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山东平安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存在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违规收取预收款性质的行为。
2、高新开发区凯晟劳务中心存在违规代理楼盘销售行为。
二、处置情况
1、约谈开发企业负责人,责令其立即停止该房地产楼盘的销售行为,并进行自查整改;对提出退款的购房业主及时办理退款,并按银行同期利率支付利息。目前已退款594户、4073万元。
2、按照《山东省商品房销售管理条例》、《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的规定,依据违法违规事实,依法对山东平安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按照违规收取预收款1%的比例进行处罚,罚款51.525万元。
3、对山东平安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企业违法违规行为记入不良信用记录,将信用等级从2A级下调到1A级,预售资金监管比例由40%提高至60%。
4、按照《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的规定,对高新开发区凯晟劳务中心违规代理楼盘销售行为进行处罚,罚款3万元。
5、“平安里”楼盘销售定价严格按照兰陵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十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县房地产市场规范管理工作的通知》(兰陵建发〔2019〕31号)的规定执行。
2019年10月25日
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县房地产市场规范管理工作的通知
为规范全县房地产市场秩序,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促进全县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严格土地管理。严禁房地产开发企业私自流转土地,鼓励群众举报,拓宽信息收集渠道,对查实的私自流转土地行为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切实打破房地产开发企业私自圈定、互不打扰的所谓“默契”。鼓励县外大型优质房地产开发企业进驻兰陵,解决长期存在的土地出让互不竞争、干扰出让价格的行为。科学编制供应计划,增加住宅用地供应量,合理控制住宅用地供应价格,实现房地产开发的良性发展。
二、实施价格审核备案。建立住房保障部门牵头,住建、市场监管、发改、资源规划、行政审批等部门共同参与的房地产价格评审机制,统筹考虑竞地价格、建筑材料成本、配套设施、区位环境、周边房地产5年来的利润率等因素,完善商品房价格备案制度,审核指导房地产开发企业对预售方案中的申报价格按套明码标价、实行“一房一价”。对不接受审核指导的开发项目、申报价格明显高于周边在售项目价格和本项目前期成交价格的,暂不予受理预售许可手续。对不按照预售有关规定进行销售或价格明显过高的,除责令停止销售外,依法依规进行处罚。
四、严管预售资金。房地产项目对外销售时,房地产开发企业须与房产主管部门、开户银行签订《商品房预售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商品房预售款应存入预售款专用账户,不得违反协议划拨资金。房产管理部门对商品房预售款的收存和使用进行全过程、动态监管,确保购房款不挪作他用。
七、加大查处力度。建立房地产市场监管联动机制,通过开展日常巡查和专项检查,进一步整顿规范房地产开发、销售、中介行为。对违法违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做到净化市场,营造公平的环境,真正保障购房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