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床医学一级学科(麻醉学方向),临床医学专业学位(麻醉学方向)
急需紧缺岗位,纳入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
影像类
影像科1
1
医学影像学专业
临床医学一级学科(影像医学与核医学方向)
限高校毕业生
纳入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
影像科2
医学影像技术专业
医学技术一级学科(医学影像技术学方向、医学影像技术方向)
影像科3
医学影像学专业、医学影像技术专业
临床医学一级学科(影像医学与核医学方向)、医学技术一级学科(医学影像技术学方向、医学影像技术方向)
1.具有相应专业技师及以上资格。2.具有5年及以上三级及以上医院医学影像科工作经历。
影像科4
1.具有相应专业医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2.具有5年及以上的三级及以上医院影像科或市级及以上传染病医院工作经历。
影像科5
研究生
硕士及以上
临床医学一级学科(医学影像与核医学方向)
检验类
检验科1
医学检验技术专业
医学技术一级学科(医学检验技术方向)
检验科2
临床医学一级学科(临床检验诊断学方向),临床医学专业学位(临床检验诊断学方向)
功检科
药学类
药剂科1
临床药学专业
药学一级学科(临床药学方向),药学专业学位(临床药学方向)
药剂科2
3
药学专业、药物制剂专业、药物分析专业
药学一级学科(药理学方向、药剂学方向、药物分析学方向),药学专业学位(药理学方向、药剂学方向、药物分析学方向)
护理类
护理岗位
17
护理学专业
护理学一级学科,护理专业学位
信息类
病案质控科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专业
管理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方向)
爱心门诊
皮肤病与性病学二级学科(性病学方向),皮肤病与性病学专业学位(性病学方向)
内科1
临床医学专业
内科学二级学科(呼吸系病方向、消化系病方向、传染病方向、心血管病方向),内科学专业学位(呼吸系病方向、消化系病方向、传染病方向、心血管方向)
1.具有相应专业医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2.具有5年及以上的三级及以上医院感染性疾病科或市级及以上传染病医院工作经历。
内科2
内科学二级学科(传染病方向、消化系病方向、心血管方向),内科学专业学位(传染病方向、消化系病方向、心血管方向)
中医类
中医科
中医学一级学科(中医内科学方向),中医专业学位(中医内科学方向)
外科
外科学二级学科(普外方向、胸外方向、骨外方向、肝胆外方向、创伤外方向),外科学专业学位(普外方向、胸外方向、骨外方向、肝胆外方向、创伤外方向)
妇产科
临床医学一级学科(妇产科学方向),临床医学专业学位(妇产科学方向)
感染性疾病科护理1
5
1.具有护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2.具有5年及以上三级及以上医院感染性疾病科或市级及以上传染病医院工作经历。
重症医学科1
临床医学一级学科(重症医学方向),临床医学专业学位(重症医学方向)
急诊科1
临床医学一级学科(急诊医学方向),临床医学专业学位(急诊医学方向)
营养科1
临床医学一级学科(临床营养学方向)
病理类
病理科1
临床医学一级学科(临床病理学与病理生理学方向、临床病理学方向)、基础医学一级学科(病理学与病理生理学方向),临床医学专业学位(临床病理方向)
中级
感染性疾病科护理2
10
护理学一级学科(护理学方向),护理专业学位
1.具有主管护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2.具有5年及以上的三级及以上医院感染性疾病科或市级及以上传染病医院工作经历。
重症医学科2
临床医学一级学科(急诊医学方向、重症医学方向),临床医学专业学位(急诊医学方向、重症医学方向)
1.具有主治医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2.具有5年及以上二级及以上医院重症医学科工作经历。
急诊科2
临床医学一级学科(急诊医学方向),急诊医学专业学位
1.具有主治医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2.具有5年及以上二级及以上医院急诊科工作经历。
营养科2
1.具有主治医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2.具有5年及以上二级及以上医院营养科工作经历。
病理科2
1.具有相应专业主治医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2.具有5年及以上二级及以上医院病理科工作经历。
传染病病原检测
医学检验技术专业、医学检验学专业、医学检验专业
临床医学一级学科(临床检验诊断学方向)、医学技术一级学科(医学检验学方向、医学检验技术方向),临床医学专业学位(临床检验诊断学方向)
1.具有相应专业主管技师或主治医师及以上资格。2.具有5年及以上二级及以上医院检验科或市级及以上传染病医院工作经历。
内科3
1.具有相应专业主治医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2.具有5年及以上的三级及以上医院感染性疾病科或市级及以上传染病医院工作经历。
呼吸内镜
内科学二级学科(呼吸系病方向),内科学专业学位(呼吸系病方向)
1.具有相应专业主治医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2.具有5年及以上三级及以上医院呼吸内镜或市级及以上传染病医院工作经历。
口腔类
口腔科
口腔医学专业
口腔医学一级学科(口腔临床医学方向、口腔内科学方向、口腔颌面外科学方向),口腔医学专业学位
1.具有主治医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2.具有5年及以上二级及以上医院口腔科工作经历。
儿科
临床医学一级学科(儿科学方向),儿科学专业学位
1.具有相应专业主治医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2.具有5年及以上二级及以上医院儿科工作经历。
骨外科
外科学二级学科(骨外方向),外科学专业学位(骨外方向)
1.具有主治医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2.具有5年及以上二级及以上医院骨外科工作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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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济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卫生类)简章
根据济宁市属事业单位年度公开招聘计划和《关于做好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济人社字〔2022〕110号),现将2023年济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卫生类)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应聘初级岗位的人员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2年6月9日以后出生),应聘中级岗位的人员年龄应在45周岁以下(1977年6月9日以后出生);
(三)遵守宪法和法律;
(四)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五)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六)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具有济宁常住户口(2023年6月9日前落户)并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包括社保卡搭载的残疾人证,2023年6月9日前核发)的残疾人,可应聘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面向残疾人招聘岗位。
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毕业时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含技师)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的,可分别按照大专、本科学历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认可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可应聘医疗卫生机构符合条件的岗位。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根据《关于转发国卫办科教发〔2021〕18号文件的通知》(鲁卫科教字〔2021〕2号)文件精神,对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落实“两个同等对待”政策。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均不得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对暂未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可采取“承诺+容缺”方式,允许先行参加考试,在考察或体检阶段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招聘岗位对工作经历有明确要求的,应聘人员需提交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工作年限计算截至2023年6月9日。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
1、个人报名
报名网址:济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wjw.jining.gov.cn/)
报名人员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报名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本次报名资格。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2、单位初审
招聘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节假日不休息),及时查看本单位网上报名情况,认真进行资格审查,并在网上公布初审结果。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初审的,要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少内容,并退回应聘人员进行补充。网上报名期间,招聘单位要安排专人值班,提供咨询服务。对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招聘单位应留存应聘人员的报名信息,供资格审查时使用。
3、网上缴费
应聘人员应缴纳笔试考务费每人40元。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含)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对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急需紧缺岗位,经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批准,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对出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各种违规问题的,不论哪个阶段、哪个环节,一经查实,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应聘人员报名及笔试前的资格审查,由招聘单位在网上进行;拟进入面试范围人员的资格审查,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现场进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应当选派专人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严格审查,并对资格审查结果负责。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还应审查应聘人员的任职回避情况。
三、考试内容和方法
初级、中级岗位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算。
(一)笔试
笔试由济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
山东省济宁卫生学校招聘岗位的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教育基础知识(包括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教师职业道德等)、教材教法及学科专业知识在教育教学中的运用。
除山东省济宁卫生学校外的其他单位招聘岗位的笔试内容根据岗位所涉及学科专业知识分类命题。
笔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成绩。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招聘组织实施部门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
(二)面试
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达不到招聘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面试人选确定后,按规定程序向社会公布。
面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面试低于70分的不得进入考察体检范围。面试成绩及考试总成绩由市卫生健康委统一公布。
四、考察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并等额进行考察体检。考察和体检工作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的统一指导下,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按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聘用
六、招聘计划及招聘岗位
具体计划、招聘岗位及条件要求见附件1,应聘人员须知见附件2,同意报考证明信见附件3。
七、其他
(二)此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