全保障水平。
6.加强对互联网医疗的监管,规范互联网医疗服务的准入条件和经营规范,加强对互联网医疗平台的监督管理。
一、健全“互联网+医疗健康”服务体系(一)发展“互联网+”医疗服务。
1.发展在线医疗服务。
加快推进智慧医院建设,运用互联网信息技术,拓展医疗服务空间和内容,优化医疗服务流程,提高医疗服务效率。
建立完善网上预约诊疗服务平台,到2020年,二级以上医疗机构普遍提供分时段预约诊疗、智能导医分诊、候诊提醒、检验检查结果查询、移动支付等线上服务。
鼓励发展互联网医院,积极为患者在线提供部分常见病、慢性病复诊服务,以及健康咨询和远程指导。
(省卫生健康委、省中医药局负责。
排在第一位的部门为牵头部门,下同)2.发展远程医疗服务。
依托大型医疗机构建立远程医学中心,开展远程门诊、远程会诊、远程诊断等服务。
以医疗联合体为突破口,推广“基层检查、上级诊断”模式。
到2020年,实现远程医疗服务覆盖全省所有医疗联合体和县级医院,并逐步向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延伸。
(省卫生健康委、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省中医药局负责)3.发展急救医疗服务。
构建急救协同信息平台,联通各级急救中心,开展急救优先分级调度。
推进院前急救监护系统与区域或医院信息平台连接,加强患者信息共享,做好远程急救指导和院内急救准备,提供一体化综合救治服务。
(省卫生健康委、省发展改革委、省中医药局负责)(二)创新“互联网+”公共卫生服务。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9年11月28日四川省推进“互联网+医疗健康”示范省建设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互联网+医疗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8〕26号),加快建设全国“互联网+医疗健康”示范省,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深入落实“健康中国”战略和“数字四川”工作部署,聚焦群众看病就医、现代医院建设、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的难点、痛点、堵点,大力发展“互联网+医疗健康”新技术、新模式、新业态,持续改善群众就医体验,减轻医护人员负担,提高医疗机构服务效率,促进医疗资源流动,提升行业治理水平。
2020年,初步形成流程更加优化、服务更加便捷、管理更加规范的“互联网+医疗健康”服务体系。
到2022年,基本建成覆盖全生命周期的“互联网+医疗健康”服务体系,基于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移动互联、人工智能技术的医疗健康服务蓬勃发展,让群众更加便捷地享受优质医疗服务。
二、创新医疗服务模式(一)推进互联网医疗服务。
依托实体医疗机构发展互联网医院,通过互联网等信息技术提供安全适宜的医疗服务。
逐步完善“互联网+”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和医保支付政策,结合医保基金收支情况,逐步将符合条件的“互联网+”医疗服务项目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
医药行业互联网建设平台方案一、平台目标与定位医药行业互联网建设平台的主要目标是整合医药产业链资源,为医药企业、医疗机构、患者和监管部门提供一站式的服务和解决方案。
平台定位为一个开放、共享、安全、高效的综合性服务平台,致力于推动医药行业的创新发展和转型升级。
二、平台功能模块1、药品信息管理系统建立全面的药品数据库,包括药品的基本信息、生产厂家、批准文号、有效期等。
同时,提供药品的库存管理、采购管理和销售管理功能,实现药品信息的实时更新和精准查询。
2、医疗服务预约系统患者可以通过平台在线预约挂号、检查、治疗等医疗服务,选择心仪的医疗机构和医生,并查看医生的排班和擅长领域。
医疗机构可以根据预约情况合理安排医疗资源,提高服务效率。
3、在线问诊与远程医疗搭建在线问诊平台,患者可以通过文字、语音、视频等方式向医生咨询病情。
对于一些慢性病和复诊患者,提供远程医疗服务,医生可以在线开具处方和调整治疗方案,方便患者就医。
4、医药电商平台支持药品的在线销售,患者可以在平台上购买到正规的药品,并享受便捷的配送服务。
同时,为医药企业提供线上推广和销售渠道,拓展市场份额。
5、行业资讯与学术交流发布最新的医药行业政策法规、市场动态、科研成果等资讯,为行业从业者提供决策参考。
6、大数据分析与决策支持收集和分析平台上的各类数据,包括药品销售数据、患者就医数据、医疗服务评价数据等,为医药企业的生产研发、医疗机构的服务优化、监管部门的政策制定提供数据支持和决策依据。
三、平台技术架构1、前端界面采用响应式设计,确保平台在不同设备(电脑、平板、手机)上都能提供良好的用户体验。
使用HTML5、CSS3和JavaScript等技术构建简洁、美观、易用的前端界面。
2、后端服务选择稳定可靠的服务器和数据库,如MySQL或PostgreSQL作为数据存储,使用Java或Python等编程语言开发后端服务,实现数据的处理和业务逻辑的实现。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数字经济发展的指导意见各市(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有关单位: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数字经济的战略部署,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构建现代产业体系的意见要求,加快建设网络强省、数字四川、智慧社会,形成具有较强核心竞争力的数字经济生态体系,结合我省实际,现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高质量发展总体要求,围绕"一干多支、五区协同""四向拓展、全域开放"战略部署,以数据为关键要素,以"创新驱动、融合发展,市场主导、重点突破,开放共享、安全规范"为发展原则,以"数字产业化、产业数字化、数字化治理"为发展主线,加快推进数字经济发展,为推动治蜀兴川再上新台阶提供强力支撑。
(二)发展目标。
到2022年,全省数字经济总量超2万亿元,成为创新驱动发展的重要力量。
数字经济核心产业规模不断壮大,电子信息产业在全省经济高质量发展中核心支撑作用更加凸显。
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融合发展水平显著提高,两化融合总指数超90。
提升数字化治理能力,为数字经济活跃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二、加快发展数字经济核心产业(三)做大做强大数据产业。
加快推进大数据产业集聚区和产业园建设,打造"成德绵眉泸雅"大数据产业集聚区,建设3—5个大数据产业基地。
依托重点园区发展大数据流通交易、技术服务、科研"双创"等公共平台。
加强数据采集、存储管理、挖掘分析、安全保护等领域关键技术攻关,形成一批自主创新、技术先进、满足重大应用需求的产品、解决方案和服务应用。
打造大数据应用场景,推进政务服务、普惠民生、公共服务、产业创新领域大数据应用,加快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融合发展。
努力建成全国重要的大数据生态建设高地、大数据研发创新高地、大数据示范应用高地和大数据人才集聚高地。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6年10月28日四川省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开展信息惠民试点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开展信息惠民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6〕23号)、《国务院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国发〔2015〕4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创业的通知》(国办发〔2015〕86号)等文件精神,促进各地区各部门间信息共享,进一步推动政务服务相互衔接、协同联动,简化群众办事环节、畅通政务服务渠道、提升政府行政效能,全面做好我省信息惠民试点工作,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和群众满意度,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思路与工作目标以解决试点城市当前体制机制和传统环境下民生服务的突出难题为核心,以推动跨部门、跨区域、跨层级信息共享为抓手,显著优化服务流程、更加畅通服务渠道、不断创新服务模式,积极推进网上办事、一站式办理、就近办理、全城通办等综合性服务,加快实现“群众跑腿”到“信息跑路”、“群众来回跑”到“部门协同办”、“被动服务”到“主动服务”三大转变。
2016年,制定数据共享交换平台、电子证照系统、统一身份认证体系等标准规范,启动办公运行、为民服务等系统建设。
互联网+医疗网上医疗服务平台建设方案1.简介本文档旨在提出一种互联网+医疗的网上医疗服务平台建设方案,以满足日益增长的人们对便捷医疗服务的需求。
该平台将通过互联网技术与医疗资源的结合,为患者提供在线医疗咨询、预约挂号、诊断治疗等服务,为医生提供在线服务和资源共享的机会。
该功能将提高患者就医的便利性和效率性。
2.3诊断治疗通过平台,医生可以进行在线的诊断与治疗工作。
3.技术支持3.1网络安全为了保护患者和医生的隐私和数据安全,平台将采取严格的网络安全措施,包括数据加密、防火墙、身份验证等,确保平台的稳定性和安全性。
3.2云计算和大数据平台将采用云计算和大数据技术,以处理庞大的医疗数据和提供高效的服务。
通过对数据的分析和挖掘,平台可以提供个性化的医疗建议和精准的预防措施。
3.3移动应用为了提供更便捷的服务,平台将开发移动应用程序,患者和医生可以通过手机随时随地访问平台,并进行在线咨询、预约挂号和诊断治疗等操作。
4.用户支持和培训为了确保平台的良好运行,我们将提供全天候的用户支持服务,解答用户在使用过程中的问题和疑虑。
我们还将组织培训课程,帮助医生熟悉和掌握平台的使用方法和技巧。
5.风险控制在建设和运营平台过程中,我们将制定相应的风险控制策略,包括合规性审核、用户评价和投诉处理等。
四川省互联网医疗服务监管平台升级建设方案一、项目背景随着国家《互联网诊疗管理办法》、《互联网医院管理办法》文件出台,明确了医疗机构开展线上诊疗需提交申请并经行政部门审批,相应的线上诊疗活动要纳入省级卫健委监管部门的监督与管理。
二、建设目标根据《互联网诊疗管理办法》、《互联网医院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在本次升级建设中,将结合我省互联网医疗服务审批和监管工作的开展,进一步优化和完善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备案流程及提交信息项,针对各级监管部门进行权限分配和分级管理,实现互联网医疗服务业务信息采集和监管指标应用。
三、建设内容(一)监管端升级功能1.分级监督管理(1)分级权限设置实现省级管理部门、市级管理部门、县级管理部门、医疗机构管理部门对互联网医疗服务情况的分权监督管理。
(2)省级监管功能实现省级管理部门监督管理全省互联网医院和互联网医疗业务,包括对全省开展互联网医疗服务的医疗机构、医务人员、ca机构、互联网平台的备案管理,对全省线上业务信息进行收集和查看,对全省的业务数据统计进行查看分析,通过监管指标进行监管。
(3)市级监管功能实现市级监督管理本属地化互联网医疗业务,对本市所辖区域开展互联网医疗服务的医疗机构、医务人员进行备案管理,对本市所辖业务信息进行收集查看,对数据统计进行查看分析,通过监管指标进行监管。
(4)县级监管功能实现区县级管理部门对所辖区域开展互联网医疗服务的医疗机构、医务人员进行备案管理,对线上服务进行数据收集查看,通过监管指标进行监管。
(5)机构监管功能实现医疗机构管理部门对本院开展互联网医疗服务的医疗机构、医务人员进行备案管理,对线上服务进行数据收集查看,通过监管指标进行监管。
2.监管指标设置(1)医疗机构监管指标实现对互联网医院和开展互联网诊疗活动的医疗机构进行监管,包括对未备案机构及诊疗科目超范围的异常机构进行预警和处理,规范医疗机构线上诊疗活动。
(2)医务人员监管指标实现对未备案无资质、未进行电子实名认证、超过诊疗服务范围进行预警,对人员多点执业进行监测,对人员服务开展资质进行监管。
(3)诊疗行为监管指标实现追溯服务人员诊疗服务过程,对网络复诊业务、是否具备处方资格和权限、电子签名是否留痕、诊前风险提示及诊后评价进行监管。
(4)电子处方监管指标实现对开处方医师电子签名、药师审方电子签名进行监管;对开具麻醉、精神类药品行为进行监管和处理,通过设置禁用药品库,灵活配置指标,将线上开具禁用药品的违规处方自动筛选出来并作为异常指标进行监管。
3.互联网医疗监管大屏升级优化升级互联网医疗监管大屏,统计展示全省互联网医院基本情况和监管异常数据。
(二)门户端升级功能1.优化互联网医院和互联网诊疗申请备案信息备案流程新增申请互联网医院及互联网诊疗活动信息项,包括机构提交申请互联网医院或互联网诊疗类型、服务范围、开展方式、证明材料等信息。
2.对接完成证明材料结合应用电子签章服务医疗机构完成与省互联网医疗服务监管平台接口对接完成后,可在对接证明材料应用电子签章,并提供医疗机构下载。
3.优化医疗机构和服务人员备案填报信息优化医疗机构和执业人员备案填报信息,填报信息区分基础信息和执业信息,并通过对接省卫生健康统计数据综合采集与决策支持系统,自动采集和校验有关信息。
4.医疗机构信息变更项增加根据医疗机构备案提交信息项,增加可变更信息项,包括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等保证明、互联网医院类型、医疗机构名称、业务服务范围、开展方式等。
(三)信息对接1.对接基础资源信息对接省卫生健康统计数据综合采集与决策支持系统信息库等基础资源信息,对医疗机构、医务人员进行基础信息自动对比。
2.业务数据信息对接实现省互联网医疗服务监管平台与医疗机构互联网医疗服务信息的对接,优化和完善省互联网医疗服务监管平台对接接口,根据互联网医疗线上服务业务类型,对应新增各维度业务信息接口,收集医疗机构线上业务信息。
(2)安全性能提供完善的安全设计,在大规模请求的冲击下,提供限流、熔断来保证后端服务的可用性。
四、建设要求(一)平台建设应保障与原系统无缝连接;平台设计应具备安全性,应采取信息加密传输等有效措施保障信息安全;平台设计应具备可靠性,确保单点故障等不会对应用造成影响;平台设计应具备可定制性,能够适应可能出现的新业务的扩展需要。
系统必须支持业务安全管理方面的需求,对关键数据的加密存储和传输,提供安全认证方式,记录系统操作过程并提供相应的审计功能。
系统应保证数据通信的安全性,防止通信数据被监听、窃取、篡改等。
同时还应保证通信数据的完整性,并针对项目的整体安全要求,加强信息系统的信息安全保护能力建设。
(二)成交单位应承担本项目以下任务:1.项目管理(1)组织机构:成交供应商必须成立合理的组织机构,建立保障项目顺利实施的各项管理制度和质量保证体系,安排好足够的高素质人才参加本项目的建设。
(2)项目经理:成交供应商在整个项目开发实施全过程中,必须明确项目经理。
在本项目的执行过程中,项目经理不得更换。
(3)人员要求:必须配置相应的项目管理、系统设计、开发、测试、培训、质量保证等人员,确保工程顺利实施。
(4)风险管理: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必须做到充分、有效识别风险,应对风险和控制风险,在项目实施之初必须制定风险预测和规避风险的对策。
2.软件开发(1)软件工程组织开发:要严格按照软件工程的方法进行组织。
(2)需求调研:组织进行详细的需求调研,开发过程中要加强与省卫生健康信息中心的沟通,并根据沟通情况和需求变化情况进行调整和改进。
(3)开发工具:应自行准备所需开发工具,并自行搭建开发测试环境,不得以开发环境为由,影响开发进度。
(4)定期汇报:定期向省卫生健康信息中心提供工程实施进展情况报告。
(6)升级完善:根据实际需要,对应用软件、系统软件进行升级改造,对数据库系统进行维护和更新。
(7)成交供应商应保证提供的软件是完整的,其中包含且不限于应用软件,数据库,第三方组件,操作系统等。
招标方在使用其提供的软件或服务及其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
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成交供应商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并承担由此影响招标方正常使用该软件或服务的一切损失。
成交供应商负责系统的整体建设,包括系统软件开发和在省政务云平台的部署实施。
应用软件的设计和开发应有完整的技术文档。
文档必须满足国家标准、司法行业标准、省卫生健康信息中心的要求。
五、项目建设预算本项目建设预算15万元(拾伍万元)。
六、商务要求1.付款方式:合同签订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支付50%,部署完成并通过初验,试运行10个工作日内支付30%,终验通过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20%。
2.建设工期:2019年11月8日前完成项目建设并上线试运行,成交供应商需在合同签订后三个工作日内组织力量开始投入工作。
七、资格要求1.投标人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业;2.投标人所投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投标人所投具有履行该项目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4.投标人所投生产厂商具有电子认证服务许可证;5.投标人所投生产厂商具有电子认证服务使用密码许可证;6.投标人所投生产厂商通过卫生部复合性测试,提供证明文件;八、评分表:序号分值评分标准说明1报价20%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
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20分*100%注: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注:根据川财采[2015]33号文,对失信行为投标人给予6%/次的报价累加加成,用加成后的价格参与评审,若加成后的报价超过预算的,视为无效投标。
/2项目方案10%供应商对项目背景、用户现状、建设目标、建设需求及必要性的理解程度,方案与需求吻合,能满足用户项目建设的要求,对项目需求分析合理,与前期项目有良好的继承性的得/10分,对以上问题有1项未响应的得8分,有2项未响应的得6分,有3项未响应的得4分,其余不得分。
3类似案例演示20%类似案例演示,要求:阐述清楚,切合项目要求,讲述流畅。
第一名得20分;第二名得15分;第三名得10分;第四名得5分;其余不得分,名次不可并列。
4技术指标和配置10%项目方案完全符合招标文件建设内容和技术要求,没有负偏离得10分;与招标文件要求有负偏离的,一项扣1分,扣完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