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临沂市市直公立医院业务发展和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2024年度面向社会长期引进急需紧缺专业人才,现制定简章如下:
一、引进范围和条件
本次引进对象为符合岗位要求的全国普通高校、科研院所及留学归国博士、硕士研究生,具体引进条件如下: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硕士研究生须于2024年7月31日前,博士研究生须于2024年12月31日前,获得相应学历、学位;
4.博士研究生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3年1月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应在35周岁以下1988年1月以后出生;
5.海外留学归国人员应聘须经教育部认定同等学历、学位;
6.属在职人员应聘的,应出具有用人管理权限的部门或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定向、委培毕业生应聘,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7.根据《教育部办公厅等5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非全日制研究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教研厅函[2019]1号文件精神及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要求,自2017年起,由国家统一下达招生计划,考试招生执行相同政策和标准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与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8.根据《关于贯彻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政策的通知》国卫办科教发[2021]18号文件精神:“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其中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
9.以下人员不得应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临沂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含编制控制总量备案人员,未完成最低服务期限的公费医学生,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党纪政务处分在处分期或影响期未满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应聘人员不得应聘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二、引进岗位和计划
根据工作需要,计划引进急需紧缺专业人才289名,引进岗位和计划及具体要求详见《2024年市直公立医院长期引进急需紧缺专业人才需求计划表》附件1。
三、引进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
本公告引进岗位为长期引进岗位,公告发布7个工作日后,招聘单位根据岗位报名情况,不定期启动招聘程序,岗位招满即止,未开考的岗位报名有效期截止2024年11月30日。招聘单位将及时公布每期招聘结果,并在招聘单位官方网站通报岗位招聘进展和空缺情况。
二考试
考试由招聘单位采取专业测试、试工、面试等多种形式组织进行。具体考试内容和形式由各招聘单位根据引进岗位类别、专业特点等确定。考试结束后,各招聘单位根据引进岗位和计划数,经单位集体研究确定进入考察人员名单,并由市卫健委向社会公示。
三考察体检
体检由各招聘单位具体组织,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执行。
四签订聘用合同
四、其他事项
1.本次人才引进工作贯彻落实临沂市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精神,执行公立医院编制和人事制度改革有关政策规定。
2.本次引进人才执行临沂市高层次人才待遇有关规定,其他未尽事宜按照《关于加强市直卫生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培养使用工作的意见试行》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