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龙口市卫生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鲁人社规〔2022〕2号)等规定,根据卫生健康事业发展需要和岗位空缺情况,2024年龙口市卫生类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09名(招聘岗位要求详见附件1)。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应聘人员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3年5月以后出生);
(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四)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五)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六)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招聘岗位主要参考教育部制定的现行高等教育专业目录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制定的全国技工院校专业目录设置。应聘时以应聘人员所获毕业证或国家承认的学历教育证书上注明的专业为准。其中,应聘人员在普通全日制高等学历教育阶段取得国家承认的辅修专业证书、双学位证书、第二学士学位证书的,可与相应的毕业证书配合使用,依据辅修专业证书、双学位证书、第二学士学位证书注明的专业应聘。相近专业是否允许报考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资格审查小组研究确定并在龙口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布,以便相同专业人员报考。
除与国(境)内普通高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海归留学人员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须于2024年9月30日以前取得,普通高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符合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研厅〔2016〕2号)和《教育部办公厅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非全日制研究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教研厅函〔2019〕1号)规定自2016年12月1日后录取且2024年毕业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与国(境)内普通高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的学历、学位证书,应于2024年7月31日以前取得外,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证书、相应学位证书等所有资格、资质及证书〔含2023年及以前毕业海归留学人员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依据规培合格证书所载专业报考研究生岗位的本科生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应聘人员均须于2024年5月20日以前取得(岗位另有要求的除外)。
定向、委培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公办中小学教师报考需所在单位和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应聘。全脱产在校学习的国内普通高等学历教育学生和国(境)外留学人员,2024年7月31日以前无法完成学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不得应聘。其他形式在校学习人员,应如实填写在读学习经历,并保证聘用后可全职在岗工作。招聘单位将根据岗位工作要求,对其他形式在校学习的应聘人员情况进行鉴别。如应聘人员虚报、瞒报、漏报在读学习经历或具体学习形式,影响招聘单位资格审核的,将取消应聘资格或取消聘用。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毕业时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含技师)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的,可分别按照大专、本科学历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国内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教育形式(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毕业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后,符合岗位要求资格条件的,均可应聘。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认可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可应聘医疗卫生机构符合条件的岗位。
根据上级有关政策,定向招聘岗位仅限特定人员报考。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招聘岗位仅限以下人员报考:我省2012年以前选聘的大学生村官,2016年以前招募的“三支一扶”计划人员,2022年以前选派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全国项目、地方项目和山东项目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以及外省2022年以前选派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全国项目、地方项目山东生源人员,服务满2年(服务经历计算至2024年9月)且完成协议书(合同)规定的服务期限、考核合格的。已享受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得再次应聘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招聘岗位。报考以上定向招聘岗位的人员,还需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符合定向招聘条件的人员可以应聘非定向招聘岗位,但必须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
二、招聘岗位(见职位信息栏)
龙口市卫生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岗位条件、招聘人数等具体要求见《2024年龙口市卫生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附件1)。
三、招聘办法及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报名网址:龙口市人民政府网站
应聘人员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应聘人员的姓名、证件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二)网上初审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网上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应聘条件的最终依据。凡在后续工作中发现初审通过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三)网上缴费
按照鲁发改成本〔2022〕55号文件规定,应聘人员应缴纳笔试考务费每人每科40元。缴费成功后,不再退费。
(1)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或低保证;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乡村振兴部门出具的有关证明。
(2)本人身份证。
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定向招聘岗位取消的计划可调整到本招聘单位其他招聘岗位。个别急需紧缺专业(或岗位),经烟台市招聘主管机关备案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但一般要形成有效竞争。
(四)现场资格审查
无业人员需提交就业创业证或处于无业状态的个人书面承诺书。
应聘具有专业研究方向要求岗位的人员,符合岗位要求的同一学历证书上如果没有同时注明岗位要求的专业和专业研究方向,在现场资格审查时须提供学习成绩表复印件、专业研究方向证明以及《专业研究方向承诺表》(采用附件4式样)。另外,岗位虽对专业研究方向没有要求,但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时主张自己有专业研究方向的,也须在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供学习成绩表复印件、专业研究方向证明以及《专业研究方向承诺表》。专业研究方向证明,应由高校教务部门或研究生处(院)出具;2024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标明专业研究方向的,可作为专业研究方向证明。海归留学人员须委托有资质的机构,分别将所学课程、毕业论文、专业介绍或能够证明专业研究方向的有关外文资料翻译成中文并加盖印章后,作为“专业研究方向证明”参加现场资格审查。
(五)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
各类招聘岗位笔试均考一科。医疗类B、药学类C、检验类D、中医类E、护理类F等岗位考试内容为卫生法律法规和医药卫生专业基础知识两部分,分别约占整个试题分数的30%和70%,医药卫生专业基础知识部分按医疗、药学、检验、中医、护理五类分别命题。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结果确定笔试成绩合格线,达不到笔试成绩合格线的,不得进入现场资格审查范围。笔试成绩、笔试成绩合格线于笔试结束后在龙口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布。考生对笔试成绩有异议的,按照《山东省部分人事考试成绩复核办法》(鲁人社字〔2022〕140号)办理。
2.进入面试范围人员确定
包含递补情况的进入面试范围人员名单在龙口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布。进入面试人员按照鲁发改成本〔2022〕55号文件规定需缴纳面试考务费70元。享受减免笔试考务费的人员,经本人申请,可免缴面试考务费。
3.面试
面试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职业道德、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面试采用专业测试、情节模拟、答辩及实际操作等方式进行。面试成绩于本场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为保证人员素质,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不足60分的不予聘用。面试结束后,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按照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分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2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名单。如招聘单位同一岗位中出现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且影响聘用的,以笔试成绩排序,笔试成绩仍相同的,则组织专家重新命题对总成绩相同的人员进行面试,并以重新面试后的总成绩排序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名单在龙口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四、考察和体检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考察、体检。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应成立考察体检工作小组,每组由2名以上工作人员组成,具体负责考察体检工作。可结合实际自主确定考察、体检先后顺序并等额组织。
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和聘用
根据山东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立医院人员控制总量备案有关事项的通知》(鲁编办〔2016〕28号)等规定,新进入龙口市人民医院、龙口市中医医院、龙口市第二人民医院的人员,属于控制总量内人员。
六、其他
本简章由龙口市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
本次招聘发布的简章、岗位等信息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别、本基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