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济宁市“优秀青年人才引进计划”(卫生类)引进公告
为进一步加快卫生健康事业单位优秀青年人才集聚,持续优化我市卫生健康事业单位人才队伍结构,蓄智助力济宁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经研究决定,2024年在全市卫生健康事业单位实施“优秀青年人才引进计划”(以下简称“优才计划”)。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数量及范围(见职位信息栏)
(一)引进数量
496名(市直124名、县市区372名,具体岗位需求见附件1、2)。
(二)引进范围
“优才计划”主要面向2024届高校毕业生、择业期(2022-2023年)内未落实过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
报考市属事业单位学历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普通高校全日制博士研究生;(2)2017年教育部公布的第一轮“双一流”建设高校(42所)和2022年公布的第二轮“双一流”建设高校建设学科(含一级学科涵盖的二级学科)(附件3)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本科生;(3)2024年QS榜单前200名国外高校(附件4)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报考县(市、区)事业单位学历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普通高校全日制博士研究生;(2)国内普通高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3)2017年教育部公布的第一轮“双一流”建设高校(42所)和2022年公布的第二轮“双一流”建设高校建设学科(含一级学科涵盖的二级学科)(附件3)全日制本科生;(4)2024年QS榜单前200名国外高校(附件4)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定向培养、委托培养生,以及网络学院、成人教育学院和独立学院毕业生不列入引进范围。我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企业以及中央、省属驻济单位在职人员不得报考。其他在职人员报考的,须经有用人管理权限的部门或单位同意,并于现场资格审查时出具加盖部门或单位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
二、引进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四)具有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在规定的学制内毕业并按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
(六)博士研究生1983年3月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1988年3月以后出生(其中2024年应届毕业生1993年3月以后出生),大学本科生1998年3月以后出生;
(七)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2024届高校毕业生,须在公示前与签约单位解除就业协议。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报名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三、引进程序
(一)报名
1、个人报名
报名网站:济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rss.jining.gov.cn/)
报考人员使用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人员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一经查实,直接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
2、单位初审
3、打印表格
报考人员提交报名信息后及时查询初审结果。初审通过人员于2024年3月12日16:00前,下载打印《2024年济宁市“优秀青年人才引进计划”报名登记表》《诚信承诺书》,以备资格审查时使用。对报名成功人员,引才单位应留存报考人员的报名信息。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部门根据报考人员提供的资料、填报的信息等确认是否符合报名条件,同时审查报考人员的任职回避情况。报考市属事业单位的,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由引才单位主管部门通过网站进行公布;报考县(市、区)事业单位的,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由县(市、区)人民政府网站(引才单位主管部门网站)(附件5)进行公布。
资格审查贯穿引才全过程,一经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即取消报考资格。
(三)组织考试
考试不受报名比例限制,不设笔试环节,采取面谈或面试等方式确定人选。资格审查合格人数超过岗位计划数3倍以上的,可先通过面谈等方式按1:3的比例筛选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选,也可直接面试确定拟聘人选,面谈成绩不计入面试成绩。面试可根据岗位实际,采取灵活方式进行。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80分。
报考市属事业单位的,面谈、面试由引才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面谈结果、面试方案、面试成绩由引才单位主管部门面向社会公布;报考县(市、区)事业单位的,面谈、面试由引才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面谈结果、面试方案、面试成绩由县(市、区)人民政府网站(引才单位主管部门网站)(附件5)面向社会公布。面谈可根据岗位实际,采取灵活方式进行。
(四)调剂使用
(五)考察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和引进计划,由高分到低分按1:1等额组织考察、体检。考察、体检工作由引才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由引才单位主管部门自主决定是否从同一岗位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依次递补。
(六)公示聘用
聘用人员根据事业单位编制管理模式,纳入编制实名制或人员控制总量实名制管理(同等待遇、同等对待)。
聘用人员在聘用单位的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含试用期),聘用单位也可根据工作实际另行约定。
四、有关待遇
(一)对市、县属医院新全职引进的博士研究生,3年内市财政按照每人每年6万元的标准给予人才补贴,并给予20万元人才房票奖励(2年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可直接抵扣房款)。
(二)博士配偶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在市外就业的,根据其工作单位性质、个人身份等,本着就近对口原则,协调安排到市内企事业单位工作;暂时无法安排工作的,市财政2年内按照每月3000元的标准为其发放生活补助。
五、其他
2、此次引进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3、本次引才发布的公告、岗位汇总表、报考须知等信息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别、本基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