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郯城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公证处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在编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2、年龄要求详见《郯城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公证处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
3、具有报考岗位要求的学历,其中应届毕业生须在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
4、身体健康,体型端正,面部无明显特征缺陷,无残疾,无传染病,无口吃,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具有与岗位相适的专业知识和能力。
5、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明确结论的。
(4)有恶意失信行为被纳入失信人员名单尚未撤销的。
(5)在各级各类招考中被主管部门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纪律行为的。
(6)法律、法规以及其他规定不得应聘的情形。
二、招聘岗位和数量
计划招聘非在编工作人员23名,具体招聘岗位和数量详见《郯城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公证处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
三、应聘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核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郯城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岗位需本人现场报名,不得委托他人代为报名),每人限报1个岗位。报名时交纳报名费100元。报名初审通过后报名费不予退还。
3、报名地点:郯城县东城新区天元服务中心东副楼402室。
5、所需材料:
(1)《郯城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公证处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应聘承诺书》(附件3);
(2)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6张(照片后注明姓名);
(5)退伍军人报名需提供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
(6)岗位所需其他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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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2
2018年郯城县部分事业单位医疗卫生岗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有关规定,经研究确定,2018年郯城县部分事业单位医疗卫生岗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1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的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身体条件和其他条件;
(四)国家计划内招收的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应届毕业生应聘的,不限年龄;大学本科及以下学历人员应聘的应在35周岁(1982年1月22日以后出生)以下,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应聘的应在40周岁(1977年1月22日以后出生)以下。
(五)海外留学归国人员应聘须经教育部认定具备同等学历、学位。
(六)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职业资格的高级技校或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可分别按照全日制高职(大专)、本科毕业生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八)属在职人员应聘的,应出具有用人管理权限的部门或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定向、委培毕业生应聘,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九)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十)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可应聘公共文化服务机构、医疗卫生机构符合条件的岗位。
(十一)以下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郯城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未满最低服务期限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仍在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党纪或行政处分仍在处分期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其中在读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非应届毕业生也不得用已取得的学历参加应聘。应聘人员不能应聘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二、招聘岗位和计划
招聘岗位和计划及具体要求详见附件。
公立医院、乡镇(街道)医疗卫生类岗位,最终确定的报名人数达不到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招聘岗位,达到或超过计划招聘人数的,经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研究同意,可不再取消或核减招聘计划。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和资格审查工作...
2018年郯城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有关规定,经研究确定,2018年郯城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62名(综合类岗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身体条件和其他条件。
(十一)以下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郯城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未满最低服务期限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仍在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党纪或行政处分仍在处分期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其中在读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非应届毕业生也不得用已取得的学历参加应聘。应聘人员不能应聘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十二)定向招聘岗位:1、由我省统一组织招募和选派的“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须是郯城县生源或在郯城县从事基层服务的,以下简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满2年且完成协议书(合同)规定的服务期限、考核合格后,3年内(指2014年、2015年、2016年招募和选派人员)应聘的,设置专项计划实行定向招聘。
参加服务基层项目的人员应聘非定向招聘岗位的,不再享受定向招聘有关政策,也不再加分。已享受优惠政策就业的,不得再应聘定向招聘岗位。
2、入伍前为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或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大学生,2017年12月底及以前服役期满退伍,符合郯城县接收安置条件,退伍后到郯城县民政部门办理报到手续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可应聘退役大学生士兵定向招聘岗位(退役大学生士兵应聘的有...
2018年度郯城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简章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有关规定,经研究确定,2018年度郯城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227名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身体条件和其他条件。
(四)国家计划内招收的全日制大中专院校应届毕业生应聘的,不限年龄;非应届毕业生应聘的,大学本科及以下学历人员应聘的应在35周岁(1982年1月22日以后出生)以下,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应聘的应在40周岁(1977年1月22日以后出生)以下。
(十)以下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郯城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未满最低服务期限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仍在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党纪或行政处分仍在处分期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其中在读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非应届毕业生也不得用已取得的学历参加应聘。应聘人员不能应聘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急需紧缺岗位、乡镇(街道)普通教师类岗位,最终确定的报名人数达不到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招聘岗位,达到或超过计划招聘人数的,经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研究同意,可不再取消或核减招聘计划。
12-21
2018年郯城县初级会计师报名人数比上年增长了一倍
一、报考条件取消了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要求,具备高中(含中专)毕业以上学历均可报考。
二、报名方式上依然为网上报名,但是审核环节,去年为系统自动审核,今年在网上填报信息后,无会计从业资格证的报名考生需要到户口所在地或单位所在地财政部门现场审核确认。
针对今年增加现场审核的变动,结合以前年度报名工作取得的经验,我们积极与市局对接,对网络端口设置、报考的重点难点及政策及时请示沟通,准确把握报考条件,以免日后产生不必要的责任纠纷。切实做到与全市统一标准、一把尺子量到底的标准,确保了报名工作有序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