郯城县关于公布一例无症状感染者活动轨迹的公告
2022年4月7日,郯城县疾控中心在对集中隔离人员进行核酸检测时,初筛结果为阳性,经市疾控中心复核,确认为阳性。县指挥部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人员开展流行病学调查。目前该检测阳性病例已转移至定点医疗机构接收诊疗,经专家会诊,确诊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现将其近期在郯活动轨迹公布如下:
3月31日,驾车从上海返回,20:37从红花镇高速公路出口下高速,之后驾车到镇驻地南205国道路边停车,在车上原地休息。
4月1日8:00在“八喜龙包”买早饭(未堂食,佩戴口罩),14:51在红花镇卫生院做核酸检测,14:59在红花镇“宋奎汽车电器”店购买汽车配件(佩戴口罩),之后在红花镇高台子村收购点(205国道路边)装蔬菜(佩戴口罩),之后驾车前往上海浦东。
4月2日凌晨,驾车从上海返回。
4月3日14:42从红花收费站下高速(ETC),14:53前往红花镇卫生院做核酸检测(全程佩戴口罩),之后去“红花嘉庆加油站”加油。
4月4日下午,驾车前往红花镇高速出口对过“红润修理厂”修车(佩戴口罩),14:01在红花镇后壮口“刘奇酒楼”就餐,之后返回修理厂。随后驾车前往红花镇卫生院做核酸检测(全程佩戴口罩)。22:00-23:00在红花镇后壮口“刘奇酒楼”就餐。
请以上时段同一地点可能与病例接触的市民做好个人防护,立即联系当地所属街道、村(社区)或疾控中心报告,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郯城县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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