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陵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三次会议,根据兰陵县人民政府县长刘波的提请,于2021年12月24日决定:
任命
李春仲为兰陵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张学超为兰陵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张其伟为兰陵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免去
周兴金的兰陵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
孙中华的兰陵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
现予公告。
兰陵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兰陵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86号)
兰陵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三次会议,根据兰陵县监察委员会主任王宁的提请,于2021年12月24日决定:
尤作锦为兰陵县监察委员会副主任。
聂文忠的兰陵县监察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兰陵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87号)
兰陵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三次会议,根据兰陵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孙德茜的提请,于2021年12月24日决定:
卢文平为兰陵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兰陵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88号)
兰陵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三次会议,根据兰陵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的提请,于2021年12月24日决定:
张玉龙为卞庄街道人大工作委员会主任;
翟晓辉为苍山街道人大工作委员会主任。
张子钰的卞庄街道人大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吴振群的苍山街道人大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兰陵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89号)
兰陵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三次会议,于2021年12月24日决定:
接受刘波辞去兰陵县人民政府县长职务的请求。
兰陵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90号)
接受王宁辞去兰陵县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的请求。
兰陵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91号)
接受孙德茜辞去兰陵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的请求。
兰陵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92号)
李春仲为兰陵县人民政府代理县长。
兰陵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93号)
尤作锦为兰陵县监察委员会代理主任。
兰陵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94号)
卢文平为兰陵县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
兰陵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95号)
兰陵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四次会议,根据兰陵县人民政府代县长李春仲的提请,于2021年12月25日决定:
张新玉为兰陵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李怀疑为兰陵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兰陵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96号)
邱合金为兰陵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局长;
王伟为兰陵县信访局局长;
李怀明为兰陵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
张伟为兰陵县科学技术局局长;
张永华为兰陵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
张祥明为兰陵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城市管理局)局长;
胡建伟为兰陵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宋远珍为兰陵县水利局局长;
王继光为兰陵县医疗保障局局长;
李勇为兰陵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
杨俊勇为兰陵县财政局局长;
韩杰为兰陵县卫生健康局局长。
朱付伟的兰陵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职务;
黄丛兴的兰陵县统计局局长职务;
孙静的兰陵县科学技术局局长职务;
赵华的兰陵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职务;
祝学海的兰陵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职务;
陈向营的兰陵县交通运输局局长职务;
李勇的兰陵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城市管理局)局长职务;
杨俊勇的兰陵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局长职务;
张广远的兰陵县财政局局长职务;
汤兴华的兰陵县水利局局长职务;
韩杰的兰陵县医疗保障局局长职务;
王翰的兰陵县卫生健康局局长职务;
王峰的兰陵县信访局局长职务。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兰陵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97号)
兰陵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四次会议,根据兰陵县人民法院院长侯雷的提请,于2021年12月25日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