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有效调动大学生参军入伍热情,临沭县出台多项文件,为携笔从戎、投身军营的有志青年保驾护航!
一起来看看吧
01
临沭县事业单位定向招聘退役大学生士兵的意见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兵役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推动国防建设和经济建设融合发展,鼓励和吸引优秀大学生参军入伍,拓宽高校毕业生就业途径,优化事业单位人才结构,根据临征联〔2020〕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就我县事业单位定向招聘大学生退役士兵有关问题明确如下:
一、定向招聘对象
入伍前为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或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大学生(含高校新生),招聘工作年度以前服役期满退伍,符合临沭县接收安置条件,退伍后到临沭县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办理报到手续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可应聘退役大学生士兵定向招聘岗位(退役大学生士兵应聘的有关政策由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负责解释)。退役大学生士兵应聘非退役大学生士兵定向招聘岗位的,不再享受定向招聘有关政策,也不再加分。
二、招聘办法
自2021年起,在事业单位综合类岗位公开招聘工作中,根据编制部门下达的招聘计划及未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人员数量按照年度事业单位综合类岗位招聘数量15%左右的比例,专门招聘退役大学生士兵。招聘简章的发布、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聘用等工作按照省市关于事业单位招聘工作的统一安排部署组织实施。
上级对退役大学生士兵应聘工作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有关要求
临沭县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
中共临沭县委组织部
中共临沭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临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临沭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0年12月25日
02
临沭县关于依法鼓励各类公职人员和国有企业员工参军入伍的意见(试行)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强军思想,积极适应国家兵役政策制度改革要求,扎实做好新时代征兵工作,征集更多高学历青年参军入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征兵工作条例》、山东省《关于加强国有企业征兵工作的意见》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制定本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强军思想,着眼服务备战打仗和军地人才共育共享,发挥兵役法规权威性、党政机关的支持力、保障政策的吸引力、规模国有企业的参与力、优秀青年的报国志,以公职人员为引领,以各类国有企业员工为重点,形成各行各业专业人才广泛汇聚的征兵新局面,实现为部队输送更多高质量兵员、为地方培养军政兼优人才、为国有企业展现家国情怀担当、为员工提供锻炼成长契机、为社会树立良好风尚的多赢目标。
二、征集对象及条件标准
从2023年开始,结合”一年两征”同步组织实施,主要征集各类党政群团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等在职人员,男性,未婚,大学以上学历,年龄符合当年征兵命令规定,身体条件和政治条件按照征兵体格检查和政治考核标准执行。
三、任务目标
考虑公职人员受年龄限制和人员分散的实际,原则上根据军队需要和本人自愿,不给具体单位设置征集任务,鼓励各单位公职人员和国有企业员工积极参军入伍。
四、职责区分
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依法开展兵役工作,设有人民武装部的单位,由人民武装部办理;不设人民武装部的单位,确定一个部门办理。军地有关单位职责分工如下:
县征兵办公室:在县征兵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负责全县各项征集工作的组织筹划、对接及指导督导;组织军地有关部门和驻地企业安排部署工作任务,协助解决工作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按程序组织体格检查、政治考核、审批定兵、役前教育、欢送新兵等工作;加强政策研究和宣讲,结合我县实际牵头制定各类公职人员和国有企业员工参军入伍激励政策措施。
五、有关要求
(一)义务兵和军士入伍前是机关、团体、事业单位或者国有企业工作人员的,退出现役后可以选择复职复工,享受不低于本单位同岗位(工种)、同工龄职工的各项待遇(服义务兵役期间考入军校、提干成为现役军官的除外)。服兵役满十二年的军士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临沭县财政局
临沭县国有资产管理服务中心
临沭县工商业联合会
2023年2月2日
03
临沭县2023年下半年结合事业单位人员招聘征集部分普通高等院校本科毕业生入伍公告
为适应新时代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需要,鼓励高校毕业生积极应征入伍服役,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和提高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的综合素质,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及《关于全县结合事业单位人员招聘征集部分普通高等院校本科毕业生入伍的意见》(沭委〔2022〕71号)文件精神,现将临沭县2023年下半年有关征集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对象范围和条件
征集对象范围为能够从临沭县参军入伍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的男性毕业生,本科毕业生年龄不超过24周岁(1999年1月1日以后出生),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年龄不超过26周岁(1997年1月1日以后出生)。符合应征入伍的体格检查、政治考核及其他条件。
二、征集计划
临沭县2023年下半年结合事业单位人员招聘征集部分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的男性毕业生入伍计划为8人。
三、报名程序
(1)《临沭县结合事业单位人员招聘征集部分普通高等院校本科毕业生入伍报名登记表》2份(贴同底版一寸照片);
(2)个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3)家庭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索引页、个人页)2份,非临沭县户籍的需一并提供临沭县居住证(3年以上)原件及复印件;
(4)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各2份;
(5)学历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学信网下载打印)2份;
(6)《大学生预征对象登记表》2份;
(7)同底版一寸照片4张(背面标注姓名)。
应聘人员将填写后的《临沭县结合事业单位人员招聘征集部分普通高等院校本科毕业生入伍报名登记表》连同其他报名材料经镇街武装部报县征兵办公室。
四、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由县征兵办、县人社局负责。
五、体格检查
体检合格人员,取得考试资格,作为考生参加考试。
六、组织考试
1.笔试
2.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面试人数按照1:3的比例确定。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进行,主要考察被征集人员的综合素质。
考试总成绩按照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排名,按照1:1的比例依次等额确定政治考核人选;笔试、面试成绩都相同的,通过加试办法确定政治考核人选。
七、档案审查、政治考核
档案审查由县人社局按照《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要求进行,凡存在档案涂改、有关信息涉嫌造假、本人重要学习经历与档案记载不一致的,一律不作为征集人选。
政治考核由县征兵办按照《征兵政治考核工作规定》进行。如有档案审核或政治考核不合格人员,按总成绩依次递补。经档案审查、政治考核合格的,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
八、审批定兵
县征兵办将通过公示人员纳入定兵范围,依据《山东省征兵工作规范》,结合体检情况、军兵种要求和个人意愿,由县征兵办优先审批定兵。
九、组织选岗
被征集人员与县征兵办、县编办、县人社局签订事业单位用人协议,暂不办理其他聘用手续,服义务兵役期满正常退伍后,由县人武部和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对其在部队表现进行量化赋分,按照成绩高低确定选岗顺序,由县编办、县人社局会同县人武部、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组织选岗。量化分数相同的,根据入伍前征集考试成绩高低确定选岗顺序,量化分数和考试成绩均相同的,抽签决定选岗先后次序。
十、有关事宜
(一)大学生毕业生参军入伍,落实优先报名、优先体检政考、优先审批定兵、优先分配去向的“四优先”政策。
(二)应征入伍的全日制本科毕业生,服义务兵役期间享受我县义务兵优抚政策规定的有关待遇,在部队服役经历视为基层工作经历,服役年限计算为工龄。
(三)应征入伍的全日制本科毕业生服义务兵役期满正常退伍返乡后,一个月内持入伍通知书和退伍证分别到县人武部、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报到,由县编办、县人社局负责在报到后六个月内安置到相应事业单位工作。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的,退伍后不再列入事业单位安置计划:
1.在部队服役期间转改军士、考入军校或直接提拔为军官的,退出现役后按国家有关政策另行安置;
2.非正常原因未服满现役或服役期间受到部队处分、刑事处罚的;
3.退伍后一个月内未到县人武部、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报到的;
4.其他特殊情况不适合安置的。
十一、其他
(一)本公告由临沭县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负责解释。
(四)被征集人员因个人原因无法入伍服役的,取消征集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