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人员,可在临沂市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
1.具有临沂市户籍;
2.持有山东省居住证(临沂市公安机关签发且在有效期内);
3.就读学校所在地在临沂市(含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和以已经取得的学历申请认定的其他全日制在读学生);
4.驻临沂部队现役军人、武警。
(二)在临沂市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可在居住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可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所在地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历及其他条件、程序要求与内地(大陆)申请人相同。
二、认定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能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
(二)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申请认定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应当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根据《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和山东省有关规定,普通高校三年级以上学生可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试通过但未取得毕业证书前,尚不具备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历条件,不能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三)符合免试认定条件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申请人应取得所在学校颁发《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其他申请人应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并取得考试合格证明(在规定有效期内)。
(四)申请教师资格任教学段、任教学科应与《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一致,其中,申请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类别教师资格,申请的任教学科还应与所学专业或所从事专业(有相应的职业资格或技能证书)一致。
(五)达到普通话水平测试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取得相应等级证书。
(六)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申请人须按照《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教资字〔2010〕15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要求及《山东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鲁教人字〔2001〕22号)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参加体格检查,体检结论为合格。
三、申请流程
(一)网上申报
2.受理范围:符合申请条件的2022年应届毕业生和未参加第一批次认定的非应届毕业生。
3.网报要求:
(1)选择认定机构: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选择户籍、居住地或就读学校、部队等所在地的县区教育和体育局为认定机构,(开发区的认定由河东区教育和体育局负责、高新区的认定由罗庄区教育和体育局负责、临港区的认定由莒南县教育和体育局负责、蒙山旅游区的认定由平邑县教育和体育局负责)。申请认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选择临沂市教育局为认定机构。
(2)选择本人户籍、居住地或就读学校所在地区县为现场确认点。
(二)体格检查
2.体检医院
3.体检要求:
(1)申请人可就近选择任意一家指定体检医院体检。
(2)根据疫情防控要求,申请人在体检前应充分了解所在县区有关政策,配合体检医院严格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因部分医院部分体检项目当天不能做出结论,建议申请人提早计划,做好体检工作。
(4)申请人体检完毕后,由体检医院在《山东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格检查表》上完整填写体检结论并盖章确认,体检结果只在本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中有效。
(5)在指定体检医院参加体检且合格人员无需到医院领取体检报告;体检不合格人员由医院通知,进一步核实情况。
(6)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按照本通告“二、认定条件”中第六条所列有关文件要求执行。认定机构对体检表进行审查,如发现缺漏项目及结论不确切、不清楚情况,可要求申请人进行补查。
(7)市外申请人可以到当地县级以上具有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资质的医院进行体检,由体检医院在《山东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格检查表》上完整填写体检结论并盖章确认,体检结果只在本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中有效。
(8)在指定医院体检的申请人通过“爱山东”app或“爱山东容沂办”app参加“2022年临沂市教师资格认定线上确认”时,如果遇到“体检结论尚未上传”等提示时,请联系体检医院了解体检结论上传情况。
(9)市外申请人通过“爱山东”app或“爱山东容沂办”app参加“2022年临沂市教师资格认定线上确认”的,请确保先在2022年6月24日前将体检结论送达临沂市行政审批服务局(邮寄地址:临沂市兰山区柳青街道北京路8号临沂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南侧一窗受理区,0539-8770035)再申请,因体检结论未送达,无法参加线上确认的,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三)确认工作
本次认定可选择线上确认或现场确认,请申请人根据所在县区疫情防控要求和自身实际情况做出选择。
1.线上确认
(2)线上确认条件
①申请人已在中国教师资格网完成认定报名生成报名号,且上传的学历和普通话已通过系统验证,状态显示为“已核验”;
②已在指定医院完成体检,或者在市外符合条件的医院体检的,体检结论已送达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③申请人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A.具有临沂市户籍;
B.持有山东省居住证(临沂市公安机关签发且在有效期内);
C.生源地为临沂大学并且已在学校报名参加第二批次认定。
(3)线上确认方式
下载“爱山东”app或“爱山东容沂办”app,进入“2022年临沂市教师资格认定线上确认”模块进行申请。(线上确认操作指南另行发布)
(4)注意事项:
①线上确认选择的认定县区应和中国教师资格网选择的确认点县区一致。
③线上确认不通过的请根据有关提示选择现场确认。
④请务必保持手机畅通,方便审核人员联络。
⑤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请选择现场确认并提供相应资质证书。
2.现场确认
(1)申请材料
①高等教育学历信息在认定系统中校验不通过的应提交以下材料:
国(境)外学历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认证书》。其他学历应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认定系统中校验通过的学历或以中等职业学校学历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的不需提供此项材料。
②在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本人户口本或集体户口证明;在居住地申请认定的,应当提交有效的居住证;在部队驻地申请认定的应提交军官证、警官证等现役有效身份证件。
③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认定系统校验通过的可不提交。
④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类别的申请人,除提供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职称证书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的资格证书。
⑤符合免试认定条件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应同时提交毕业高校颁发的《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
⑥《山东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格检查表》。在认定机构指定体检医院(详见上文)参加体检且合格的人员可不提交。
(2)现场确认地点
(3)注意事项
①由于体检结论无法当日查询,申请人需在体检完成次日后再进行确认,以便审核工作人员通过系统核实体检结果。
③本次确认无需提交纸质版证件照片。
(四)认定和领取证书
四、其他事项
(五)《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不再由考生在系统中打印和在现场审核时提交,改由认定机构在系统认定审批并编号完成后打印。
(六)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同一申请人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只能申请获得一种教师资格。若有申请人已取得多个任教学段或任教学科且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应在本年度内自行选择一种教师资格申请认定,其他可在以后年度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和《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有效期均为3年。已申请并认定通过的教师资格,申请人申请撤回或删除的,认定机构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