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8年,邓小平在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上所作的《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团结一致向前看》的主题报告中说:“在经济政策上,我认为要允许一部分地区、一部分企业、一部分工人农民。由于辛勤劳动成绩大而收入先多一些,生活先好起来。”(1978年12月13日,邓小平文选,第2卷第152页)
1983年,他又说:“农村、城市都要允许一部分人先富裕起来,勤劳致富是正当的。一部分人先富裕起来,一部分地区先富裕起来,是大家都拥护的新办法,新办法比老办法好。”(邓小平文选《各项工作都要有助于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第3卷第22页1983年1月12日)
1984年10月20日,“先富论”被写进了中国共产党第十二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1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对于中国的改革开放产生了巨大的影响,中国的改革开放就是在“先富论”的思想指导下开展起来的。
一、让一部分人“勤劳致富”是伪命题。
1、为什么不能让大家共富?只能让一部分人先富?
从“让一部分人的生活先好起来”到“先富裕起来,”在阐述上有了改变。所谓“生活好起来”就是在生产资料公有制的基础之上,改革与完善分配制度,体现奖勤罚懒、多劳多得,激发人们的劳动热情,让一部分人通过辛勤劳动成绩大而收入先多一些,获得多一些的生活资料而使生活先好起来。所以,正如邓小平所说“勤劳致富是正当的”,这种“先好起来”不改变社会主义公有制的根本属性,是建立在国家、集体、个人的三者关系之上的,是限定在生活资料的范畴之内的。早在二十世纪七十年代中期,中国农村的分配方式就由“评工记分”改革为按件记酬,年终按生产队的效益结合工分值计算分配,八十年代初期,中小企业推广“一包三改”的改革,在经济效益上实行厂长、经理承包责任制,分配方式则由固定的八级工资制改革为按件记酬。就是按劳动者产出的数量和质量计酬。实践证明:按件记酬就是按劳取酬。就能够激发人们的劳动热情,虽然不是绝对的平均,但不会在物质利益上分化为阶级,不会产生阶级矛盾与阶级斗争。
怎样才能算“富裕起来”?是否限定在生活资料的范畴之内,拥有多少财富才能算“富裕起来”?没有一个界定与止境。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这个“一部分”到底是多少?是一大部分,还是一小部分?没有一个定数!中国人民历来都是勤劳的人,懒惰的人毕竟只是极少数。既然是勤劳致富,社会主义的分配原则就是各尽所能、按劳取酬,大家都能够勤劳了,为什么就不能让一大部分人先富或大家共同富裕起来呢?
勤劳真的能让工人、农民先富起来吗?既然勤劳能致富,旧中国只有百分之五不到的富人,穷人占总人口的百分之九十五以上,我们是否就可以解释为旧中国只有百分之五以内的人勤劳,百分之九十五以上的人懒惰呢?如果说拥有资产的富人阶级就是通过勤劳才富裕起来的,没有资产的无产阶级就是懒惰的阶级。如此说来,沈万山、和坤、胡雪岩等富可敌国的人就是最勤劳的人,国民党统治时期的蒋、宋、孔、陈四大家族就是勤劳的人,旧社会的刘文采、黄世仁、南霸天、彭霸天之类的地主就是最勤劳的人,而奴隶、农民、工人都是懒惰的人。
2、让哪一部分人先富起来?
按现代人们从事的职业区分,社会可划分为工、农、商、学、兵等不同的社会群体;按体力劳动和脑力劳动区分,可以分为知识分子、科技工作者与一般劳动者;按照社会的管理与被管理而言,可以有干部和群众之分……。那么,让哪一部分人先富起来?是让工人、农民先富起来?还是让党政官员先富起来?是让体力劳动者先富起来,还是让脑力劳动者们先富起来?根据邓小平的阐述,是让“一部分企业、一部分工人农民。由于辛勤劳动成绩大而收入先多一些,生活先好起来。”
为了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改革开放后,农村率先实行了包产到户,但是,一家三、五个人口的农民如果仅靠耕种三、五亩的责任田能不能致富?三十多年来的实践证明,农民仅围绕一亩三分地是万万不可能致富的!被誉为农村改革先驱的安徽小岗村三十年未进富裕门就是活生生的铁证。在城市,在公有制的条件下,工人阶级可以通过勤劳多得一些报酬,逐步走上富裕。改革开放前,中国有大中型国有、大集体企业近四十万家(不包括乡镇企业),没有出现过一家停产倒闭,改革开放以后,在私有制经济的挤兑之下,公有制企业纷纷改制为私有,城市工人阶级纷纷下岗,丢失了赖以生存的本职岗位,失去了勤劳致富的用武之地,皮之不存,毛将焉附?因此,城市的工人群体只能另彻炉灶自谋生路,或经营个体手工业,或当起了个体商贩,或是靠为私营企业打长工、短工维持生计,然而,一个打工的工人,如果仅靠每天八小时为资本家打工,能不能致富,哪怕就是天天加班加点,生活好起来是可能的,但致富一定是不能的。
因此,我们可以得出一个结论:在公有制的条件下,勤劳多得使生活好起来是客观存在的,在私有制的条件下,“勤劳致富”是不可能的,为什么?因为懒惰的只是少数人,你在劳动,而别人同样在劳动,在同一个行业中,人与人之间劳动技能有差别是有限的,而劳动所得的报酬的差别也是极其有限的。因此,让一部分工人、农民成为富人是不可能的!
改革初期,“先富论”具有极大的诱惑力与迷惑力,在不争论、不议论的蛊惑声中,很多人则沉浸在勤劳致富的憧憬之中,如同摸彩:五百万的大奖,可能就会落到我的头上。三十年后,人们才幡然醒悟,让一部分人“勤劳致富”是一个不折不扣的伪命题。
通过改革三十多年的实践,工人、农民通过辛勤劳动致富了吗?“胡润百富榜”中的富豪就是工人、农民吗?就是当今中国顶级勤劳的人吗,而那些卖不起房,上不起学、看不起病的人就是懒惰的人吗?答案一定是否定的!我们不妨看一看周围富起来的人,分析研究一下他们的发迹史,就不难得出结论:与勤劳致富的论点恰恰相反,辛辛苦苦的种田、老老实实打工的工人、农民恰恰就是贫穷的人。而善于投机、钻营的人恰恰就是富起来的人。
二、“先富论”就是发展资本主义
1、怎样才能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
1985年9月23日,邓小平在中国共产党全国代表会议上的讲话中说:“在改革中,我们始终坚持两条根本原则,一是以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为主体,一是共同富裕。有计划地利用外资,发展一部分个体经济,都是服从于发展社会主义经济这个总要求的。鼓励一部分地区、一部分人先富裕起来,也正是为了带动越来越多的人富裕起来,达到共同富裕的目的。”(邓小平文选,第3卷第142页)
从“允许一部分人先富裕起来”到“发展一部分个体经济”这就不是阐述上变化的问题了,而是一个涉及到制度的大是大非的质变问题。
邓小平说:“我国的资本家阶级原来占有的生产资料早已转到国家手中,定息也已停止十三年之久。他们中有劳动能力的绝大多数人已经改造成为社会主义社会中的自食其力的劳动者。我国资本主义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的胜利完成,是我国和世界社会主义历史上最光辉的胜利之一。”(邓小平文选《新时期的统一战线和人民政协的任务》1979年6月15日,第2卷第186页)他又说:“我们反对把阶级斗争扩大化,不认为党内有一个资产阶级,也不认为在社会主义制度下,在确已消灭了剥削阶级和剥削条件之后还会产生一个资产阶级或其他剥削阶级。”(邓小平文选《坚持四项基本原则》1979年3月30日,第2卷第168页)
如上所述:邓小平之所以反对把阶级斗争扩大化,就是由于公有制的建立就是不仅消灭了剥削阶级而且还消灭了剥削条件,所以他不认为党内有一个资产阶级。
个体经济就是私有制经济,就是小生产,早在一九二○年,列宁就尖锐地指出,“小生产是经常地、每日每时地、自发地和大批地产生着资本主义和资产阶级的。”因此,私有制必然会产生剥削条件,发展私有制就意味着发展剥削,就意味着产生新的资产阶级分子。导致阶级分化,必然会产生一个新的资产阶级,这是毫无疑义的。既然勤劳能够致富,为什么在公有制的条件下就不能实现?非得要发展一部分个体经济?岂不是与“勤劳致富”相悖?因此,我们不难看出:所谓“生活好起来”与“富裕起来”是为发展私有化做的铺垫,这才是“先富论”的真正的玄机。
在邓小平关于“发展一部分个体经济”的思想指导下,1988年,国务院出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私营企业管理暂行条例》从此,私营经济在我国有了合法地位。私有制的复兴在中国拉开了序幕。衡量一个事物的“质”的标准就是“量”,社会主义的“质”的标准就是公有制。早在1973年,我国全民所有制工业占全部工业固定资产的97﹪,工业人数的63﹪,工业总产值的86﹪。集体所有制工业占固定资产的3﹪;人数的-36.2﹪,总产值的14﹪。只有人数占0.8﹪的个体手工工业。在农业生产资料中,耕地、排灌机械的90﹪左右,拖拉机、大牲畜的80﹪左右是集体所有的。全民所有制的比重很小。因此,全国的粮食和各种经-济作物,90﹪以上是集体经济生产的。国营农场所占比重很小。此外,还保留着少量的社员自留地和家庭副业。国营商业占商品零售总额的92.5﹪,集体所有制商业占7.3﹪,个体商贩占0.2﹪。此外,在农村还保留着相当数量的集市贸易。
生产资料所有权是区分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的根本标准,既然私有制经济已占整个国民经济的80﹪以上,就意味着80﹪以上的生产资料已掌握在私人手中,私有制一旦产生,分配制度与分配关系立即就发生了改变,在公有制的条件下,社会对于个人的分配是按劳取酬,剩余价值(利润)归国家或集体所有,一方面用于扩大再生产,一方面用于改善企业职工的教育、医疗、住房等福利事业,从这个意义上来说,虽然剩余价值归国家和集体所有,但生产者是国家或集体企业的一分子,剩余价值仍属于生产者自身所有。
在私有制的条件下,企业对职工按件记酬的分配形式并没有改变,所不同的是剩余价值(利润)归私营企业主所有,一方面也可以用于扩大再生产,为私人谋取更多的利润,另一方面就直接用于企业主自身的教育、医疗、住房等提高生活质量的需求。
2、让哪一部分地区先富起来?
“让一部分地区先富起来”同样给人们造成一种错觉:改革开放前的中国,地区之间的贫富没有差别,经济发展都是一样的平衡,实则不然,由于历史的、地理的、环境、气候等各种基础条件不同。在中国的历史上,东南沿海的一部分地区历来就相对富裕一些,而中西部的内陆地区就相对差一些。不仅一个国家的经济发展是不均衡的,如江苏、安徽等同一省份的长江以南与长江以北的经济发展历来也是不平衡的。
因此,让哪一部分地区先富起来?是让青藏、陕甘宁等老少边穷地区先富起来,还是让长江三角洲或珠江流域先富起来?长江三角洲及东南沿海地区本来就比中西部内陆地区富庶,如果让这些地区先富起来,为什么就不能让原来就相对贫困的青藏、陕甘宁等老少边穷地区先富起来呢?
让一部分地区先富起来的方法就是建立经济特区,1979年,在邓小平的倡导之下,中国率先在深圳、珠海、厦门、汕头等地设立了经济特区,为什么要将特区设立在深圳、珠海等地区,而不是设立在青藏、陕甘宁等中西部地区?因为这些地区地理位置优越,就拿深圳来说,是内地惟一与香港接壤的城市,是香港与内地的重要通道。辽阔海域连接南海及太平洋,多处可建深水港,水产资源丰富,海陆交通便利。如同19世纪中叶,鸦片战争以后,西方列强为什么纷纷入侵上海,要将上海开辟为“通商”口岸的道理一样,就是因为上海具有得天独厚的交通条件与地域优势。否则,既然能够让一部分地区先富起来,就不能让全中国的所有地区都富起来?既然设立经济特区,为什么中西部地区一个也没有?就是因为让一部分地区先富起来,也是有很大的玄机与奥妙的,不是说由谁任意在那里画一个圈,这个地方就能先富起来的。
3、怎样才能让一部分地区先富起来?
设立了“特区”就能让这个地区的人勤劳致富了吗?就能让这个地区先富起来了吗?世界上有二百多个国家和地区,相对富裕的国家和地区不到三分之一,我们就能说这些富裕的国家和地区的人就勤劳,而那些贫穷的国家的人就懒惰,千百年来,中国的东部沿海地区相对富庶,中西部则相对贫穷落后,我们是否就说东部沿海地区的人民就勤劳,而中西部内陆地区的人民就懒惰呢?解释不通啊!
既然是“特区”,就一定有其特别之处,所谓“特区”第一就是特在经济体制上,率先推行市场经济与私有制,但是,如果说推行市场经济与私有制就能让一个地区先富裕起来,那么市场经济与私有制也就太神奇了,可是,地球上市场经济与私有制的国家与地区比比皆是啊,譬如印度,从来就是市场经济与私有制,怎么就没有富裕起来呢?
譬如一个家庭,有各方面条件相等的兄弟五人,父母说要其中的一、二个人大先富起来,就必须在资源上或经济上提供特别的支持,否则就是一句空话。设立经济特区的道理也是一样,国家赋予特区引进项目审批权、人员因公出国出港审批权、外贸出口权、外汇管理权及许多其它经济管理权限,并且在包括税收、外汇管理、银行信贷、劳动用工以及人员出入境等方面给予了很多的优惠政策。
由此可见,经济特区不仅是资本主义的实验室,重要的是国家从税收、财政、项目上给予了特殊的支持与帮助,可以说,特区的经济发展是国家与政府给予开的小灶来养肥的,但是,中国本来就是一个发展中国家,重点扶持一、二个地区是可行的,如果对于全国所有的地区给予特别的扶持无论是从理论上或实践上都是不可能与不现实的!因此我们同样可以得出一个结论:通过勤劳致富让一部分地区富起来也是一个伪命题!
三、一部分人是怎样富起来的?
自人类有史以来,劳动是创造社会财富的本源,但是,在私有制的条件下,财富创造者并不意味着就是财富拥有者。
在旧中国,成为一个地主或资本家往往需要经过几代人的努力与积蓄,即使在资本主义社会,成为一个千万富翁,也需要倾其毕生精力,然而,在改革开放中的中国,仅用了短短的二十多年,就造就了5.5万名的亿万富翁,造就了87.5万人的千万富翁,这在资本主义发展史上也是绝无仅有的!
他们的财富是哪里来的?是勤劳致富得来的吗?那是不可能的,即使通过合法经营,剥削劳动的剩余价值也不可能具有如此惊人的速度,中国有一句古话叫“马无夜草不肥,人无外财不富”所谓“外财”就是劳动之外获取的财富。因此,这一类的富豪们的财富是通过各种不同的手段,不同的渠道、不同的方式攫取而得来的!
有人说,市场经济就是公平竞争,勤劳致富、合法致富是正当的,如果是通过劳动获取财富,那么才能说是公平竞争与合法致富,问题的焦点恰恰就是竞争的不公平,富起来的一部分人不是通过劳动来致富的,而是通过攫取财富致富的。
攫取财富是需要资源的,包括权力资源,财力资源;文化资源、市场资源、信息资源……。而广大的工人、农民具有的仅为创造财富的劳动力资源,而缺乏的正是这些能够攫取财富的资源。如同跑步竞赛,将幼年与壮年、男人与老人放在同一起跑线上去竞争,怎么可能取得同样的成绩呢?
三十年来,中国的富豪们攫取财富的方式大体有以下几种类型:
一、剥削型:这一类的致富原因主要是依财力资源为主,一是在改革之初,一部分人钻了价格双轨制的空子,投机倒把,其后用积累的资金兴办了实业,二是在公有制企业的一部分管理、技术与营销人员,由于在社会主义公有制时期,这一类的人们拥有了相当的市场资源、技术资源、信息等各种资源,通过积累或组织了一定数量的资本,拥有了赖以经营的财力资源,私有化后摒弃了原有的本职工作,(俗称下海)兴办实业,以剥削劳动者的剩余价值“致富”,走进了以剥削攫取财富的致富行列。
二、掠夺型:这是一种权力与财力的结合体。一是在九十年代的企业改制中,权钱结合被一部分的官员们发挥到了极致,表现得淋漓尽致,在粗暴不堪的改制中,这种用权力与财力相苟合,巨额的国有资产与集体资产被贱卖贱买,国有资产与集体资产大量流失,用郎咸平教授的话叫做触目惊心,一夜之间,数千万名原来的企业领导者变身为资本家。如果说“我国资本主义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的胜利完成,是我国和世界社会主义历史上最光辉的胜利之一。”那么,企业改制就是我国和世界社会主义史上空前绝后的败笔!二是在方兴未艾的土地私有化与房地产开发中,权力资源与财力资源两者合一,沆瀣一气,疯狂掠夺本属于国家和人民所有的土地资源,促成了一大批的暴富群体。因此,这种掠夺型致富通常是与腐败孪生。
三、投机型:改开以后,随着股市与摸彩业市场的兴起,一部分职业股民、彩民也加入了暴富的行列,特别是在近十多年来兴起的的炒买炒卖房屋市场,一部分炒房专业户亦成了暴富群体。
四、文艺界、体育界的市场化、产业化也是也成为了两极分化、与分配不公的重要因素。
上述事实说明,这个改革的本质是通过原始的私有化来和人们原始的发家致富的欲望为推动力的。创造财富的人不一定拥有财富,占有财富的人不一定创造财富。这是一个污秽不堪的年代,这是一个混沌不清的世界,这是一个扭曲、变态、畸形的社会,是一个充满魔幻与变数的大戏台。
通过改革三十多年的实践,“胡润百富榜”中的富豪就是当今中国顶级勤劳的人呢,而那些卖不起房,上不起学、看不起病的人就是懒惰的人呢?答案一定是否定的!我们不妨看一看周围富起来的人,分析研究一下他们的发迹史,就不难得出结论:与勤劳致富的论点恰恰相反,辛辛苦苦的种田人、老老实实的打工者恰恰就是贫穷的人,一个社会怪状由此而生:勤劳的人不富,富裕的人并不勤劳!
四、在私有制的条件下,共同富裕只是一个梦想!
邓小平说:“社会主义的目的就是要全国人民共同富裕,不是两极分化。如果我们的政策导致两极分化,我们就失败了;如果产生什么新的资产阶级,那我们就真是走了邪路了。”(邓小平文选《一靠理想二靠纪律才能团结起来》1985年3月7日,第3卷第111页)
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已成为现实,但富起来的人不超过总人口的百分之五,却占有百分之七十以上的社会财富,根据邓小平的“鼓励一部分地区、一部分人先富裕起来,也正是为了带动越来越多的人富裕起来,达到共同富裕的目的。”的构想,应是共同富裕,而不是少数人富裕。先富起来的人能不能带动未富的共富?实践与现实告诉人们,资本是在不断的每时每刻的扩张,社会财富在每日每时的源源不断的向先富者手中集聚,两极分化只能是日趋加剧。由于先富起来的攫取财富的掠夺性,因此,每一个先富者的产生都是以牺牲若干未富者的利益作为代价的。
现在是到了该让大家共同富裕的时候了,缩小分配差别提到了党和政府的议事日程,怎样才能改变分配?如何才能降低两极分化?怎样才能实现共同富裕?
众所周知,在封建社会,当阶级矛盾激化,人民遭受压迫、奴役生存不堪重负之时,则通过起义造反的暴力手段推翻封建王朝的统治,夺取政权来取得财富,通过政权更迭实现财富转移,当然,那不过是从一个王朝转移到另一个王朝而已,中国共产党领导全国人民夺取政权后,是通过社会主义革命来夺取地主、资本家的财富,使之成为人民公有,因此,邓小平说“我国资本主义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的胜利完成,是我国和世界社会主义历史上最光辉的胜利之一。”那么,到了改革的三十年后,是否又需要通过“均贫富”的革命手段解决解决两极分化呢。我国是否还要重新再来一次社会主义的三大改造呢?除了再来一次人民大革命,否则,根据党和政府现行的政治路线,显然是不可能的。
既然不能也不愿意采取革命的手段来“均贫富”,那么,政府就只能向先富阶层乞讨,指望一部分先富起来的人给予社会及贫困阶层以施舍,除此之外,还能通过什么办法来缩小贫富不均的差距呢?显然是没有的!
当前,国家力所能及的就是只能从财政与税收政策上作适当的调控,只能从民生投入与福利事业做一些倾斜,但是这些地调控与倾斜只能是极端有限的。
综上所述,党和政府不可能通过革命的方式“均贫富”,富起来的人亦不愿意也不可能将财富向国家与贫困者阶层施舍,国家也不具备改变贫富悬殊的经济能力,拿不出钱来改变两极分化的局面,由此我们可以说:国家如果不能从根本上改变私有经济占主体的经济局面,消除贫富差距只能是扬汤止沸,缩小两极分化只是一句空话。
近年来,中央与政府提出来要让人民共享改革成果,什么是改革的成果呢?改革的成果就是让一部分人富起来吗,如果中国不经过这三十多年的改革,社会发展就没有成果吗?当然是不可能的!
因此,一些专家与学者们说共同富裕只能是渐进的,为什么一部分人富起来其速度是十分迅猛的,而共同富裕却是渐进的,因此,我们可以毫无疑义的说,“先富论”就是资本主义论,这种私有化改革根本没有必要性和合理性!
二0一0年九月十六日
「支持乌有之乡!」
您的打赏将用于网站日常运行与维护。帮助我们办好网站,宣传红色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