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城市职业学院(筹)是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建设的全日制民办专科层次高等职业院校,列入山东省高校设置“十四五”规划,由临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临沂城投集团)出资建设。
学院坐落于山东省临沂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距离临沂市行政中心20公里,距离京沪高速临沂南出入口2公里。学院一期规划建设占地面积509.2亩,建筑面积28.68万平方米,投资25.8亿元。
学院拟设置人工智能、安全工程、文化旅游、智慧康养、现代服务、数字商务等6个二级学院。2025年首期招生拟开设计算机网络技术、人工智能技术应用、安全技术与管理、旅游管理、康复治疗技术、大数据与会计等6个专业。
学院聚焦现代职教体系高质量发展,秉承“凸显城市特色,服务城市发展”理念,围绕“城市发展、城市管理、城市服务”规划设置专业群和专业方向。坚持立足临沂、面向山东、辐射全国,适应区域经济社会和新质生产力发展要求,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推动产教城一体、校地企融合发展,构建特色鲜明、省内一流、全国有影响力的高等职业院校。
根据学院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负责人,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计划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负责人,计划招聘8个岗位,共计8人。具体招聘岗位和数量详见《临沂城市职业学院(筹)2024年公开招聘专业负责人计划表》(附件1)。
二、应聘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二)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职业道德和岗位所需的身体、技能、心理素质等条件。
(四)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不超过50周岁(1973年9月以后出生)。
(五)招聘岗位对工作经历有明确要求的,应聘人员可在进入考察环节时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工作年限计算截至2024年9月。
(六)在职人员应聘的,应出具有用人管理权限的部门或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定向委培毕业生应聘,应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在职人员同意报考证明,可在进入考察环节时提供。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被开除公职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因个人原因造成国有资产重大经济损失或恶劣影响的。
4.受党纪政务处分在处分期或影响期未满的。
5.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被法院纳入失信人员名单尚未撤销的。
6.在各级各类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7.现役军人、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8.应聘人员与临沂城投集团或用人单位领导班子成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
9.法律、法规以及其他规定不得应聘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资格审查分为线上报名审核和现场资格审查。线上报名审核合格后须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现场资格审查合格后方可进入考试环节。
现场资格审查须携带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临沂城市职业学院(筹)公开招聘专业负责人报名表》。
3.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网页或手机页面截图无效)。
5.取得的其他证书(资格证、职称证、荣誉证书等)。
6.一寸近期正面免冠照片2张(与网上报名上传照片同底版)。
7.报名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四)考试
面试成绩于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并张贴,面试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面试合格分数线为7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不予录用。如同一个招聘岗位出现应聘人员考试成绩相同,通过加试的办法确定考察人选。考试成绩按规定程序在临沂城市职业学院(筹)官网向社会公布。
根据工作需要和岗位特点,临沂城市职业学院(筹)有权对考试方式、考试环节及考试岗位进行调整。
(五)考察
根据考试成绩,按照招聘人数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人选,对进入考察范围的人员名单进行为期3天的公示。
考察时考察对象需提供工作单位出具的鉴定材料(加盖工作单位公章)、个人总结、工作经历证明、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个人征信报告等。
(六)体检
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聘用:
1.故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病史的。
2.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的。
3.请他人顶替体检或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的。
4.有其他作弊等行为的。
(七)公示及聘用
受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学院筹建期间,由临沂城投集团下属单位临沂职教教育投资有限公司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学院批复成立后,由学院重新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四、福利待遇
聘用人员为市属国有企业员工身份,薪酬待遇参照并略高于临沂市同类公办高职院校教师工资标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社保。
五、其他情况说明
(一)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招聘工作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对于有回避等影响招聘公平公正情形的,应当在报名及资格审查阶段提前主动说明。对弄虚作假等行为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或予以解除劳动关系。应聘人员不按规定参加考试、考察、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对自动放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试范围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同一岗位只递补1次,递补人员的成绩不得低于70分。
(二)本次招聘由临沂城市职业学院(筹)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有权根据岗位需求变化及报名情况等因素,调整、取消或终止个别岗位的招聘工作,对岗位资格条件作进一步调整解释等。
(五)应聘人员如有与本次具体负责组织招聘工作的人员存在近亲属等关系或存在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情形的,应当在报考时主动提出。
(六)本简章及其未尽事宜由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依照上级主管部门等有关规定执行,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本次招聘享有最终解释权。
联系地址:临沂科技创业园B座331室(临沂高新区双月园路249号)。
附件1:临沂城市职业学院(筹)2024年公开招聘专业负责人计划表
附件2:临沂城市职业学院(筹)2024年公开招聘专业负责人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