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台介绍付铁红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医政医管处
2019年7月6日CHIMA
2019
正式启动互联网医疗服务许可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互联网+医疗
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8〕26
号)
国家卫生健康委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
印发互联网诊疗管理办法(试行)等3个文
件的通知》(国卫医发〔2018〕25号
)CHIMA
2019互联网医疗服务的类型和异同点
类型异同点
政策依据
准入要求
服务对象
互联网诊疗互联网诊疗管理办法(试行)实行准入管理医疗机构与患者
互联网医院互联网医院管理办法(试行)实行准入管理医疗机构与患者
远程医疗远程医疗服务管理规范(试行)自行对照规范开展医疗机构对医疗机构基本标准无独立基本标准达到互联网医院基本标准(试行)
无独立基本标准医师要求医疗核心业务类型本机构注册医师即主执业地点为本医疗机构独立执业3年以上执业医师直接为患者提供部分常见病、慢性病复诊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本机构和其他医疗机构注册的医师独立执业3年以上执业医师直接为患者提供部分常见病、慢性病复诊、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会诊医师可以出具诊断意见并开具处方邀请方:1名执业医师(可为备案医师)受邀方:独立执业3年以上执业医师(可为备案医师)远程会诊、远程诊断监管要求纳入全省统一的互联网医疗服务监管平台(浙江省互联网医院平台)纳入全省统一的互联网医疗服务监管平台(浙江省互联网医院平台)按照规范、自我管理
CHIMA
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做好互联网医疗服务工作的通知》
(浙卫办医政〔2019〕1号)
原浙江省卫生计生委与阿里巴巴(中国)有限公司项目合作备忘录
浙江省互联网医院平台建设项目
双方一致认为,大家在发展“互联网+医
疗健康”等领域的美好愿景高度一致,
接下来要继续完善合作组织架构,建立
更紧密的合作关系,确保重点项目加快
落地,实现“互联网+医疗健康”和大数
据等领域的新突破、新跨越,为全面深
化医改、建设“健康浙江”提供有力支
撑,努力打造全国健康大数据应用创新
中心、“互联网+医疗健康”示范省CHIMA
浙江省互联网医院平台:服务+监管一体化平台监管平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对医疗机构开展的互联网诊疗活动进行事前、事中、事后监管的平台服务平台:全省互联网医院、互联网诊疗服务总入口;为患者提供线上医疗服务,为医疗机构提供互联网医院、互联网诊疗建设的基础设施的平台CHIMA
2019CHIMA
事前监管:机构、人员资质等事中监管:诊疗行为、电子处方等事后监管:不良事件、服务质量等一
浙江省互联网医院平台的监管
总体原则1.尽可能的将监管要素纳入到事前监管,由省平台实现统一监管2.尽可能的实现监管要素(数据)的互联互通3.按照国家文件要求,明确统一的监管规范CHIMA
2019不得开具麻醉药品、精神类药品处方及其他用药风险高、有特殊管理规定的药品处方不得对首诊患者开展互联网诊疗活动
认真梳理,严格掌握平台建设要素互联网医疗服务必须与实体医疗机构诊疗科目相一致医师执业范围及3年以上独立临床工作经验在线处方要素:医师电子签名+药师审核信息系统实施第三级信息安全等级保护
事前监管事中监管事前监管变事中监管为
事前监管事中监管CHIMA
浙江省互联网医院监管平台监管指标规范
指标类型:事前监管、事中监管、事后监管(按事件先后顺序)
指标指标:警告监管、违规监管(按事件严重程度)CHIMA
数字监管:全面建设数字型政府
浙江省互联网医院平台嵌入国家卫生健康委医
疗机构、医师、护士注册管理系统,确保机构
、人员合法执业CHIMA
确保一:互联网诊疗活动、互联网医院诊疗科
目不超出实体医疗机构诊疗科目范围
确保二:开展互联网诊疗活动的执业医师执业
确保三:开展互联网诊疗活动执业医师执业范
围不超过注册范围
确保四:平台切入处方审核系统(前置审核)
三方共赢:
患
者——看病放心、安心
医疗机构——规范执业、规范管理
政
府——监管有力监管数据互联互通CHIMA
浙江省互联网医院监管平台接入医疗机构基本情况一、已上服务平台医疗机构(39家):浙江省人民医院、浙江省中医院、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邵逸夫医院、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杭州市第一人民医院、杭州市江干区采荷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在线医生数8645人宁波云平台整体对接纳入省互联网医院监管平台二、近期即将上线(90家):浙江省肿瘤医院、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妇产科医院等三、共需要接入326家医疗机构,其中部分将以市平台形式总体接入CHIMA
行政部门:建立省、市、县级监管体系
医疗机构:职能科室,自我管理
医院管理页面CHIMA
2019目前,医院管理端已经实现功能,省平台端还在完善CHIM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