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2023年在外省市九年级就读学生转学登记和核验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1、在外省市九年级就读,且具有全国电子学籍的学生,其“全国学籍查询”就读状态为“在校”。
2、学生须具有和平区户籍,且持有与和平区户籍地址相同的房产,户主及房产所有人须为学生的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私产房屋须持有全部产权。
3、服从和平区教育局的统筹安置。
二、网上登记
填报提示:
1、在“初中-和平区2023年在外省市九年级就读学生转学”任务下进行填报
2、网上填报信息中的“学生序号”填写注册手机号
3、系统中“招生学校简章”为全区中学简介,转学学生统筹安排在其中有空余学位的公办初中
三、现场核验
1、核验地点
和平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一楼,地址为和平区南门外大街257号(从和平区教育局正门进入)
身份证号末位为0-5的学生:11月23日上午9:00-11:00
身份证号末位为6-9、X的学生:11月23日下午2:30-4:30
注意:核验现场仅允许一名家长进入(学生不必到场)。
3、核验材料
(1)和平区户口簿原件、复印件一份(首页、户主页、学生本人页)
(2)和平区房产证原件、复印件一份(信息页、盖章页)
(3)报名系统中下载打印的填报凭证(凭证名为“和平区2023年在外省市九年级就读学生转学”)
(4)《和平区九年级转学申请》(见附件,家长下载后自行打印,填写完整并手写签字)
(5)如户口簿不能证明不动产持有人与学生关系,需提供结婚证、出生证明等其他佐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6)蓝印户籍学生还需提供城市建设费发票
四、接收入学
五、工作提示
2、家长及学生所提供的信息和各项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因信息不准或材料不实造成的无法正常入学、取消学籍等后果,由家长和学生自行承担。
4、学生转学全过程由和平区教育局统一安排,不收取任何费用,也不指定、委派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代办,请家长切勿轻信各类机构及个人代办承诺,谨防被骗。
和平区教育局中学教育科
2023年9月24日
河西区
一、转学条件
1.转学对象
持有本区户口,在外省市九年级就读,且具有全国电子学籍的学生,其“全国学籍查询”就读状态为“在校”。
2.转学材料
户口本首页、户主页及学生本人页、不动产权证,蓝印户口还需提供城市建设费发票。
二、工作安排
2.材料核验。2023年11月18日-11月26日,工作人员对学生网上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如有问题会及时与家长联系。
3.统筹安置。2023年11月27日-12月3日,根据学位情况,在全区范围内进行统筹安排。
4.通知报到。2023年12月4日-12月5日,学校通知家长报到上课事宜。
5.到校上课。2023年12月11日,转学学生到校上课。学校为其办理转学手续,并做好中考报名准备工作。逾期未到校者,视为自动放弃转学。
三、工作要求
2.规范转学流程。家长及学生所提供的信息和各项材料须真实有效。如因提供虚假证件信息、学生学籍存在问题或学籍学校不同意转出等原因导致无法正常入学就读的,由家长和学生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四、其他
1.因学位相对紧张,学生转入的学校将在全区范围内进行统筹安排。
五、咨询方式
天津市河西区教育局
南开区
1.具有全国电子学籍的外省市九年级学生,其“全国学籍查询”就读状态为“在校”。
2.学生本人具有南开区户籍且户主为学生的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
3.持有南开区房屋(不动产)产权,户主及独立产权所有人为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
(一)登记报名:2023年11月1日—11月17日
提示:
①填写的信息及上传的附件请仔细检查无误后再点“提交”,以免因信息或附件有误退回修改而影响审核及安置进度。
②上传附件:所需资料需原件拍照上传,不能是扫描件,且单张大小不超过2M。
网上提交所需资料:
①南开区户口簿的首页、户主页和学生本人页;
②南开区房屋(不动产)产权证的基本信息页(若产权人不在同一户籍上则还需提供关系证明)。
另:南开区蓝印户籍还须提供城市建设费发票。
(二)材料核验:2023年11月18日—11月26日
根据学生提交的信息,对上传资料进行审核,并通过全国学籍系统查询学生的学籍状态是否为“初中在校”状态。
审核结果显示以下几种:
①等待学籍核查。
③等待安置学校。
(三)统筹安置:2023年11月27日—12月3日
因学位紧张,学生就读的学校将在全区范围内进行统筹安排。
(四)通知报到:2023年12月4日—12月5日
需携带材料:
①系统上传附件的原件、复印件;
②转学报到单。
(五)到校上课:2023年12月11日
2.学生一经通过“2023年具有南开区户籍在外省市就读九年级学生转学审核系统”提交转学申请,即表示同意统筹安置。安置后无故逾期报到或就读者,视为放弃转学。
3.学生和家长所提供的资料务必真实、准确,若出现因材料不全、不准或虚假问题而影响学生办理转学,由此带来的一切后果由家长和学生自行承担。
四、咨询方式
提示:学生转学全过程由南开区教育局统一安排,不收取任何费用,也不指定、委派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代办,请家长切勿轻信各类机构及个人代办承诺,谨防被骗。
天津市南开区教育局
河东区
(一)转学对象
(二)转学材料
1.学生河东区户口本首页、户主页、本人页;
2.蓝印户口学生请提供河东区蓝印户口本、城市建设费发票、河东区房本。
3.统筹安置。2023年11月27日-12月3日,河东区教育局依据转学申请登记情况和区内学位资源情况,在全区范围内将符合条件的学生统筹安排在公办学校就读。
4.通知报到。2023年12月4日-12月5日,转学申请材料通过预审,家长将收到现场验证、报到短信通知。根据短信通知,12月8日学生家长及学生携带所需证件(须与网上提交材料一致),出示短信凭证到学校核验证件并报到。验证合格,为学生办理转学手续;验证不合格,取消转学资格。
2.学生提供的信息须真实有效,如在办理学籍转入过程中因学生提供虚假过期证件信息、学生学籍存在问题或原学籍学校不同意转出导致转学未成功的,由转学学生及家长自行承担相应后果。学生转学全过程由河东区教育局统一安排,不收取任何费用,也不指定、委派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代办,请家长切勿轻信各类机构及个人代办承诺,谨防被骗。
3.具有我区天铁街户籍在外省市初中就读学生的转学工作,按照天铁教育中心制定的方案执行,只能转入天铁街范围内初中学校。
天津市河东区教育局
河北区
持有河北区户口,在外省市九年级就读,且具有全国电子学籍的学生,其“全国学籍查询”就读状态为“在校”。
1.河北区常住户口簿(首页、户主页、学生本人页);
3.蓝印户籍学生还需提供蓝印户口本各页、房本、城市建设费发票照。
2.材料核验。2023年11月18日-11月26日,对学生在转学系统中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
3.统筹安置。2023年11月27日-12月3日,对符合转学条件的学生进行统筹安置。
4.通知报到。2023年12月4日-12月5日,转入学校通知家长报到上课事宜。
1.确保材料真实。家长与学生提供的材料务必真实、准确、齐全,如出现材料不全、不准、虚假等问题,将取消学生转学资格,由此带来的一切后果由家长和学生自行承担。
1.学生就读学位将在全区范围内进行统筹安排。
2.学生转学全过程由河北区教育局统一安排,不收取任何费用,也不指定、委派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代办,请家长切勿轻信各类机构及个人代办承诺,谨防被骗。
(工作日8:30—11:30,14:00—17:30)。
天津市河北区教育局
红桥区
1.红桥区正式户籍学生须提供户口本原件。
2.红桥区蓝印户籍学生须提供蓝印户口本、城市建设费发票、房本的原件。
2.材料核验。完成登记的学生家长须于2023年11月20日9:00—11:00前往红桥区教育局进行现场材料核验,须提供的材料见“转学材料”,地址:红桥区育苗路2号;2023年11月21日-11月24日,区教育局对完成材料核验的学生进行网上学籍检查。
3.统筹安置。2023年11月27日-12月3日,区教育局将符合转学条件的学生分配到有剩余学位的公办初中校。
2.材料真实有效。学生家长须对填报信息及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与合法合规性负责。如弄虚作假或以违法违规方式取得转学资格,经查实后导致转学不成功或取消转学资格的,后果须由学生家长承担。
5.谨防上当受骗。学生转学全过程由红桥区教育局统一安排,不收取任何费用,也不指定、委派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代办。请家长切勿轻信各类机构或个人代办承诺,谨防被骗。
天津市红桥区教育局
东丽区
(1)学生家庭户口簿首页、户主页、学生本人页原件及复印件;
(2)东丽区房屋产权证产权信息页原件及复印件;
(注:东丽区蓝印户籍必须提供蓝印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东丽区房屋产权证原件及复印件和城市建设费发票原件。)
(二)材料核验。2023年11月18日-11月26日,区教育局会同有关部门对报名学生进行资格审核。
(三)统筹安置。2023年11月27日-12月3日,区教育局对资格审核通过的学生进行转学安置。
(五)到校上课。2023年12月11日,转学学生到校上课。学校为其办理转学手续,并做好中考报名准备工作。逾期未到校者,视为自动放弃转学。
2.学生提供资料须真实、准确、完整,且均应为监护人申请并办理。报名及转学过程中,因学生提供虚假证件信息、学生学籍存在问题或原学籍学校不同意转出导致转学未成功的,由转入学生及家长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3.学生转学全过程由区教育局统一安排,不收取任何费用,也不指定、委派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代办,请家长切勿轻信各类机构及个人代办承诺,谨防被骗。
西青区
持有西青区户籍,在外省市九年级就读,且具有全国电子学籍的学生,其“全国学籍查询”就读状态为“在校”。
1.学生家庭户口簿首页、户主页、学生本人页原件及复印件;
2.西青区房屋产权证原件及产权信息页复印件。注:西青区蓝印户籍须提供蓝印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西青区房屋产权证原件及复印件、城市建设费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三)统筹安置。2023年11月27日-12月3日,资格复审通过的学生由西青区教育局统筹安置在本区公办学校就读,并将安置名单反馈给接收学校。
(一)学生提供资料需真实、准确、完整,且均应为监护人申请并办理。报名及转学过程中,因学生及家长提供虚假证件信息、学生学籍存在问题或原学籍学校不同意转出导致转学未成功的,由申请转学学生及家长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二)本次转学仅接受本区户籍在外省市初中就读九年级学生的转学登记,不接受其他人员申请。学生学籍状态为休学、离校等非“在校”状态的学生不可办理转学。
(四)学生转学全过程由西青区教育局统一安排,不收取任何费用,也不指定、委派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代办,请家长切勿轻信各类机构及个人代办承诺,谨防被骗。
西青区教育局
津南区
北辰区
持有北辰区户籍,在外省市九年级就读,且具有全国电子学籍的学生,其“全国学籍查询”就读状态为“在校”。
2.北辰区房屋产权证原件及产权信息页复印件。
注:北辰区蓝印户籍须提供蓝印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北辰区房屋产权证原件及复印件、城市建设费发票原件。
(二)材料核验。2023年11月23日,北辰区教育局会同有关部门对网上初审通过的学生进行资格复审。请网上初审通过的学生及家长携带转学所需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北辰教育中心C座1楼大厅进行现场验证。
(三)统筹安置。2023年11月27日-12月3日,资格复审通过的学生由北辰区教育局统筹安置在本区公办学校就读,并将安置名单反馈给接收学校。
1.学生提供资料需真实、准确、完整,且均应为监护人申请并办理。报名及转学过程中,因学生及家长提供虚假证件信息、学生学籍存在问题或原学籍学校不同意转出导致转学未成功的,由申请转学学生及家长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2.本次转学仅接受本区户籍在外省市九年级就读学生的转学登记,不接受其他人员申请。学生学籍状态为休学、离校等非“在校”状态的学生不可办理转学。
4.学生转学全过程由北辰区教育局统一安排,不收取任何费用,也不指定、委派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代办,请家长切勿轻信各类机构及个人代办承诺,谨防被骗。
天津市北辰区教育局
滨海新区
具有本区户口,在外省市九年级就读,且具有全国电子学籍的学生,其“全国学籍查询”就读状态为“在校”。
1.学生户口本原件首页、学生本人页、法定监护人页;
2.监护人自有住房房本(或购房合同及契税完税证明件,如有户口没有自有住房,提供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
3.如学生持蓝印户口,所提供的监护人自有住房房本地址须与户口本首页地址一致,此外还需提供城市建设费发票。
4.上述材料复印件,每页写明“此证属实”,监护人签名、捺指印。
5.其他事项
(一)登记报名(2023年11月1日-11月17日期间工作日9:00-11:30,14:00-17:00)
凡符合条件的学生须携带转学要件,到新区相应区域指定地点进行登记:
(二)材料核验(2023年11月20日-11月24日)
1.新区教体局联合新区公安、房管等部门对学生转学材料和学籍状态进行审核。
2.如发现虚假证件信息或学生不是应届在读在籍学生,取消转学资格,情节严重者追究其法律责任。
(三)统筹安置(2023年11月27日-12月1日)
由于学位资源紧张,登记地点不一定为接收学校。如家长提交转学申请,即表示同意接受下一步统筹安置。滨海新区塘沽、汉沽、大港、油田及各开发区和泰达街等区域,原则上依据学生户籍及住房信息,结合所属区域学校学位情况进行统筹安置。若所属区域九年级教育资源不能满足需求,将根据全区初中教育资源情况进行统筹安排,确保符合条件的学生转入滨海新区九年级就读。
(四)通知报到(2023年12月4日-12月5日)
(五)到校上课(2023年12月11日)
转学学生到校上课。学校为其办理转学手续,并做好中考报名准备工作。逾期未到校者,视为自动放弃转学。
(一)加强管理,提高认识
(二)精心组织,周密安排
天津市滨海新区教育体育局官微:天津滨海教育
泰达街:022-25203062
保税区:022-84912820
高新区:022-84806808
生态城:022-67289022
东疆港:022-25605310
(三)拓展渠道,统筹资源
充分挖掘新区教育资源,以国办学校为主体,充分调动民办学校办学积极性。加强对统筹学校的师资支持力度,保障符合条件的学生转入滨海新区九年级就读。
天津市滨海新区教育体育局
武清区
静海区
1.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2.合法居所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蓝印户口学生还需要提供城市建设费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一)登记报名。2023年11月1日-11月17日,到所属学区片初中学校登记。
(二)材料核验。2023年11月18日-11月26日,由片区学校核验学生学籍情况,并联系辖区派出所进行户籍核验。
(三)统筹安置。2023年11月27日-12月3日,户籍地学校有空余学位的接收安置,没有空余学位的由区教育局统筹安置。
(四)通知报到。2023年12月4日-12月5日,由学校通知学生安置结果。
(二)规范转学流程。学生提供的信息须真实完整,并配合学校在教育部规定的时限内结束转学流程,如在办理学籍过程中,因学生提供虚假证件信息、学生学籍存在问题或原学籍学校不同意转出导致转学未成功,而影响中考报名的,由学生及家长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天津市静海区教育局
宝坻区
持有宝坻区户口(含蓝印户口),在外省市九年级就读,且具有全国电子学籍的学生,其“全国学籍查询”就读状态为“在校”。
(1)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2)蓝印户口学生还须提供城市建设费发票和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
3.统筹安置。2023年11月27日-12月3日,区教育局根据登记人数和学校学位数安排入学。
4.通知报到。2023年12月4日-12月5日,符合条件的学生,由接收学校通知报到上课。
2.学生提供的登记材料须真实有效。如在办理学籍转学过程中,因学生提供虚假证件信息、学生学籍存在问题或原学籍学校不同意转出,导致转学未成功的,由转学学生及家长承担相应后果。
宝坻区教育局教育科设立专人专岗,为申请转学学生及家长解答本次转学工作安排、转学流程等问题。
五、注意事项
学生转学全过程由宝坻区教育局统一安排,不收取任何费用,也不指定、委派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代办,请家长切勿轻信各类机构及个人代办承诺,谨防被骗。
天津市宝坻区教育局
蓟州区
持有本区户口(含蓝印户口),在外省市九年级就读,且具有全国电子学籍的学生,其“全国学籍查询”就读状态为“在校”。
(1)直属学校报名手续
“人户统一”九年级学生:需提供户口本(包括蓝印户口本)、房产证(或土地使用证);渔阳镇各村户籍无房产证、土地使用证的,需提供户口本和村委会开具的证明。
“人户分离”九年级学生:有城区户籍但在城区无自有住房的需提供户口本、房屋租赁证、学生父母双方的《天津市不动产登记记录查询结果》;城区内有自有住房但为城外乡镇户籍的需提供户口本、房产证。
“随四老”九年级学生:学生的父母无自有住房,且学生、学生的父亲或母亲、学生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在一个户口本上的,需提供学生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房产证、户口本、学生父母双方的《天津市不动产登记记录查询结果》,然后按学生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房产证所属学区片学校登记。
(2)乡镇学校报名手续
本乡镇户籍的需提供户口本。
跨乡镇务工的需提供户口本、合法居所证明(村委会开具的房屋租赁证明)、务工就业证明(经商的需提供工商营业执照或税务登记证件;务工的需提供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所在务工单位出具的务工者工资证明或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费凭证)。
(3)蓝印户口学生
须提供城市建设费发票和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
3.统筹安置。2023年11月27日-12月3日,区教育局根据登记人数和学校学位数统筹安排入学。
4.通知报到。2023年12月4日-12月5日,由接收学校通知转学结果,学生按照接收学校通知要求按时报到。
2.学生提供的报名信息须真实完整,如在办理转学过程中,因学生或家长提供错误信息(或虚假信息)、学生学籍存在问题或原学籍学校不同意转出,导致转学未成功的,由转学学生及家长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1.实验中学九年级不接收转学学生;如有学生需转入实验中学九年级,由教育局统筹安排到第二中学或翠屏湖中学就读。
2.如有学生需转入第四中学九年级、燕山中学九年级,当报名人数超出空余学位则按照《蓟州区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中的《城区直属小学、直属初中录取顺序》规定的录取顺序接收,如超出此年级接收能力的则由教育局统筹安排到第二中学和翠屏湖中学。
3.第四中学实行“初中三年一学位”的招生政策,不接收有学校片区内户籍,但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无自有住房的学生转入。
4.转入学校为乡镇初中的,由乡镇中心学校统筹安排。
5.温馨提示:学生转学全过程由蓟州区教育局统一安排,不收取任何费用,也不指定、委派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代办,请家长切勿轻信各类机构及个人代办承诺,谨防被骗。
022-29030280
022-29038076
宁河区
持有本区户口(含蓝印),在外省市九年级就读,且具有全国电子学籍的学生,其“全国学籍查询”就读状态为“在校”。
(2)监护人自有住房产权证(如有城区户籍但没有自有产权住房的,需提供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和宁河区范围内不动产查询结果)。
(3)转入两街以外各镇的只提供户口簿(首页和学生本人页)。
1.登记报名。2023年11月1日-2023年11月17日,申请转入学生采取“手机二维码实名注册”方式进行线上信息登记。
3.现场核验。2023年11月29日(上午9:00--11:00;下午2:00--4:00),申请转入学生家长持所上传报名材料原件、复印件到现场核验。审核地点:宁河区教育局平房接待室。
4.统筹安置。2023年11月30日-12月3日,宁河区户籍学生转入,如登记报名人数小于对口学校空余学位数,转入学生全部安置到片区对口学校入学;如登记报名人数大于对口学校空余学位数,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
5.通知报到。2023年12月4日-12月5日,转入学校负责通知家长安置结果。
6.到校上课。2023年12月11日,转学学生到校上课。学校为其办理转学手续,并做好中考报名准备工作。逾期未到校者,视为自动放弃转学。
3.诚信报名。学生提供的信息必须真实完整,如在办理学籍转入过程中因学生提供虚假证件信息、学生学籍存在问题或原学籍校不同意转出导致转学未成功的,由转学学生及家长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联系人:孟老师。
天津市宁河区教育局
本文转载自:各区政务公开、教育局官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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