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2024年石河子市人民医院面向校园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及时补充石河子市人民医院医疗人才,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兵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4年度兵团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精神,石河子市人民医院决定组织开展2024年面向校园公开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方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和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面试、体检与考察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二、招聘计划(见职位信息栏)
2024年石河子市人民医院拟面向校园公开招聘医疗卫生类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5名。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2024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含离校两年未就业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年龄要求:年满18周岁以上、35周岁及以下(即1988年5月15日(含)以后出生);
4.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知识、执业资格及工作能力;
6.具备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下列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5.在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
6.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7.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8.现役军人;
9.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其中,考生不得报考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考岗位。
四、信息发布平台
石河子市人民医院订阅号
石河子市人民医院是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保健、社区卫生服务于一体的综合性“三级医院”,是农八师石河子市急救中心。先后荣获全国百姓放心示范医院、全国卫生系统先进集体、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全国医院文化建设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
6篇原创内容
公众号
招聘工作程序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综合面试、体检及心理测试、考察、公示、审批聘用等环节组织实施。
(一)报名
需要咨询招聘岗位有关事项时,请拨打**。
3.报考实行诚信承诺制,请符合招聘基本条件和岗位资格条件的考生,认真阅读招聘岗位设定的条件。因提供的信息虚假、错误理解招聘条件等原因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请携带以下材料:
①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②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③2024届高校毕业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及院校出具盖学院章的大学成绩单。
④岗位所需的其他材料。
(三)综合面试
1.综合面试主要考查政治素质、事业心、责任感、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协调沟通能力、知识应用能力、举止、仪表及岗位适应能力等方面,由石河子市人民医院人力资源部组织实施。
2.综合面试成绩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考生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未达到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体检环节。最后一名考生面试成绩出现并列的,通过加试成绩高低排序(加试形式根据实际确定)。
(四)体检及心理测试
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以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及心理测试人员。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详见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务员局网站)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须开展吸毒人员的排查检查,吸毒人员一经确认,不予聘用。指定医院体检,体检环节只复检一次。体检费由体检医院收取,按照体检医院的标准执行,体检所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
(五)递补
在考察环节之前,如有考生放弃本次招聘考试,视情况依次递补后续考生。体检环节考生只递补一次。后续环节不再递补考生。
(六)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进入考察环节。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有关规定进行。在考察中,经审定不符合招聘要求、截止公示前未能提交岗位所需学历(学位)证书或证明材料的考生,考察结论为不合格,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七)资格复审
(八)公示
(九)审批聘用
公示期满未收到举报或举报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石河子市人民医院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审批手续,办理聘用手续。聘用单位与受聘人员及时签订聘用合同,初次聘期为5年,初次就业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六、监督
七、招聘有关事项
1.请各位考生务必按时参加要求的各项考务活动,超过时限未参加者,视为自动放弃。
4.考生对自己报考时填写的信息负责。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应如实填写、上传个人信息,如报名填写信息与考生所持证明材料不一致,将被视为失信行为,由此带来的资格审查不合格及其他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5.对考生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报考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聘用情形的,一律取消其聘用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