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莱西市卫生健康系统公开招聘卫生类工作人员简章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结合莱西市卫生健康系统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2024年莱西市卫生健康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卫生类事业编制工作人员23人、卫生类控制总量工作人员78人(详见附件)。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见职位信息栏)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应聘初级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3年2月以后出生),应聘中级专业技术岗位人员年龄应在45周岁以下(1978年2月以后出生),应聘副高级专业技术岗位人员年龄应在50周岁以下(1973年2月以后出生);
(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四)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五)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六)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七)未在莱西市行政机关,全额、差额拨款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列编,不属于莱西市卫生健康系统纳入人员控制总量范围人员;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在职人员应聘的,须经用人权限部门(单位)同意。
定向、委培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应聘。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以及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认可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可应聘医疗卫生机构符合条件的岗位。
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工作经历、年限计算截至2024年2月。
二、报名
具体办法:
(一)岗位查询
(二)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提交报名申请
(2)上传照片前,必须先下载报名系统中提供的“照片处理工具”,按照工具使用说明对本人电子照片进行处理、保存。上传的电子照片必须是经处理后的照片。电子照片应是近期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并且与面试前资格审查时提供的照片为同一底版。
(3)填写个人信息的同时,按照要求上传符合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毕业证书(普通高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须上传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学位证书、资格证书、劳动合同、社保缴费记录等材料原件的扫描件或清晰照片(每张图片不超过200kb,jpg格式)。网上报名系统的填表项中未能涵盖报考岗位所要求资格条件的,应在“备注栏”中如实填写。家庭成员及其主要社会关系,必须填写姓名、工作单位及职务。学习和工作经历,须从高中阶段开始填写。主要信息填报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
应聘人员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应聘人员的姓名、证件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因提交报名申请材料不准确、不完整、不符合要求,影响网上报名的,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相应后果。应聘人员的申请材料、信息不实或者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事业单位考试录用违纪违规的有关规定处理。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2.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在2024年3月1日16:00前可以更改、补充报名信息,也可以改报其他岗位。2024年3月1日16:00以后单位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
3.缴费确认
减免考务费所需材料包括:
①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或低保证,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乡村振兴部门出具的有关证明。
经核准通过后,在缴费全部结束7个工作日内通过原缴费渠道退回本次考试考务费。
(3)免笔试的岗位,应聘人员报名资格审核确认成功后,无需缴费。
4.岗位改报
(三)打印准考证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一般采取现场审查有关资料的方式进行。
四、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除紧缺急需岗位不参加笔试外,报考其他岗位的应聘人员均须参加笔试。笔试只考一科,根据岗位性质不同分为护理、检验、临床医学、药学、影像、中医6个类别,考试内容为专业知识。各岗位笔试科目详见附件计划表中的笔试科目一栏。笔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成绩。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合格分数线,由莱西市卫生健康局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由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达不到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无笔试合格人数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地点定于青岛市。
(二)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法,主要测评应聘人员从事工作必需的综合素质和能力。
(三)成绩核算
紧缺急需岗位面试成绩即为应聘人员总成绩。
其他招聘岗位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分,并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五、考察体检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招聘单位或体检对象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按照规定提出复检。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选中依次等额递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
六、公示聘用
公立医院、事业单位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续签合同,不合格者予以解聘。除试用期不合格被解聘者外,受聘人员在莱西市服务期限(含试用期)不得少于5年,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
七、纪律
公开招聘将实行全程监督,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要严格按照招聘简章、面试方案及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如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对招聘工作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记入事业单位应聘人员诚信档案;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记入事业单位应聘人员诚信档案,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可以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报考我市事业单位的资格。
八、有关说明
(二)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应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招聘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四)本次招聘发布的简章、岗位等信息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别、本基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