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我市城区公办普通高中共12处学校17个校区,计划招录普通生22211人,根据《2023年临沂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工作实施方案》,录取满计划时,总分和道德与法治科目等级相同的考生全部录取,实际录取普通生22466人。
考生可于7月12日10:00至7月13日9:00登陆志愿填报平台查询录取结果,各普通高中学校也将通知被录取学生。普通高中学校特长生、国际班等录取名单由各招生学校公布。未被我市城区公办普通高中录取的考生档案将于7月13日9:00解档,届时考生可登陆临沂市高中阶段学校统一招生录取工作平台正常填报职业教育类学校志愿。
附件:2023年临沂市城区公办普通高中学校普通生录取分数线
临沂市教育局
2023年7月12日
2023年临沂市城区公办普通高中学校普通生录取分数线
备注:录取时,考生总分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道德与法治科目成绩等级较高的考生;录取满计划时,总分和道德与法治科目等级相同的考生全部录取。
2023年
兰山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和幼儿园
01
兰山城区小学招生区划图
点击图片查看高清大图
02
兰山城区初中招生区划图
03
2023年兰山区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和幼儿园
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招生秩序,促进教育公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山东省义务教育条例》以及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关于做好普通中小学、幼儿园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全区义务教育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原则
(二)坚持免试就近入学原则。根据兰山区适龄学生人数、学校分布、学校规模、交通状况等因素,为每所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划定服务片区范围,继续实行以单校划片为主,多校划片、弹性学区为辅的方式,保障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应入尽入,实现就近入学或相对就近入学。
(三)坚持学区一体化管理原则。原则上每个镇(街道、经济开发区)划分为一个(或两个)学区,学区内各级公办中小学实行招生一体化管理。学区内每所学校有各自招生片区,学校招生时优先招收本校招生片区内常住人口子女,剩余学位向学区内(或其他学区)其他学校不能接收的常住人口生源开放,并按批次录取。
(四)坚持公正公平公开原则。全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招生实行“一网通办”,全部采取网上信息采集,报名就读小学、初中起始年级的适龄儿童、少年,其法定监护人需登陆“2023年兰山区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予以注册填报入学报名信息。区教体局、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和各学校将通过媒体、网站、公告栏等多种形式,及时向社会公布招生政策和招生信息,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力求招生工作公正公平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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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招生办法
(一)小学招生工作
1.兰山区常住居民子女入学
(1)报名条件:①年满6周岁(2017年8月31日前出生),且尚未注册义务教育学籍。②身体健康,具备基本学习能力。③具有兰山区户籍的适龄儿童,本人或其父母(法定监护人)在学区内有自有住宅且实际居住。
(2)所需信息:适龄儿童及其法定监护人、房权人的户籍信息;学区内房权信息(不动产权证信息、网签商品房买卖合同信息)。
(3)工作流程:登陆兰山区人民政府官网→进入“2023年兰山区义务教育入学专栏”→按照要求进入平台,并实名验证登陆→入学信息填报→申报学区内学校→比对审核报名信息(或入户考察核实)→招生学校录取常住人口子女→录取新生,发放《新生入学通知书》→新生报到→阳光分班。
①兰山区户籍的学龄儿童,户籍地址与自有住宅一致,均在学校片区内的;
②兰山区户籍的学龄儿童,户籍地址与自有住宅不一致,但自有住宅在学校片区内的;
③兰山区户籍的学龄儿童,户籍地址与兰山城区自有住宅不一致,但户籍地址在学校片区内的;
④兰山区户籍的学龄儿童,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自有住宅在学校片区内的(祖孙需在同一户口簿上);
⑤非兰山区户籍的学龄儿童,但其法定监护人在学校片区内有自有住宅的。
2.外来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入学
(1)报名条件:①年满6周岁(2017年8月31日前出生),且尚未注册义务教育学籍。②身体健康,具备基本学习能力。③父母(法定监护人)至少一方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持有兰山公安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居住证,且在之后按规定连续办理签注手续;在兰山区合法稳定就业(务工或经商)。
(3)工作流程:登陆兰山区人民政府官网→进入“2023年兰山区义务教育入学专栏”→按照要求进入平台,并实名验证登陆→入学信息填报→学校审核、录取常住人口子女后,统筹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并于平台公示→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一次申报有空余学位的学校→比对审查报名信息,积分排序并按空余学位情况依次预录取,预录取满额的学校关闭入学报名端口→统筹学位→未被预录取的随迁子女二次申报有空余学位的学校→比对审查报名信息,积分排序并按空余学位情况依次预录取随迁子女→录取新生,发放《新生入学通知书》→新生报到→阳光分班。
(二)初中招生工作
2.兰山城区小学毕业的外来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入学
(1)工作流程:与小学外来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工作流程相同。
(2)积分办法:与小学外来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入学积分办法相同。
3.非兰山区小学毕业的随迁子女入学
(1)报名条件:所需条件同“小学招生工作”第2部分要求。
(2)工作流程:城区初中学校在招收符合条件的城区小学毕业生后,录取满额的关闭入学报名端口;有空余学位的根据报名学生积分情况依次录取,录取满额后关闭入学报名端口。
(三)民办学校招生工作
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招生简章须向区教体局申报备案,经区教体局审核后向社会公布。招生工作须与公办学校同步进行,严禁学校提前组织招生、超计划招生、擅自招生。报名人数超过招生人数的民办学校,由区教体局统一组织,采用随机派位的方式招生。民办学校招生工作结束后,及时将新生录取信息上报区教体局。
(四)学前教育招生工作
各级各类幼儿园应坚持相对就近就便、免试入园的原则,积极创造条件接受适龄幼儿入园。机关、企事业单位、社区、村集体等举办的幼儿园,除招收本单位工作人员的子女外,有条件的应向社会开放,优先招收附近居民适龄幼儿入园。居住区配套幼儿园优先招收本小区业主的子女入园。民办幼儿园要在各镇街道的统筹指导下,实施自主招生。
(五)各类群体招生工作
1.困难学生入学工作。
深入推进教育扶贫工程,加强助学政策宣传,精准分类施策,做好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入学保障,不让一名儿童少年因贫失学。认真做好农村留守儿童入学保障工作,防止学生辍学。
2.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工作。
落实上级“零拒绝”“全覆盖”要求,积极推进融合教育,依法保障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就近就便享受平等义务教育权益。严格受教育能力鉴定程序和标准要求,适宜安置每一名残疾儿童到特殊教育学校或普通学校随班就读;对不具备入学能力的,由特殊教育学校或普通学校提供个性化的送教服务。
3.落实各项教育优待政策工作。
三、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区政府成立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和幼儿园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做好全区义务教育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教体局,负责全区义务教育招生工作的统筹、调度与协调工作。各镇街道、经开区要强化属地管理的责任意识,设立义务教育招生工作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街道中心小学,加强本辖区内招生工作的统筹调度。要完善应急预案,健全应急机制,及时发现并处理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确保招生工作公开公正、平稳有序。镇街道、经开区和教育、纪委监委、宣传、公安、人社、自然资源、住建、市场监管、税务、大数据、司法等部门,要建立联动机制,密切配合,分工负责,要严格户籍、房屋所有权、社保缴纳、纳税申报等入学信息的比对和审核。各义务教育学校要成立校长任组长的招生工作小组,明确分工,各负其责,依法规范片区内适龄儿童的招生入学工作。
(二)统筹资源配置。各镇街道、经开区要强化政府保障责任,依据城乡人口流动、学龄人口变化趋势,加快学校规划建设,有效增加学位供给。起始年级招生及编班严格控制班额在55人以下,确保不产生新的大班额;有条件的学校可按照小学每班不超过45人、中学每班不超过50人编班。
04
兰山区中小学入学须知
尊敬的家长:
您好!
2023年兰山区小学、初中新生入学报名工作即将开始。现就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政策及报名流程予以说明,以方便家长为孩子报名入学。
一、报名条件
1、小学入学儿童年龄应年满6周岁,即2017年8月31日(含)以前出生,且尚未注册义务教育学籍;初中入学学生须为小学毕业生。
2、身体健康,具备基本学习能力。
3、兰山区常住居民子女。具有兰山区户籍的适龄儿童,本人或其父母(法定监护人)在学区内有自有住宅且实际居住。
4、外来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以下简称随迁子女)。父母(法定监护人)至少一方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持有兰山公安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居住证,且在之后按规定连续办理签注手续;在兰山区合法稳定就业(务工或经商)。
二、招生程序
1、兰山区中小学招生分“两个阶段”。兰山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全程使用“临沂市兰山区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入学服务平台),小学和初中招生工作同步进行,整体上分“信息采集”和“招生录取”两个阶段组织实施。
2、“招生录取”阶段分“两个步骤”。第一步,兰山城区小学、初中招生学校先审核招收片区内常住人口子女,主要审核儿童少年户籍、其本人或监护人自有住宅情况,并根据审核结果分批次录取。第二步,根据招生学校空余学位情况,使用入学服务平台,组织招收外来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以“居住证+职工社保(或纳税申报)”的积分,排序录取。
二次申报结束后仍未被预录取的学生,可线下申报有空余学位的镇(街道、兰山经济开发区)中小学或民办学校。
三、报名流程
(一)信息采集
2、信息采集流程
(1)进入招生平台:登陆兰山区人民政府官网(www.lyls.gov.cn),进入“兰山区义务教育入学专栏”,点击相应学段的招生平台链接,进入“入学服务平台”。
(2)进入信息采集:选择相应的报名入口进入(需下载“爱山东容沂办”APP并实名注册,通过“爱山东容沂办”扫码登陆入学服务平台),认真阅读“信息采集须知”后,在页面最下方确认已认真阅读,10秒后点击“我已知晓上述文字内容”,进入信息采集页面。
(3)选择报名类型:点击“我要报名”后,根据自身情况选择报名入口(城区中小学报名入口中的“城区常住人口子女报名”“城区随迁子女报名”或“农村中小学报名入口”)。
3、注意事项
(1)基本信息:据实填写。
(2)户籍信息:①“学生籍贯”根据身份证自动生成,如不符家长可自行订正;②“户籍地址明细”,以户口簿为依据认真填写;③户籍地址属于兰山区的,需通过选择相应方式(在地图上定位、搜索关键字查询定位、以社区/居委筛选后定位),填写户籍地址。
(3)房产信息:认真查看房产填写示例,并根据系统提示完成本项填报;房产地址需通过选择相应方式(在地图上定位、搜索关键字查询定位、以社区/居委筛选后定位)进行填写。
(4)监护人信息:依据系统提示据实填写。
(5)居住证信息:以“外来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类申报入学的,需填写此项。请根据系统提示认真填写。
(6)工作信息:以“外来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类申报入学的,需填写此项。若家长为务工者,需据实选择是否缴纳兰山辖区职工社保;若家长为经商者,需据实提供纳税申报信息。社保缴纳及纳税申报情况以职能部门联网核查结果为准。
(7)信息更改:信息采集阶段,家长可以登陆入学服务平台更改报名信息;信息审核阶段,被学校“驳回修改”的报名信息也可更改。
(二)申报学校
1、镇适龄儿童少年申报:7月13日8:00-7月15日8:00,各镇适龄儿童少年监护人登陆小学或初中入学服务平台,完成入学信息填报后,即可同时申报学校。
2、兰山城区常住人口子女申报:7月15日8:00-7月24日8:00,城区常住居民子女登陆小学或初中入学服务平台,完成入学信息填报后,按城区学校招生片区申报学校。
3、兰山城区随迁子女“一次申报”:8月5日8:00-8月6日20:00,外来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登陆入学服务平台申报志愿学校。“一次申报”城区初中学校的外来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仅限兰山城区小学毕业生。
注意事项:外来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申报学校期间,儿童少年监护人可登陆入学服务平台实时查看积分排名情况,并根据排名及家庭情况自愿调整申报学校,以提高录取几率。
(三)审核确认
对于部门联网不能确认的信息,由招生学校对家长提供的证明材料审核确认;需要现场认定的,学校将组织家访,予以考察核实。
(四)招生录取
8月3日-4日,兰山城区小学、初中招生学校按批次录取符合条件的常住人口适龄儿童、少年。
8月11日,兰山城区小学、初中招生学校按积分排序预录取“二次申报”的随迁子女至满额,未被预录取的随迁子女线下申报尚有学位的招生学校。
(五)领取入学通知书
(六)新生报到
本须知解释权归兰山区中小学招生办公室,且只适用于2023年兰山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使用。
兰山区中小学招生办公室
2023年7月11日
2023年兰山区义务教育阶段
05
兰山区义务教育阶段
学校招生工作有关问题解读说明
1、2023年兰山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思路和原则是什么?
2、2023年兰山城区小学、初中起始年级招生报名采用哪种方式?
3、2023年兰山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在工作方式上有哪些需要注意的地方?
“招生录取”阶段又分“两个步骤”:即各招生学校先审核招收片区内常住人口子女;再根据空余学位情况,组织招收外来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
4、2023年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片区有哪些变化?
答:近年来,按照教育部有关要求,在市教育局指导下,兰山区根据适龄儿童人数、学校分布和规模、行政区划、交通状况等因素,为城区每所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划定招生片区范围。今年兰山城区中小学招生片区基本延续往年的区划,继续实行单校划片为主,多校划片、弹性学区为辅的招生方式,落实就近或相对就近入学。结合工作实际,仅对个别学校招生片区予以调整优化。具体见2023年兰山区城区小学、初中招生区划图。
5、申请入学的各项证件是教育部门审核吗?
6、今年小学招生的年龄有何要求?
答:小学一年级招生对象为年满6周岁,且尚未注册义务教育学籍的适龄儿童,即2017年8月31日(含)以前出生的儿童。2017年8月31日以后出生的儿童,由于山东省基础教育管理信息化平台限制,无法采集信息,不能注册学籍。所以任何学校不得接收未满6周岁的儿童入学。
7、适龄儿童少年是否可以延缓入学?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规定: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或者休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批准。
8、适龄儿童户口不在父母户口薄上,能否以父母自有住宅在片区内学校申请入学?
答:适龄儿童户口不在父母户口簿上,若通过部门联网不能确认其亲子关系的,需提供父子(或母子)关系的法定证明(原始《出生医学证明》或亲子鉴定证明),方可以父母自有住宅在片区内学校申请入学。
9、以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自有住宅申请入学的学龄儿童,对其户籍有何要求?
答:根据《2023年兰山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和幼儿园招生工作实施方案》规定,以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自有住宅申请入学的学龄儿童,须为兰山区户籍,且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在同一户口簿上。
10、集体产权住宅所有人的子女入学如何审验?
11、购买的房子属于商业用房,子女能否按其所属学区申请入学?
答:《2023年兰山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和幼儿园招生工作实施方案》中明确:入学条件中的自有住宅,指适龄儿童少年本人或其法定监护人具有住宅房屋所有权证(或通过生效法律文书取得房屋所有权),且已实际交房入住的住宅(截至2023年8月31日)。房产用途(性质)须为住宅,工业用房、商业用房(含公寓)、储藏室、车库等非住宅不能作为入学房产。
12、兰山城区某片区的拆迁回迁户,孩子应如何入学?
答:如果回迁片区建设尚未完工,目前仍然在其他地方暂时居住,可以持户口簿、回迁证明等材料到原居住地学校申请入学;也可以由兰山区中小学招生办公室协调安置到暂住地片区学校临时入学。如果已经回迁,应在实际居住地按学区入学。各镇的拆迁回迁户子女,由学区招生管理办公室参照本办法,在本镇域内调剂入学。
13、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已在兰山城区购买住宅,但还未交房入住,能否在学校片区内申请入学?
答:根据省、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的有关规定,“住、户一致”是划片招生的基本原则。因此,自有住宅且实际入住是划片招生入学的前提。如果该住宅还未交付使用,也未实际入住,则不属于片区学校的招生范畴。此类适龄儿童应在户籍所在地入学,待实际入住并办理户籍迁入后,可向片区学校提出申请,在该学校对应年级有空余学位的情况下,申请办理转学。
14、随迁子女报名兰山区小学、初中需要哪些条件?
答:《2023年兰山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和幼儿园招生工作实施方案》中规定,随迁子女来我区中小学报名,父母至少一方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持有兰山公安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居住证,且在之后按规定连续办理签注手续;在兰山区合法稳定就业(务工或经商)。具体以公安、人社、税务等部门系统查询结果为准。兰山城区户籍居民不作为城区流动人员,其子女也不作为随迁人员子女申报入学。
15、兰山区农村户籍的适龄儿童,能否随进城务工或经商的父母就近入学?
答:如适龄儿童父母双方均在兰山城区务工或经商,且长期居住,在原籍就学确有困难的,可参照外来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条件,以社保连续缴纳月数或纳税连续申报月数积分入学。
16、白沙埠镇户籍的适龄儿童在兰山区入学需要哪些条件?
17、因居住证制度改革,罗庄区、河东区、沂河新区及临沂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户籍人口,在兰山区务工经商却不能办理居住证的,在2023年招生中如何计算随迁子女入学积分?
答:自2022年起,兰山、罗庄、河东、沂河新区、高新等五个区的户籍人口,跨区流动到其他区的,当地公安部门不再办理居住证。因此,罗庄区、河东区、沂河新区、高新区户籍人口在兰山区务工经商的,其随迁子女在兰山区报名入学,参照兰山区农村进城务工人员子女积分办法(第15条),只计算职工社保连续缴纳月数或纳税连续申报月数。
18、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政府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如何安排就读?
19、孩子在小学举办的幼儿园毕业,能否直升该小学一年级?
答:在各小学附设的幼儿园毕业的儿童,不能直接升入该小学一年级。应根据当年招生入学政策要求,按照儿童户籍、符合条件的住宅或随迁子女积分办法申请入学。任何小学不得作出在本校附设幼儿园接受学前教育,就能在本校就读小学等不符合规定的承诺。
20、在兰山城区购置住宅,如何申请转入片区服务学校?
21、家长如何更详尽地了解今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报名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