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规定,经研究确定,2023年兰陵县融媒体中心公开招聘2名播音主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的范围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备岗位所需的技能条件、身体条件和其他条件。
4、海外留学归国人员应聘须经教育部认定具备同等学历、学位;
5、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毕业时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含技师)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的,可分别按照大专、本科学历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7、属在职人员应聘的,应出具有用人管理权限的部门或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
8、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9、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认可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10、以下人员不得应聘:现役军人,在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非应届毕业生,兰陵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含人员控制总量备案制管理人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党纪政务处分在处分期或影响期未满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应聘人员不得应聘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二、招聘岗位和计划
招聘岗位和计划及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
报名结束后,对最终确定的应聘人数达不到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招聘计划一经确定并向社会公布,未经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批准,不得变更。最终确定的应聘人数以资格审查合格并缴费的人数为准。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2、报名地点:兰陵县融媒体中心1803室
3、报名程序: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同期进行。
兰陵县融媒体中心负责资格审查和解释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
(2)现场资格审查。审查材料包括:《兰陵县融媒体中心公开招聘播音主持报名登记表》(附件2)、二代身份证、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一寸正面免冠照片4张(与报名表上传照片同底版,并在背面标注姓名)。
在职人员应聘的还应提交有用人管理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附件3)。定向、委培毕业生应聘的,须提供定向、委培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附件3)。
上述材料除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普通话等级证书等证件原件审查后交还应聘人员本人外,其他材料不再退回。
四、考试内容和方法
面试采取先命题演讲,后试镜测试的办法进行,命题演讲与试镜测试均实行百分制。
根据命题演讲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招聘计划10倍的比例确定试镜测试人员。进入试镜测试人数达不到以上规定人数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试镜测试人员。进入试镜测试的人员,命题演讲成绩不得低于60分。
试镜测试结束后,按命题演讲成绩占40%、试镜测试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命题演讲成绩、试镜测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根据考试总成绩排名,分岗位按1:1的比例依次等额确定考察体检人选。对因放弃应聘资格或被取消应聘资格造成的空缺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面试人员应缴纳面试考务费每人70元。
五、考察和体检
1、考察
2、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
六、签订聘用合同和办理聘用手续
招聘单位根据考试、考察、体检结果,按有关程序确定拟聘用人员,经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的,由招聘单位提出聘用意见,并填写《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和《事业单位聘用人员情况汇总表》,报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备案。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
七、其他
1、对违反公开招聘考试纪律的应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理,对招聘工作中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依据《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国务院令495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四十六号)、《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监察部令第18号)等有关规定给予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本简章由兰陵县融媒体中心负责解释。
附件:1.2023年临沂市兰陵县融媒体中心公开招聘播音主持计划
附件:2.临沂市兰陵县公开招聘播音主持报名登记表
附件:3.临沂市兰陵县融媒体中心公开招聘播音主持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兰陵县融媒体中心
2023年6月29日
原标题:2023年兰陵县融媒体中心公开招聘播音主持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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