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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山东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等有关法规和实际工作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录警务辅助人员,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录计划
按照警务辅助人员用人额度,根据实际工作需要,临沂市公安机关2024年第4季度计划招录警务辅助人员共605名,其中:
1.临沂市公安局机关35名;
2.临沂市公安局兰山分局130名;
3.临沂市公安局河东分局25名;
4.临沂市公安局高新技术开发区分局6名;
5.临沂市公安局临港分局20名;
6.临沂市公安局沂河新区分局50名;
7.郯城县公安局50名;
8.兰陵县公安局59名;
9.沂水县公安局50名;
10.沂南县公安局100名;
11.费县公安局50名;
12.蒙阴县公安局30名。
主要协助民警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具体职位计划设置及专业要求等详见《临沂市公安机关2024年第4季度招录警务辅助人员职位表》(附件1)。
二、人员性质
本次招录警务辅助人员是指依法履行辅助性警务职责、纳入警务辅助人员用人额度、经费保障列入财政预算、由公安机关管理使用、不具有人民警察身份的工作人员。
三、报名资格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二)临沂市户籍;
(三)年龄18周岁至35周岁(1988年11月至2006年11月期间出生),具体职位年龄要求见附件1;
(四)勤务警务辅助人员须具有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不同职位具体学历要求见附件1;
(五)身心健康,体形端正匀称,外观无明显疾病特征,无纹身,无肢体功能障碍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勤务警务辅助人员单侧裸眼视力不低于4.6,从事特警辅助工作的警务辅助人员单侧裸眼视力不低于4.8,文职警务辅助人员单侧矫正视力不低于5.0;
(六)自愿从事公安辅助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保守公安工作秘密,服从组织分配;
(七)具备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八)同等条件下,可以优先录用下列人员:
1.烈士的配偶、子女,因公牺牲的军人、人民警察、警务辅助人员的配偶、子女;
2.退役军人、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救援人员;
3.见义勇为英雄或者见义勇为模范;
4.人民警察类高等学校毕业生;
5.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者专门技能的人员;
6.符合国家和省规定优先录用情形的其他人员。
(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招录为警务辅助人员:
1.参加暴力恐怖、民族分裂、黑社会性质等非法组织,或者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3.有吸毒、卖淫嫖娼、赌博违法行为的;
4.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者强制隔离戒毒的;
5.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的;
6.警务辅助劳动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8.国家和省规定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四、招录程序
本次公开招录采取现场报名、体能测评、笔试、面试、体检、政治考核、公示等程序,择优录用签订合同。
(一)现场报名
2.现场报名需要携带的材料
3.现场报名要求
参加现场报名须本人到场,工作人员依据招录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料审核和资格审查,现场报名成功的考生准予参加体能测评,并当场签定《诚信承诺书》(附件3)。
对报名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报名、体能测评、考试、体检、考察等招录工作全过程。在招录各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招录机关可即时取消其报考资格或录用资格。
(二)体能测评
(三)考试内容和方法
1.笔试
体能测评合格考生全部参加笔试,参加笔试人员名单在临沂市公安局官网公示公告栏适时发布,并明确参加笔试的具体事项。笔试主要测试公共基础知识、法律法规常识和时事政治等内容。采取统一命题、闭卷考试形式,满分100分。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确定合格分数线。
2.面试
笔试成绩合格人员,根据招录职位计划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1: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在临沂市公安局官网公示公告栏适时发布,并明确面试具体事宜,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的综合分析、组织统筹、计划协调、语言表达、逻辑思维、随机应变、人际沟通等综合素质。面试成绩达不到60分的,不能作为体检、政治考核人选。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试人员综合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四)体检、政治考核
体检、政治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
(五)人员递补
因主动弃权或考试、体测、体检、政治考核不合格等造成的职位空缺,原则上从同一职位中按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根据职位空缺实际需求,必要时安排跨职位递补。
(六)公示
根据考生的考试成绩、体能测评、体检、政治考核情况提出拟录用警务辅助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七)录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采取劳务派遣形式安排到对应用人单位参加工作。入职一个月内,组织签订劳动合同,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三年,试用期为六个月,试用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关系或退回劳务派遣单位。合同期满后根据有关规定和工作需要,决定是否续签劳动合同。
(八)补充录用
五、待遇保障
新招录警务辅助人员试用期月工资标准在1820元-3800元之间,转正后工资标准为2200元-4750元之间(含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各工作单位具体工资标准见附件1(含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并转正定级后按层级工资落实。统一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统一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提供相应的工作生活保障,统一服装、标识。
六、其他
报考人员应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及时了解更新通知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录用的,责任自负。
本简章由临沂市公安局负责解释。
附件:1.临沂市公安机关2024年第4季度招录警务辅助人员职位表
2.临沂市公安机关招录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
3.诚信承诺书
4.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
临沂市公安局
2024年11月8日
原标题:临沂市公安机关2024年第4季度招录警务辅助人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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