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须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尚未取得的,须在上岗后2年内取得,否则解除聘用。2、其他从简章。
专项招聘“应届毕业生”(具体报考范围详见简章)。
医疗类(B)
是
1:03
1:01
0532-82289053
医学影像B
5
不限
内科A
从事内科临床工作
3
临床医学、内科学专业
否
内科B
2
普通高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硕士及以上学位
内科学专业
内科C
急诊内科A
从事急诊科工作
1
急诊医学专业
急诊内科B
临床医学、急诊医学专业
介入科医师
从事综合介入、血管外科工作
临床医学、外科学专业
外科A
从事外科临床工作
外科B
外科C
外科学专业
物理师
从事放疗物理师工作
医学影像学、医学影像技术、医学影像工程、应用物理学、生物医学工程、影像医学与核医学、核工程与核技术、核技术及应用、核科学与技术专业
1、须具有上岗证;尚未取得的,须在上岗后2年内取得,否则解除聘用。2、其他从简章。
检验A
从事检验科工作
卫生检验、卫生检验与检疫、医学检验、医学检验技术专业
其他从简章。
检验类(D)
检验B
检验C
从事输血科工作
检验D
妇产科
从事妇产科工作
妇产科学专业
药剂科A
从事药剂科工作
药学、临床药学、药物分析、药物制剂、药物化学、药剂学专业
药学类(C)
药剂科B
病理科
从事病理工作
病理学与病理生理学专业
1、须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2、有至少1年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病理工作经历。3、其他从简章。
康复科
从事康复医学工作
康复医学与理疗学、康复治疗学、针灸推拿学专业
耳鼻喉科
从事耳鼻喉科工作
临床医学、耳鼻咽喉科学专业
眼科A
从事眼科工作
临床医学、眼科学、眼视光医学、眼视光学专业
眼科B
眼科学专业
麻醉科
从事麻醉工作
麻醉学专业
中医科A
从事中医工作
中医学专业
1、须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2、其他从简章。
中医类(E)
高级
中医科B
中医学、中西医临床医学、中西医结合基础、中西医结合临床专业
1、须取得副主任医师及以上职称。2、有至少5年三级甲等综合医院中医工作经历。3、其他从简章。
心理门诊
从事精神科、心理科临床工作
临床医学、精神医学、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专业
卫生事业管理A
从事医院管理工作
公共事业管理、工商管理、社会医学与卫生事业管理、社会医学与卫生事业管理学专业
综合类(A)
卫生事业管理B
社会医学与卫生事业管理、社会医学与卫生事业管理学专业
1、有至少1年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医院管理工作经历。2、其他从简章。
医疗保险办公室
从事医保会计工作
会计学、财务管理、审计学专业
1、有至少1年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医保工作经历。2、其他从简章。
护理A
从事临床护理工作
8
普通高校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
护理学、护理、高级护理专业
1、须具有护士执业资格证书;尚未取得的,须在上岗后1年内取得,否则解除聘用。2、其他从简章。
护理类(F)
护理B
护理C
护理学、护理专业
2020年胶州市卫生健康局公立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青岛市公立医院人员聘用管理办法》(青人社发〔2016〕35号)、《关于做好2020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青人社字〔2020〕2号)、《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鲁人社字〔2020〕44号)等文件要求以及国家、省、市有关规定,2020年胶州市公立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22人(详见《2020年胶州市卫生健康局公立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以下简称《职位表》,见附件),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见职位信息栏)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应聘护理岗位人员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9年7月8日以后出生),应聘其他初级岗位人员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4年7月8日以后出生),应聘中级岗位人员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9年7月8日以后出生),应聘高级岗位人员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4年7月8日以后出生)。
(八)本次招聘中安排部分招聘计划,用于专项招聘“应届毕业生”,包括以下人员:
1、在国内普通高等学校或承担研究生教育任务的科学研究机构中,由国家统一招生且就读期间个人档案、组织关系保管在就读院校(或科研机构)的2020年毕业生。
2、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择业期(2018、2019届)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3、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境)内高校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含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
(九)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及其他资格条件(详见《职位表》)。
定向、委培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胶州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胶州市人员控制总量备案人员、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报考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二、报名工作安排
(二)具体办法
2、报考人员登陆胶州政务网胶州市卫生健康局专页,进入网上报名系统,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并按要求上传照片。
4、网上报名系统的填表项中未能涵盖报考岗位所要求资格条件的,应在“备注栏”中如实填写。家庭成员及其主要社会关系,必须填写姓名、工作单位及职务。学习和工作经历,须从高中阶段开始填写至2020年7月。
5、报考人员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7、因提交报名申请材料不准确、不完整、不符合要求,影响网上报名的,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相应后果。
(三)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2、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在2020年7月10日16:00前可以更改、补充报名信息,也可以改报其他职位。2020年7月10日16:00以后不能更改、补充报名信息,也不能改报其他职位。
(四)网上缴费确认
3、网上报名结束后,对最终确定的应聘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含)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高层次人才岗位和紧缺急需专业岗位可适当放宽。取消核减的计划将予以公告,请考生根据公告要求办理改报等事宜。
(五)网上打印笔试准考证
三、资格审查
(一)《2020年胶州市卫生健康局公立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报考人员缴费成功后,通过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原件。
(二)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报考的,提交二代身份证、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2020年定向、委培毕业生还需提交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
(三)其他人员报考的,提交二代身份证、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
(五)报考职位所要求的资格证书(须在2020年7月8日之前取得),报考允许“先上岗、再考证”岗位,未取得相应资格证书的,须提交个人承诺书。
(六)在集中资格审查时,考生须提交以上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使用A4纸复印)各一份。
(七)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证件和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四、考试内容和方法
(一)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二)面试
(三)成绩核算
本简章所有招聘岗位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加权计算报考人员的总成绩。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分,并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按总成绩分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排列名次,如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五、考察体检
根据总成绩,分招聘岗位,按1:1.5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员,先进行等额考察。进入考察范围人员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如1个招聘计划中出现两名以上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员(如笔试、面试成绩都相同,则加试笔试)。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
考察时,属无业人员的须提交处于无业状态的个人书面承诺书,属在职人员的须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如不能提交的,则取消考察资格。
凡考生无故放弃考察体检资格、公示后自动放弃聘用资格的,将记入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诚信档案数据库。
六、公示和聘用
七、纪律
公开招聘将实行全程监督,工作人员和报考人员要严格按照招聘简章、面试方案及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如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反公开招聘考试纪律的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八、有关说明
(一)报考人员在报考期间,应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招聘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三)招聘过程中若有违规作弊行为,取消其聘用资格;招聘后发现考生隐瞒病史、提供虚假材料证件影响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聘用人员须在胶州市卫生健康系统服务满5年,签订服务协议。
(六)2017年以来,由国家统一下达招生计划,考试招生执行与全日制研究生相同政策和标准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
(七)其他未尽事宜按照有关规定执行,胶州市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