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家庭医生管理信息平台建设方案
一、背景
1、国家政策
2016年6月6日,国务院医改办、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发
展改革委、民政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及国家中医
药管理局联合制定的《关于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指导意见》
正式发布,2016年,将在200个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城市开
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鼓励其他有条件的地区积极开展试点。重
点在签约服务的方式、内容、收付费、考核、激励机制等方面实
现突破,优先覆盖老年人、孕产妇、儿童、残疾人等人群,以及
高血压、糖尿病、结核病等慢性疾病和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等。到
2017年,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覆盖率达到30%以上,重点人群签
约服务覆盖率达到60%以上。到2020年,力争将签约服务扩大
到全人群,形成与居民长期稳定的契约服务关系,基本实现家庭
医生签约服务制度的全覆盖。
截至2016年年底,200个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城市家庭医
生签约服务覆盖率达22.2%,重点人群签约率达38.3%。2017
年政府工作报告指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2017年要扩大到85%
以上地市。
河北省高度重视,省卫计委、省发改委、省民政厅、省财政厅
等七部门联合发文,全力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提出在全
省全面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优先覆盖老年人、孕产妇、儿童、
残疾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等重点人群,以及高血压、糖尿病、
结核病等慢性疾病和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等。到2017年,家庭医
生签约服务覆盖率达到30%以上,重点人群签约服务覆盖率达到
60%以上,城市高血压、糖尿病患者规范化诊疗和管理率达40%。
到2020年,基本实现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制度的全覆盖。据悉,
此举旨在建立“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
分级诊疗模式,形成公立医院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分工协作机
制,使城乡居民获得综合、连续、便捷、个性化的健康管理服务,
使家庭医生真正成为居民健康的“守门人”。
2017年7月20日,出台了《关于河北省家庭医生签约服务
包的指导意见》,强化了签约服务内涵,规范了签约服务包收付
费政策,截止2017年底,我省共组建家庭医生团队2万6千多
个,常住人口签约率达到30%,重点人群签约率接近65%,贫困
人口签约率突破85%,基本完成了2017年医改任务目标。
二、目标和意义
1、面临问题
《关于河北省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包的指导意见》中,强调了信
息化支撑平台的建设,但基于省内实际情况,河北省家庭医生信
息化管理平台未能同步建设完成,使得当前家庭医生签约工作的
管理信息化支撑力度不足,下步的业务开展也受到一定的影响,
主要表现在:
(1)缺乏对业务统计和监管的统一渠道,不能及时了解全省
没有一个监管考核的机制;
(2)对医联体建设的信息化支撑力度不够,医疗机构之间的
协作、沟通、费用结算以及分级诊疗、远程医疗等,都离不开信
息化平台的支持;
(3)对家庭医生的家庭信息化支持少少,家庭医生面临上门
服务,需要一个全面支持的工作平台,而且医疗水平需要提升,
需要团队的协作;
(4)群众需要更多的服务途径,了解服务内容,需要线上更
便捷的医疗服务,以及智能穿戴新技术的支持。
除了以上问题,实际工作中也存在只注重签约率,而忽视了签
约后实际业务的开展,群众不能很好享受到签约后更便捷贴心的
医疗服务。
2、目标和意义
通过家庭医生信息化管理平台的建设,可以有效解决以上问
题,加大信息化支撑力度,统筹管理家庭医生签约及服务,搭建
医疗机构和管理机构,医生和家庭,医疗机构之间以及医疗机构
和医生四个业务渠道,促进分级诊疗体系的落实和家庭签约任务
的顺利完成。
我们的主要建设内容可以归纳为:构建一个门户网站、四个协
作平台、多个接口。其中门户是统一的服务入口,计生管理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