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医疗业务发展需要,经院党委会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择优招聘合同护士7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方式
按照“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理论考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一)招聘岗位:合同护士
(二)招聘人数:共70名,分三个系列按名额分别划线招聘。
1.男护士系列(学历为大专及以上)30名;
2.本科及以上学历系列(不限男女)30名;
3.大专及以上学历系列(不限男女)10名。
各系列有效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原则上不低于2:1才可开考,若男护士系列、本科及以上学历系列的有效报考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则相应核减岗位数,并将核减的岗位数调剂到大专及以上学历系列。各系列岗位核减、调剂或核销的情况通过医院官方网站及时公告。
三、招聘人员用工性质及待遇
本次招聘的均为编制外合同制人员,医院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办理“五险一金”,工资及福利按照医院管理办法发放。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与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身心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要求;
5.符合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
(二)年龄条件
年龄要求在28岁以下(1995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三)身高条件
女性身高1.56米及以上,男性身高1.68米及以上。
(四)学历及其他要求
1.学历:报名人员要求具有相应的全日制护理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其中男护士系列的学历为大专及以上,本科及以上学历系列的学历为本科及以上,大专及以上学历系列的学历为大专及以上。
2.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合格成绩单(报名时可暂不提供);非应届毕业生须具有护士执业资格证或护士执业证书。
3.应聘人员如录用,在办理录用手续前需书面承诺服从分配并在临床一线晚夜班护理岗位工作至少8年以上,不愿签署书面承诺书的不予录用。
4.在三级甲等综合医院参加规范化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或在三级甲等综合医院从事临床护理工作2年以上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应聘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审查的;
2.受党政纪处分期间的;
3.受过刑事处罚的;
4.在各级机关和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5.现在本市其他市直医疗机构工作、未经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同意报考的;
6.法律规定不得录取聘用的其他情形。
五、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考试(理论考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录用程序进行。
(一)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
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多报则取消应聘资格。
3.所需报名材料:
①本人有效身份证。
②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可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及证明材料(学信网含二维验证码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③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合格成绩单、非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护士执业资格证。
④近期同底彩色免冠1寸照电子版。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分为初审和复审,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所提交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则取消考试或录用资格。资格审查的情况报医院招聘领导小组审定,各系列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数为有效报考人数。
(四)考试
1.理论考试:标准化试题纸质化笔试
地点:见准考证
2.面试
按理论成绩排名由高到低,按男护士系列、本科及以上学历系列、大专及以上学历系列分别排名,各系列以招聘计划数1:1.5入围面试。
3.按照理论成绩占比80%、面试成绩占比20%计算总成绩,分别按系列(男护士系列、本科及以上学历系列、大专及以上学历系列)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拟录用人员。如遇最后一名总分相同时,优先拟录高学历者;如学历相同,优先拟录理论考试成绩高者,具体情况报院党委会研究。
(五)体检
1.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有关规定进行。
2.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时,不依次递补。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程序。医院对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际等情况进行必要的了解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核,考察或复核不合格时,不依次递补。
(七)公示
对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经院党委会研究,确定为拟录用人员。拟录用人员名单在医院公示栏、医院官方网站等平台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八)录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人员,确定为拟录用人选,办理录用手续。
拟录用对象在办理录用手续前签署承诺书,不愿签署书面承诺书的不予录用;对已办理入职但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一经发现作辞退处理。
六、招聘监督指导部门
邀请市纪委监委驻市卫健委纪检监察组、市人社局、市卫健委对本次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指导。对在应考过程中弄虚作假的考生,取消考试资格;对参与应聘工作的工作人员,发现有徇私舞弊的,给予严肃处理。
市中心医院纪委0738-8527229
特别提示:
2.本次公开招聘考试未与任何培训机构合作,请勿相信不实宣传信息,以免上当受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