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标题:2023年山东临沂市河东区拆迁公告:用于九曲街道片区项目、启航路(安居街-东夷大街)道路工程项目建设征收范围九曲街道彭家于埠社区、蒋家庄社区、范家于埠社区、艾家于埠社区
临沂市河东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
临河征预公告〔2023〕3号
一、拟征收土地的位置、范围、现状及权属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河东区九曲街道彭家于埠社区。
地块2:启航路道路工程项目安居街至东夷大街段。面积:0.2508公顷,其中:农用地0.2508公顷(旱地0.0734公顷、乔木林地0.0249公顷、其他林地0.0868公顷、其他园地0.0124公顷、农村道路0.0014公顷、坑塘水面0.0121公顷、沟渠0.0398公顷)。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河东区九曲街道蒋家庄社区、范家于埠社区。
地块3:海棠街道路工程项目启航路至温泉路段。面积:0.0328公顷,其中:农用地0.0328公顷(坑塘水面0.0328公顷)。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河东区九曲街道艾家于埠社区。
二、拟征收土地目的、用途
地块1九曲街道片区项目建设,用途为住宅用地;地块2拟用于启航路(安居街-东夷大街)道路工程项目建设,用途为公路用地;地块3拟用于海棠街(启航路-温泉路)道路工程项目建设,用途为公路用地。
拟征收土地地块1位于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临沂市河东区2021年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的批复》(鲁政土字〔2021〕463号)批准的成片开发范围内。
三、开展土地现状调查的安排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种、抢建的,对抢栽、抢种、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临沂市河东区自然资源局、财政局、农业农村局和九曲街道办事处拟于2023年4月25日至2023年5月12日组织开展土地现状调查,请本次拟征收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土地承包户、地上附着物和青苗所有权人等单位和个人按时参加并积极支持配合。不能直接到场的,要书面委托他人代理。
四、拟征收土地的补偿标准
拟征收土地补偿安置费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山东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批复》(鲁政字〔2020〕74号)批复的临沂市河东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执行。本次拟征收土地共涉及1个区片,其中其中Ⅱ级区片每公顷补偿150万元。
拟征收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按照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临沂市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批复》(鲁自然资函〔2022〕56号)规定的标准执行。
拟征收土地涉及的农村住宅(或工矿企业)的补偿安置,由临沂市河东区人民政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单独制定补偿安置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