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枣庄市立医院合同制护理专业技术人员招聘公告
为补充正常减员和承担应急任务形成的人员缺口,根据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现将2024年枣庄市立医院合同制护理专业技术人员招聘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计划招聘人数(见职位信息栏)
本次计划招聘专业技术岗位35人。
二、招聘的岗位、专业及具体要求
如“护理2”岗位因无人报名或无拟录用人员造成空缺的,从“护理1”岗位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四)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应聘人员已进行执业注册的,其执业范围须与报考岗位相一致)。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认可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凡与录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审查
1、个人报名
报名人员应按照规定流程和时限,尽早完成各环节操作,因“压哨报名”而影响初审结果的,后果由报名本人负责。
2、单位初审
3、网上缴费
根据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明确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录用考试报名考务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22〕55号)核定的标准,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
所需提供的证明材料包括: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应聘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穷家庭的应聘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或者出具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卡》。
(二)考试
应聘岗位的人员开考比例为1:3。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人数。
1、笔试
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2、资格审核
资格复审需提交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1)《报名登记表》。报名网站下载打印,A4纸黑白打印(含照片),在诚信承诺书中,本人签名按手印。留存原件一份;
(2)身份证。查看原件,留存复印件一份;
(3)高中毕业证。查看原件,留存复印件一份;
(4)高等院校学历毕业证书。查看原件,留存复印件一份;
(6)护士执业证书或护士执业证成绩合格证明、重症护理专科护士证书。查看原件,留存复印件一份;
进入面试人员按照鲁发改成本〔2022〕55号文件规定需缴纳面试考务费70元。
3、面试
(三)考察和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组织考察。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考试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设定面试分数线60分,低于分数线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参加面试并考试合格人员中依次递补,并按规定进行公示。
如因应聘人员放弃体检,或政治考核、体检不合格,或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工作期间离职等原因造成的职位空缺,招聘单位将依次递补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