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7日,国家卫健委网站公布14起机构医学科研诚信案件调查处理结果。所涉论文主要涉及伪造、篡改研究数据、买卖论文等学术不端行为等。共处理34人。给予撤销职称,撤销研究生导师资格,取消5-6年项目申报、立项、评奖、职称晋升等活动资格,终身取消担任论文、课题、基金、报奖等评审专家资格等处罚。
这也是自2021年6月3日,卫健委宣布开设“医学科研诚信专栏”以来,正式公开通报的第四批案件。通报全文如下:
部分机构医学科研诚信案件调查处理结果
(2021年9月17日)
现将部分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所属医疗机构近期公开通报的医学科研诚信案件调查处理结果转载如下:
一、江苏省淮安市第一人民医院刘艳为通讯作者、高刻及苏珍为共同第一作者发表的论文“Anti-proliferation?and?anti-metastatic?effects?of?sevoflurane?on?humanosteosarcoma?U2OS?and?Saos-2?cells”,经查,系刘艳伪造数据、高刻及苏珍不当署名。
1、取消刘艳申报科技计划项目、奖励资格5年,延缓聘任职称2年,对刘艳给予警告处分,并追回已发放的科研奖励;
2、取消高刻申报科技计划项目、奖励资格2年,延缓聘任职称1年;
3、取消苏珍申报科技计划项目、奖励资格2年,延缓聘任职称1年。
二、江苏省南通市中医院喻海忠为通讯作者、南通市肿瘤医院肖春红为第一作者,发表于Immunopharmacology?and?Immunotoxicology杂志的论文“MiR-340?affects?gastric?cancer?cell?proliferation,cycle,and?apoptosis?through?regulating?SOCS3/?JAK-STAT?signaling?pathway”,经查,系篡改数据的学术不端行为。
1、南通市中医院经研究决定给予喻海忠同志以下处理:通报批评,撤回发表的上述论文,取消申报财政资助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项目等资格8年(涉及其他论文造假,合并处罚),追回论文一次性奖金,整改和加强学术团队管理、取消学术委员会委员资格;
2、南通市肿瘤医院经研究决定给予肖春红同志以下处理:通报批评,撤回发表的上述论文,暂停财政资助科技计划项目8年(涉及其他论文造假,合并处罚),追回论文一次性奖金。
1、取消徐乔龙职称职务、专业技术岗位评聘晋升资格5年,取消其申报科技计划(专项、基金)项目及科技报奖资格5年,终身取消其担任论文、课题、基金、报奖等评审专家资格,取消其当年评优评先资格,警示谈话,集团内通报批评,收回论文奖励费,扣发1个月奖金;
2、取消陈坚样职称职务、专业技术岗位评聘晋升资格5年,取消其申报科技计划(专项、基金)项目及科技报奖资格5年,终身取消其担任论文、课题、基金、报奖等评审专家资格,取消其当年评优评先资格,警示谈话、集团内通报批评,收回报销的论文版面费;
3、其他作者成立、陆文杰、王沛年:取消担任论文、课题、基金、报奖等评审专家资格5年,取消其申报科技计划(专项、基金)项目及科技报奖资格1年,警示谈话,集团通报批评,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
降低一个岗位等级处分(专业技术岗八级降为专业技术岗九级);全院通报批评;5年内取消评优评先资格;5年内取消其申报各类科研计划项目、奖励、人才项目资格。(陈杰目前已离职,不在浙江省人民医院工作。)
1、对通讯作者孟靓靓:取消5年内科研项目、科研奖励、科技成果、科技人才计划等申报资格,取消5年作为提名或推荐人、被提名或推荐人、评审专家等资格,缓晋1年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责成尽快联系杂志社撤稿;
2、对第一作者郭瑞:取消5年内科研项目、科研奖励、科技成果、科技人才计划等申报资格,取消5年作为提名或推荐人、被提名或推荐人、评审专家等资格,缓晋1年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
1、对通讯作者苏海英:取消5年内科研项目、科研奖励、科技成果、科技人才计划等申报资格,取消5年作为提名或推荐人、被提名或推荐人、评审专家等资格,缓聘1年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责成尽快联系杂志社撤稿;
2、对第一作者储萍:取消5年内科研项目、科研奖励、科技成果、科技人才计划等申报资格,取消5年作为提名或推荐人、被提名或推荐人、评审专家等资格,缓晋1年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
1、对通讯作者刘中元:取消5年内科研项目、科研奖励、科技成果、科技人才计划等申报资格,取消5年作为提名或推荐人、被提名或推荐人、评审专家等资格,缓晋1年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追回科研项目匹配经费,责成尽快联系杂志社撤稿;
2、对第一作者秦磊:取消5年内科研项目、科研奖励、科技成果、科技人才计划等申报资格,取消5年作为提名或推荐人、被提名或推荐人、评审专家等资格,追回作者个人所得的论文科研奖励和荣誉称号,缓晋1年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
1、对通讯作者孙艺菡:取消5年内科研项目、科研奖励、科技成果、科技人才计划等申报资格,取消5年作为提名或推荐人、被提名或推荐人、评审专家等资格,缓聘1年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责成尽快联系杂志社撤稿;
2、对第一作者郝岩:取消5年内科研项目、科研奖励、科技成果、科技人才计划等申报资格,取消5年作为提名或推荐人、被提名或推荐人、评审专家等资格,缓聘1年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
1、对第一作者李玉耕、通讯作者林红丽:科研诚信诫勉谈话、院内公开通报批评,立即联系杂志社撤稿涉事论文;取消五年申请或申报科技计划项目、科技奖励、科技人才称号资格,取消五年专业技术职务晋升资格;
2、对李建伟(第二作者)、张鹏臻(第三作者)、姜校颖(第四作者)、潘振瑞(第五作者)、郑文建(第六作者):科研诚信诫勉谈话、院内公开通报批评,取消一年申请或申报科技计划项目、科技奖励、科技人才称号资格,取消一年专业技术职务晋升资格。
1、对通讯作者姜相君:取消其三年内指导各级各类科研项目资格,取消其三年内申报各级科研项目及科研奖励资格,取消其三年内申报各级各类人才项目资格;
十四、广东省人民医院尹东作为通讯作者及第一作者发表的论文“Downregulation?of?long?noncoding?RNA?Sox2ot?protects?PC‐12?cells?from?hydrogen?peroxide–induced?injury?in?spinal?cord?injury?via?regulating?the?miR‐211‐myeloid?cell?leukemia-1isoform2axis”,经查,系其委托第三方机构代写代投,存在买卖论文,编造研究过程,伪造、篡改研究数据、图表、结论、检测报告等学术不端行为。广东省人民医院对当事人做出如下处理:
1、对尹东及其科主任进行科研诚信诫勉谈话,并责令其立即撤稿、退回奖励经费;
2、对尹东:予以全院通报批评、记入科研诚信严重失信行为数据库,暂停其主持的科研项目、冻结其科研经费,取消3年以内承担财政资金支持项目资格,暂停其研究生招生资格3年,暂停申报专业技术职务晋升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