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兰陵县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根据《兰陵县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原则及要求
(一)坚持依法开展招生入学工作原则。根据《兰陵县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要求,以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为目标,本着稳步完善的工作原则,进一步规范招生秩序,强化过程管理,实施阳光招生,促进教育公平,努力提高群众满意度,实现适龄儿童少年依法依规入学。
(二)坚持免试就近入学原则。继续坚持和完善义务教育学校划片招生,免试就近入学的原则。严格落实免试要求,严格按照公布的招生片区或范围进行登记入学,按照就近免试原则,保障辖区内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应入尽入,实现就近入学或相对就近入学。
(三)坚持“县级统筹、分级负责”原则。落实属地管理主体责任,采取措施组织和督促适龄儿童少年规范有序全部入学,防止适龄儿童少年失学辍学。
二、招生办法
小学一年级招收年满6周岁,即2017年8月31日(含)以前出生,尚未注册义务教育学籍的兰陵县户籍的适龄儿童,及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含外来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严禁招收不足龄学生。
1.招生方法
2.报名流程
进入爱山东APP,左上角选择【临沂市>临沂市】,首页上方找到【义务教育招生】,点击进入。
当前市选择【临沂市】,当前区/县选择【兰陵县】,点击【确认,去报名】。
点击【中小学入学信息采集和网上报名】即可进入招生平台。
进入支付宝爱山东小程序,左上角选择【临沂市】,首页上方搜索【义务教育招生】,点击进入。
(2)操作流程
3.录取办法
根据《义务教育法》“免试就近入学”规定,依据适龄儿童户籍信息和监护人房产信息审查结果,按照“住、户一致”优先的原则,按下列批次依次录取,额满为止。
①兰陵县户籍的学龄儿童,户籍地址与自有住宅一致,均在学校片区内的。
②兰陵县户籍的学龄儿童,户籍地址与自有住宅不一致(户籍地址不在学校片区),但自有住宅在学校片区内的。
③兰陵县户籍的学龄儿童,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自有住宅在学校片区内的(祖孙需在同一户口簿上)。
④非兰陵县户籍的学龄儿童,但其监护人在学校片区内有自有住宅的。
⑤兰陵县户籍的学龄儿童,户籍地址与自有住宅不一致(自有住宅不在学校片区),但户籍地址在学校片区的。
⑥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经商兰陵县户籍人员子女。
⑦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
4.办法说明
(1)户籍及房产信息
适龄儿童户籍和房产信息均以报名平台大数据审核结果为准。
①条件中的自有住宅,指适龄儿童本人或监护人具有住宅房屋所有权证(或通过生效法律文书取得房屋所有权),且已实际交房入住的住宅(截止2023年7月31日)。产权人为共有的,产权份额不少于50%。房产用途(性质)须为住宅,工业用房、储藏室、车库等非住宅不能作为入学房产。
③社区、街道或单位建设的小产权房,需要将社区或单位出具的产权证明、缴款发票、入住证明材料上传报名平台;政府拆迁还建的,需要将政府征收部门盖章的《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书》、入住证明材料上传报名平台。
④在服务区范围内有住房并居住一年以上,因历史原因无法办理房产证的,应向学校提交自有住所的说明及长期居住的有关证明材料,再由学校派专人实地调查证实。
⑤领养或因其他原因而户口未落实无法证明亲子关系的适龄儿童少年,凭县民政、司法或法院等部门的书面证明、出生证明、亲子鉴定材料等原件和复印件,到法定监护人户籍或房屋产权所在地服务区学校报名。
(2)经商、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须提供材料(拍照上传报名入学平台)
①户籍材料:户口簿或户籍证明。
适龄儿童与监护人不在同一户口簿上的,还需提供《出生医学证明》(或亲子鉴定证明材料);县外户口的,还需提供孩子的户籍证明。
②县外户籍人员:居住证。
③县内户籍人员:经商或务工证明。
经商、务工材料均以报名平台大数据审核结果为准。
(二)特殊群体入学工作
1.保障贫困家庭学生全部入学。扎实做好控辍保学工作,保障贫困家庭学生接受义务教育。学校履行控辍保学第一责任人的管理责任,实施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制度。做到“应入尽入”,贫困家庭学生入学一个都不能少。
2.保障随迁子女入学。健全完善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政策,根据国家《居住证暂行条例》基本要求以学校为主安排随迁子女就学,实行混合编班、阳光分班、统一管理。
3.保障残疾儿童少年就近就便就读。学校大力推进融合教育,优先采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的方式,就近安排轻度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中、重度残疾儿童安排至特殊教育学校就读;需要专人护理、不能到学校就读的实施送教上门服务,多种方式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对于入学安置有争议的,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牵头组织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对其接受义务教育的能力进行评估认定,提出入学安置意见,明确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方式和具体就读(送教)学校。
四、招生范围:
1、独立招生片区:
文峰路以东,七号路南段以西、滨河东路以北,会宝路以南的城区片。(滨河阳光、城市花园A区、城市花园B区、贵翔花园、大新庄安置小区、大新庄文峰路以东。)
2、一片多校区四处:
五、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学校成立招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做好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办公室,负责学校招生工作的统筹、调度与协调工作。明确分工,各负其责,依法规范片区内适龄儿童的招生入学工作。确保招生工作公开公正、平稳有序。
(三)实施阳光招生。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维护招生秩序,优化招生环境,积极推进阳光招生。学校严格执行招生计划和招生范围,遵守招生日程安排和工作纪律,通过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服务平台,采取信息比对、现场认定、入户调查等方式,认真审核每一名学生的入学资格,“谁审核、谁签字、谁负责”。根据实际情况需要,遇有学区学位不足,需要跨学区分流调剂等特殊情况,由学校招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安排,任何学区、学校不得无故拒收。
(四)做好宣传引导。做好招生入学政策的宣传,营造良好招生舆论氛围。要加强学校发展与改革工作宣传,让社会和家长了解学校的办学特色、教育状况和办学成果,引导家长充分认识就近入学对于学生健康成长的意义,避免盲目跟风择校。
8月2日-11日--------------------网上报名
8月12日-8月16日------------学校审核
8月17日-8月23日------------学校复审
8月24日-8月26日------------结果公示
七、温馨提示:
1.本次新生报名全程网办,所有报名家长均须实名登陆手机APP(或网站)填写报名信息,并等待审核录取,首次填报信息后须留意手机信息提示,及时登陆查看审核、录取情况。
3.提交真实、齐全的证明材料。大数据核对中未反馈的基本、户籍、居住、监护人等信息,须提交证明材料。请提交真实齐全的证明材料,严禁提交虚假材料,一经查实将取消该生入学资格,并将弄虚作假情况反馈给公安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