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有关规定,经研究确定,2023年兰陵县教育系统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447名(含幼儿园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20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的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身体条件和其他条件。
(五)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2年5月5日以后出生)。
(六)海外留学归国人员应聘须经教育部认定具备同等学历、学位。
(七)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毕业时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含技师)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的,可分别按照大专、本科学历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九)属在职人员应聘的,应出具有用人管理权限的部门或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定向、委培毕业生应聘,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十)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十一)以下人员不得应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兰陵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含编制控制总量备案管理)人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党纪政务处分在处分期或影响期未满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应聘人员不得应聘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二、招聘岗位和计划
招聘采用先笔试后面试的方式进行,招聘岗位和计划及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
急需紧缺岗位、乡镇普通教师类岗位最终确定的报名人数达不到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招聘岗位,达到或超过计划招聘人数的,经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研究同意,可不再取消或核减招聘计划。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和资格审查工作,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网上报名
应聘人员报名时应按照规定流程和时限,尽早完成各环节操作,因“压哨报名”而影响报名和审核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自负。
报名人员应缴纳笔试考务费每人40元。
(二)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对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一经发现并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
上述证件及证明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岗位要求最低服务年限的,应聘人员须与招聘主管部门签订最低服务年限协议(最低服务年限5年)。
进入面试范围人员应缴纳面试考务费每人70元。经审核,享受减免笔试考务费的应聘人员,不再缴纳面试考务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