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床医学一级学科(内科学心血管病方向、消化系病方向、呼吸系病方向、内分泌与代谢病方向、神经病学方向、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方向、外科学普外方向、骨外方向、泌尿外方向、胸心外方向、神外方向)、中医学一级学科(中医內科学方向),临床医学专业学位(内科学心血管病方向、消化系病方向、呼吸系病方向、内分泌与代谢病方向、神经病学方向、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方向、外科学普外方向、骨外(脊柱、手足外方向)、泌尿外方向、胸心外方向、神外方向)、中医专业学位(中医内科学方向)
1、具有执业证书、中级及以上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证书2、具有二级及以上公立综合医院3年及以上工作经历
初级
10
硕士及以上
临床医学一级学科(内科学心血管病方向、消化系病方向、呼吸系病方向、内分泌与代谢病方向、风湿病方向、神经病学方向、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方向、急诊医学方向、重症医学方向、外科学普外方向、骨外(脊柱、手足外方向)、泌尿外方向、胸心外方向,麻醉学方向,耳鼻咽喉科学方向)、中医学一级学科(中医內科学方向),临床医学专业学位(内科学心血管病方向、消化系病方向、呼吸系病方向、内分泌与代谢病方向、风湿病方向、神经病学方向、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方向、急诊医学方向、重症医学方向、外科学普外方向、骨外(脊柱、手足外方向)、泌尿外方向、胸心外方向、麻醉学方向、耳鼻咽喉科学方向)、中医专业学位(中医内科学方向)
已取得医师资格证并完成本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纳入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
超声、影像诊断医师
临床医学一级学科(影像医学与核医学方向),临床医学专业学位(超声医学方向、放射影像学方向)
急需紧缺岗位,纳入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
2023年济宁市兖州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卫生类)简章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和我区紧密型医共体建设发展需要,现将2023年济宁市兖州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卫生类)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应聘初级岗位的人员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2年6月25日以后出生),应聘中级岗位的人员年龄应在45周岁以下(1977年6月25日以后出生);
(三)遵守宪法和法律;
(四)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五)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六)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毕业时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含技师)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的,可分别按照大专、本科学历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认可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可应聘医疗卫生机构符合条件的岗位。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对暂未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可采取“承诺+容缺”方式,允许先行参加考试,需在2023年7月31日前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根据《关于转发国卫办科教发〔2021〕18号文件的通知》(鲁卫科教字〔2021〕2号)文件精神,对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落实“两个同等对待”政策。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均不得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
1、个人报名
报名网址:兖州区政府门户网站(www.yanzhou.gov.cn)
报名人员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报名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本次报名资格。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2、单位初审
招聘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节假日不休息),及时查看本单位网上报名情况,认真进行资格审查,并在网上公布初审结果。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初审的,要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少内容,并退回应聘人员进行补充。网上报名期间,招聘单位要安排专人值班,提供咨询服务。对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招聘单位应留存应聘人员的报名信息,供资格审查时使用。
3、网上缴费
应聘人员应缴纳笔试考务费每人40元。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含)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对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急需紧缺岗位,经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批准,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对出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各种违规问题的,不论哪个阶段、哪个环节,一经查实,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应聘人员报名及笔试前的资格审查,由招聘单位在网上进行;拟进入面试范围人员的资格审查,由济宁市兖州区卫生健康局现场进行。济宁市兖州区卫生健康局选派专人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严格审查,并对资格审查结果负责。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还应审查应聘人员的任职回避情况。
三、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笔试由济宁市兖州区卫生健康局负责组织实施。
笔试只考一场,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医药卫生专业基础知识两部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30%和70%,医药卫生专业基础知识部分按医疗、药学、中医、护理四类分别命题。笔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成绩。
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兖州区卫生健康局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
(二)面试
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招聘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面试人选确定后,按规定程序向社会公布。
面试由济宁市兖州区卫生健康局组织实施。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面试成绩。面试成绩由面试考官当场评判,在本场面试结束后统一向面试人员宣布。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同一招聘岗位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笔试成绩仍相同的进行加试。
面试合格分数线为70分,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体检人员名单。面试成绩及考试总成绩由济宁市兖州区卫生健康局统一公布。
四、考察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并等额进行考察体检。考察体检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按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聘用
六、招聘计划及招聘岗位(见职位信息栏)
具体计划、招聘岗位及条件要求见附件1,应聘人员须知见附件2,同意报考证明信见附件3。
七、其他
(二)此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