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有相应执业医师资格证和中级及以上职称,具有二级及以上医院工作经验,经用人单位认定具备中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学科带头人
内科中级岗位B
具有相应执业医师资格证和中级及以上职称,经用人单位认定具备中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学科带头人
呼吸内科中级岗位
从事呼吸内科工作
具有相应执业医师资格证和中级及以上职称,呼吸内科3年以上工作经验
儿保科中级岗位
从事儿童保健工作
具有相应执业医师资格证和妇产科中级及以上职称,执业范围妇产科和全科医学,儿童保健岗位3年以上工作经验,经用人单位认定具备中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学科带头人
中西医全科中级岗位
从事中西医全科门诊工作
临床医学、中西医临床医学
具有全科执业医师资格和中西医结合内科学中级及以上职称,经用人单位认定具备中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学科带头人
针灸推拿中级岗位
从事中医临床针灸推拿工作
学士及以上
针灸推拿学
具有相应执业医师资格证和中级及以上职称,针灸推拿岗位3年以上工作经验,经用人单位认定具备中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学科带头人
口腔科中级岗位
从事口腔科工作
口腔医学
具有相应执业医师资格证和中级及以上职称,口腔岗位3年以上工作经验,经用人单位认定具备中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学科带头人
妇产科中级岗位
从事妇产科工作
具有相应执业医师资格证和中级及以上职称,具有二级及以上医院工作经验,妇产科岗位3年以上工作经验
兰山区兰山街道大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耳鼻喉科中级岗位
从事耳鼻咽喉科工作
1.具有相应执业医师资格证。2.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
儿科初级岗位
从事儿科工作
临床医学、儿科学
具有相应执业医师资格证。
中医科中级岗位
从事中医科工作
中医学
1.具有相应执业医师资格证;2.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
兰山区银雀山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外科中级岗位
从事外科工作
具有相应执业医师资格证和普外科或骨科中级及以上职称,外科岗位3年以上工作经验
儿科中级岗位
具有相应执业医师资格证和中级及以上职称
中医科初级岗位
具有相应执业医师资格证,3年以上工作经验,有三级以上公立医院工作经验
全科中级岗位
从事全科工作
具有全科执业医师资格证,中级及以上职称,全科岗位3年以上工作经验
放射科初级岗位
从事CT及DR等影像科工作
医学影像学
具有相应执业医师资格证,放射科3年以上工作经验
中医全科中级岗位
从事中医全科工作
中医或中西医临床医学
具有中医或中西医结合加全科执业医师资格证,中医全科医学中级及以上职称
消化内科中级岗位
从事消化内科工作
具内科执业医师资格和消化内科中级及以上职称,经用人单位认定具备中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学科带头人。
兰山区方城镇新桥卫生院
麻醉科中级岗位
从事麻醉科工作
麻醉学
具有外科执业医师资格证、麻醉学中级职称,三级医院进修学习经历
中医中级岗位
从事中医工作
具有中医执业资格证、中医学中级职称,三级医院进修学习经历
兰山区半程镇卫生院
内科中级岗位
1.具有内科执业医师资格,中级及以上职称;2.有2年以上二级公立医院相应岗位工作经历。
从事中医科门诊工作
1.具有中医执业医师资格、中级及以上职称;2.有2年以上二级公立医院相应岗位工作经历。
临床医学、麻醉学
1.具有执业医师资格、麻醉学中级及以上职称;2.有2年以上二级公立医院相应岗位工作经历及省级医院麻醉科进修经历;3.经用人单位认定具备中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学科带头人。
从事儿科疾病的诊断治疗工作
2
1.具有儿科执业医师资格;2.有2年以上二级公立医院相应岗位工作经历。
兰山区枣园中心卫生院
具有中医执业医师资格及中医中级及以上职称
中医科硕士岗位
研究生及以上
硕士及以上
中医临床基础
具有内科执业医师资格及内科学中级及以上职称
从事内科工作(消化介入方向)
具有内科执业医师资格及消化内科中级及以上职称,具有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与防护合格证。
具有儿科执业医师资格
麻醉初级岗位
从事麻醉工作
具有麻醉助理及以上执业医师资格,执业范围:外科专业。
兰山区义堂中心卫生院
3
1、具有相应的执业医师资格,普通内科中级以上职称;2、有相应的岗位工作经验。
兰山区李官镇卫生院
中医妇科高级岗位
从事中医妇科工作
具有相应的执业医师资格,中医妇科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有妇科岗位工作经验
兰山区方城中心卫生院
具有外科执业医师资格,麻醉学中级及以上职称,经用人单位认定具备中级及以上卫生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学科带头人
麻醉科初级岗位
具有相应的助理及以上执业医师资格
中医内科中级岗位A
从事中医内科工作
具有中医内科执业医师资格,中医中级及以上职称
中医内科中级岗位B
从事中西医结合内科工作
具有中西医结合执业医师资格,全科医学(中医类)中级及以上职称
中医内科中级岗位C
具有中西医结合执业医师资格,中西医结合内科学中级及以上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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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兰山区急需紧缺卫生人才引进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实现健康强区建设目标,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引进156名急需紧缺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五)海外留学归国人员应聘须经教育部认定具备同等学历、学位;
(六)属在职人员应聘的,应出具有用人管理权限的部门或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定向、委培毕业生应聘,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七)招聘岗位对工作经历有明确要求的,应聘人员须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以2022年5月24日为截止日期。
(八)以下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兰山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含编制控制总量备案人员)、未满最低服务期限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党纪政务处分在处分期或影响期未满的、有恶意失信行为被法院纳入失信人员名单尚未撤销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其中在读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非应届毕业生也不得用已取得的学历参加应聘。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二、引进岗位和计划(见职位信息栏)
引进岗位和计划及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
三、引进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
网上报名结束后,各用人单位根据填报的信息,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条件资格进行初步确认,如有需要可进行实地考核,确定报名合格人选。应聘人员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要及时登陆报名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要及时登陆报名网站打印《2022年兰山区卫生岗位急需紧缺人才报名登记表》、《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
(二)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对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一经发现并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
四、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采取面谈、面试等形式组织进行。
面试人数按岗位引进计划1:3的比例确定。达不到计划引进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进入考察体检环节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
面试结束后,根据各用人单位招聘岗位和计划数,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拟考察体检人选。面试成绩相同的岗位,按照面谈成绩高低顺序,确定拟考察体检人选;未进行面谈的岗位,采取加试,确定拟考察体检人选。
五、考察和体检
对因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等情况造成岗位空缺的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予以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七、其他事项
(一)对违反公开招聘考试纪律的应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理,对招聘工作中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依据《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国务院令495号)、《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监察部令第18号)等有关规定给予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公立医院公开招聘人员按照上级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有关规定,执行公立医院编制和人事制度改革有关政策。
(七)在招聘组织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应聘人员应自觉遵守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加强防疫知识学习,自觉做好自身健康管理。
(八)落实乡村人才振兴有关政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才实行“县管乡用”管理机制,本次招聘的基层医疗机构部分岗位,受聘人员在全区范围内统一调配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