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临沂市兰山区人才队伍结构,加强优秀年轻人才、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和高学历人才的引进力度,推动实施大学生、专业技术人才“凤回兰山”工程,经研究,决定引进一批优秀年轻人才到区直事业单位工作,引进一批急需紧缺人才到区直公立医院和重点企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计划
(一)引进数量
引进数量共700名,其中区直事业单位20名,区直公立医院26名,重点企业654名。
(二)引进范围
1、区直事业单位引进国内部分重点高等院校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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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部分重点高等院校名单
2、区直公立医院引进国内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3、重点企业引进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4、符合《教育部办公厅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非全日制研究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教研厅函〔2019〕1号)规定,自2017年起由国家统一下达招生计划,考试招生执行相同政策和标准,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的非全日制研究生。
(三)引进岗位
引进岗位、专业要求及引进单位联系方式,详见《2020年山东省临沂市兰山区事业单位“沂蒙优才”引进岗位表》;《2020年山东省临沂市兰山区重点企业“沂蒙优才”引进岗位表》。
专业是否符合岗位要求,由引进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认定。
2020年山东省临沂市兰山区事业单位“沂蒙优才”引进岗位表
2020年山东省临沂市兰山区重点企业“沂蒙优才”引进岗位表
二、资格条件
(一)事业单位(区直事业单位和公立医院)
1、引进人员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满18周岁(2002年7月31日以前出生),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治思想素质好,品行端正。
2、区直事业单位引进优秀年轻人才年龄应在23周岁以下(1996年7月31日以后出生);区直公立医院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年龄应在35周岁以下(1984年7月31日以后出生)。
3、引进人才要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学习成绩优良,具有与岗位相适的专业知识、能力;有志于从事党政和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工作。
4、区直公立医院引进急需紧缺人才须具有相应的执业医师资格,并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或相应的中级及以上卫生专业技术资格)。
有下列情形人员不得报名:
1、曾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在校期间受过院系级以上处分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党纪政务处分仍在影响期的;
2、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招考(聘)主管部门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纪律行为的;
3、报名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4、兰山区党政机关在编人员、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以及实行总量控制备案管理的人员;
5、有恶意失信行为被法院纳入失信人员名单尚未撤销的;
6、中外合作办学、独立学院毕业生,委托培养、在职培养和定向培养的毕业生;
7、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8、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
(二)重点企业
网上发布招聘信息,人才引进标准由企业自行制定,自行组织引进。
三、引进程序
1、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
引进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初审和解释引进岗位的专业要求。
报名人员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要及时登陆报名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要登陆报名网站打印《2020年山东省临沂市兰山区“沂蒙优才”计划报名登记表》《诚信承诺书》。
2、资格复审。
3、考试考核。
4、考察体检。
根据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引进计划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不足1:1.5的全部纳入考察范围。进入考察范围人员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对考察合格人员,按引进计划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
5、公示和聘用。
四、引进待遇
引进的博士、硕士研究生和“双一流”高校本科生在企业科研生产一线工作,按照临沂市和兰山区人才引进有关政策规定,优先享受用人单位人才公寓、薪酬等待遇,工作一年以上按规定享受临沂市高学历人才津贴(连续3年,博士研究生每人每月3000元,硕士研究生每人每月2000元,“双一流”高校本科生每人每月1000元)。
五、其他事项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中共临沂市兰山区委组织部、临沂市兰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中共临沂市兰山区委组织部
临沂市兰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3月31日
2020年郯城县
为优化事业单位干部人才队伍结构,经研究,决定2020年继续开展“沂蒙优才”计划,引进一批高学历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郯城县县直事业单位合并引进高学历人才16名。
普通高等院校和经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的海外高校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自2017年起,由国家统一下达招生计划,考试招生执行相同政策和标准的全日制、非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国内部分重点高等院校毕业的全日制本科生。
详见《2020年郯城县“沂蒙优才”引进岗位表》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满18周岁(2002年4月20日以前出生),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治思想素质好,品行端正。
2、博士研究生年龄35周岁以下(1984年4月20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35周岁以下(1984年4月20日以后出生),本科生年龄25周岁以下(1994年4月20日以后出生)。
3、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学习成绩优良,具有与岗位相适的专业知识、能力;有志于从事党政事业单位工作。
3、临沂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以及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的人员;
4、有恶意失信行为被法院纳入失信人员名单尚未撤销的;
5、中外合作办学、独立学院毕业生,委托培养、在职培养和定向培养的毕业生;
6、报名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7、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
3、面试。
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引进计划等额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进入考察范围人员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
对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同一岗位人员中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2、博士研究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享受正科级工资待遇;硕士研究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享受副科级工资待遇。
3、聘用人员试用期满后,首次职称聘任不受岗位限制。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中共郯城县委组织部、郯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中共郯城县委组织部
郯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3月30日
2020年临沂市临沭县
为进一步优化我县县直事业单位干部人才队伍结构,经研究,2020年继续开展“沂蒙优才”计划,引进一批急需紧缺人才到县直事业单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县直事业单位共引进16名。
国内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经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的2020年QS排名前200海外高校毕业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取得国内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本科学历、学士学位的其他海外高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非全日制研究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教研厅函〔2019〕1号)文件精神:自2017年起,由国家统一下达招生计划,考试招生执行相同政策和标准的全日制、非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
引进岗位、专业要求及联系方式,详见《2020年临沂市临沭县“沂蒙优才”引进岗位表》。
2020年临沂市临沭县“沂蒙优才”引进岗位表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满18周岁(2002年4月1日以前出生),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治思想素质好,品行端正;
2、年龄30周岁以下(1989年4月1日以后出生);
3、我市党政机关在编人员、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以及实行总量控制备案管理的人员;
县委组织部负责初审,商引进单位解释引进岗位的专业要求。
2、资格复审
3、面谈面试。
4、考察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引进计划1:2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不足1:2的全部纳入考察范围。进入考察范围人员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对考察合格人员,全部纳入体检范围人选。
对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根据专业相近、引进单位申请,在征求报考人员本人意愿基础上,从已考察、体检合格人员中统筹调剂。
5、公示和聘用
考察、体检合格的,根据面试成绩,按照岗位计划1:1的比例确定拟引进人员名单,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引进的,办理引进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引进并查实的,不予引进。应届毕业生应于2020年7月31日前(确因疫情影响延迟毕业的,可适当推迟)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到期未取得的不予引进。
对考察、体检合格,未被临沭县事业单位聘用的人才,在征求本人意愿后,推荐到临沭县城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工作。
2、对表现特别优秀且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根据工作需要,可按照有关规定和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优先提拔使用。
3、根据工作需要,可优先推荐作为“第一书记”、“万名干部下基层”等基层挂职锻炼人选,并享受相应待遇。
4、临沭县城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引进聘用人员根据市县有关人才政策,符合条件的,发放高学历人才津贴。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中共临沭县委组织部、临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中共临沭县委组织部
临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山东省平邑县
为全县经济社会科学发展提供人才支撑和智力保障,优化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干部人才队伍结构,按照临沂市“沂蒙优才”引进工作有关要求,经研究,决定面向部分重点高校院所引进一批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共引进各类高层次人才50名。
1、普通高等院校和经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的海外高校毕业的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
2、国内“双一流”高等院校毕业的全日制本科生。
“双一流”高校名单
引进岗位、专业要求及引进单位联系方式,详见《2020年山东省平邑县“沂蒙优才”引进计划表》。
2020年山东省平邑县“沂蒙优才”引进计划表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治思想素质好,品行端正。
2、年满18周岁(2002年3月31日以前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40周岁以下(1979年3月31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35周岁以下(1984年3月31日以后出生),本科生年龄30周岁以下(1989年3月31日以后出生)。
3、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学习成绩优良,具有与岗位相适的专业知识、能力;有志于从事党政事业单位工作。
(1)曾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在校期间受过院系级以上处分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党纪政务处分仍在影响期的;
(2)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招考(聘)主管部门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纪律行为的;
(3)平邑县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以及实行总量控制备案管理的人员;
(4)有恶意失信行为被法院纳入失信人员名单尚未撤销的;
(5)中外合作办学、独立学院毕业生,委托培养、在职培养和定向培养的毕业生;
(6)报名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7)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
1、网上报名和初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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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山东省平邑县“沂蒙优才”报名登记表
诚信承诺书
现场资格复审时候需要考生提交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1份):
(1)《2020年山东省平邑县“沂蒙优才”报名登记表》;
(2)诚信承诺书;
(3)二代身份证,与报名登记表同底版1寸照片2张;
(4)学历证书或学校出具的学历证明(国内高校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的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在读院校出具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海外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
(5)重要获奖证书,能证明个人工作能力、工作业绩等材料。
以上材料原件审核通过后退还本人,复印件留存备案,审核通过人员发放面试通知书。中共平邑县委组织部、平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初审,用人单位负责解释引进岗位的专业要求。
因各种原因取消或放弃造成空缺的岗位,在考生自愿的基础上从相同或其他岗位相近专业未确定为考察人选的考生中按成绩由高到低递补,并进行体检考察。县“沂蒙优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结合岗位报考数量和考生综合素养,可适当调整部分岗位人员录用数量。
2、对表现特别优秀且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根据工作需要,可按照有关规定和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优先提拔使用,也可优先调任公务员岗位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岗位。
3、根据工作需要,可优先推荐作为“第一书记”、“干部下基层”等基层挂职锻炼项目人选,并享受相应待遇。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中共平邑县委组织部、平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六、联系方式
中共平邑县委组织部:0539-4211321
平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15269967196
中共平邑县委组织部
平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4月1日
2020年临沂市市属国有企业
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为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渠道,优化临沂市市属国有企业职工队伍结构,加快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发展,根据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现将2020年市属国有企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数量
计划招聘工作人员674名,具体招聘岗位和数量见《2020年临沂市市属国有企业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
2020年临沂市市属国有企业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
二、应聘的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治思想素质好,品行端正。
2、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须在2020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
3、大学本科生年龄应在28周岁以下(1991年3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应在33周岁以下(1986年3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应在38周岁以下(1981年3月1日以后出生)。
4、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具有与岗位相适的专业知识、能力。
5、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等其他资格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有恶意失信行为被法院纳入失信人员名单尚未撤销的。
4、在各级各类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5、现役军人、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6、法律、法规以及其他规定不得应聘的情形。
三、报名和资格审核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网上报名、审核的方式进行,报名及考试不收取任何费用。
4、资格审核。招聘单位在报名人员信息提交2小时后进行初审,并反馈初审结果。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要说明具体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失内容,退回应聘人员补充。
四、考试
考试内容由招聘企业根据聘用岗位特点进行设定,采取笔试、面试结合(百分制,各占考试成绩的50%,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或直接面试等方式,具体考试方式见《岗位计划表》。采取笔试、面试结合方式招聘人员的岗位,计划招聘人数在3人及以下的,按照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3:1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面试人选;计划招聘人数在4人及以上的,按照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2:1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如参加笔试人数未达到上述比例的,确定现有参加笔试人员为面试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笔试成绩并列人员同时确定为面试人选。
五、考察
根据考试成绩,按照不高于拟招聘人数1: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人选,考察人选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考试成绩并列的,有笔试的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考察人选,采取直接面试的按照学历层次高低或增加专业技能测试依次确定考察人选。
招聘企业对考察人选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并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专业知识、能力素质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情况进行考察。考察发现应聘者不符合招聘条件或提供材料信息不实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六、体检
根据考试和考察情况,按岗位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七、公示及聘用
八、政策措施
招聘引进的博士、硕士研究生和“双一流”高校本科生,按照临沂市人才引进有关政策规定,优先享受用人单位人才公寓、薪酬等待遇,工作一年以上按规定享受我市高学历人才津贴(连续3年,博士研究生每人每月3000元,硕士研究生每人每月2000元,“双一流”高校本科生每人每月1000元)。
九、其他
1、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招聘企业在考试、考察、体检、公示等各环节进行资格复审。应聘人员不按规定参加考试、考察、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对自动放弃或考察、资格审查、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面试范围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3、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5、本简章及其未尽事宜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市国资委负责解释。
中共临沂市委组织部
临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临沂市财政局
临沂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0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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