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得与报考岗位匹配的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
西药师A
药学
取得主管药师或执业药师资格
护理类(B类)
护士C
护理、护理学
综合类(D类)
心理医师
医学心理学、应用心理学
面向医药院校或综合类大学的医药学院毕业生
2023年临朐县公立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根据省、市公立医院改革文件精神,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鲁人社规〔2022〕2号)等文件要求及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经研究决定,为临朐县公立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控制总量备案制工作人员13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二)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其他条件。
(三)报考初级岗位的,应聘人员年龄为40周岁以下(1982年6月7日及以后出生);报考中级岗位的,应聘人员年龄为45周岁以下(1977年6月7日及以后出生)。
(五)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应聘医疗类岗位人员,如已完成医师执业注册,执业范围须与应聘岗位相匹配。
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能报考:在读普通高校全日制非应届毕业生不能应聘,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现役军人不能应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不能应聘;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已聘用为临朐县医疗卫生事业单位事业编、控制总量备案制、人事代理人员的不得报考。
二、招聘岗位和计划(见职位信息栏)
具体招聘单位、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及条件要求详见附件《2023年临朐县公立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1.网上报名
报名方式:
2.资格初审
临朐县卫生健康局在报名期间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查看网上报名情况,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审查。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要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失内容,并退回应聘人员补充。在网上报名时,不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影响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3.网上缴费
根据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明确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录用考试报名考务费标准问题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18〕1427号)核定的标准,笔试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
4.准考证打印
5.计划调整
对放宽开考比例有特殊规定的,经招聘主管机关研究同意后,按规定执行。
(二)面试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在任一环节发现与报名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影响聘用的,即时取消报考、聘用资格,其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进入面试范围的应聘人员,需向临朐县卫生健康局提交如下材料:
2.毕业证、学位证(非应届毕业生需在2023年6月7日之前取得;应届毕业生可先提交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但应于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证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报到证、学信网(学历、学位)认证各1份。部分岗位需提供执业资格证书或注册执业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4.海外留学人员以海外取得学历、学位应聘的,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证明。暂未取得认证报告的人员,采取“承诺+容缺”方式,可先行参加考试,在考察时补交认证报告,未按时补交者不予聘用。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笔试内容根据专业不同分临床类(A类)、护理类(B类)、中医类(C类)、综合类(D类),各类均考一科。临床类考试内容主要为医学基础知识;护理类考试内容主要为医学基础知识和护理专业知识;中医类考试内容主要为中医基础知识;综合类岗位考试内容主要为公共基础知识。
笔试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
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笔试合格分数线由临朐县卫生健康局依据笔试情况确定。
笔试成绩和面试入围人员名单在“山东临朐门户网站”上公布。
(二)面试
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比例依次确定,并按规定程序面向社会公布。相同岗位招聘计划在10人以下的,面试人选按1:3比例确定;10人(含)以上的,按1:2的比例确定(其中招聘计划为10-13人的,进入面试人员统一确定为28人)。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面试人选。
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招聘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
面试成绩由面试考官当场评判,采取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综合计算平均成绩的办法,确定应聘人员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在本场面试结束后统一向面试人员宣布。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员。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如笔试成绩也相同,可采取加试的方式进行。对面试成绩未达到70分的考生,不予进入考察体检范围。
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和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员名单,在“山东临朐门户网站”上公布。
五、体检与考察
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按同一岗位应聘人员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与聘用
七、有关说明
(一)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应仔细阅读本招聘简章及附件,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保持通讯畅通有效,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三)对违反公开招聘考试纪律的应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处理,对招聘工作中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