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阳县卫生健康局主动公开事项目录(2024年版)
事项名称
公开内容
公开主体
公开依据
公开时限
公开方式
公开渠道
公开责任
一级事项
二级事项
机关简介
机构概况
1.机关职能:机构编制部门批复的本机关工作职责以及法律法规或上级机关设定的工作职责;
2.办公地址:本机关现在的办公具体地址,以及下属单位的办公地址,如果政务服务大厅、信访窗口等设置在机关本部之外的,也一并列明;
宁阳县卫生健康局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二)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
全社会范围主动公开
n政府网站o政府公报o政务新媒体o广播电视o纸质媒体o实体公开栏o政务公开专区¨获取权限可控的信息平台¨办事大厅o便民服务窗口o档案馆o图书馆o其他
办公室
领导信息
姓名、现任职务职级、性别、民族、出生年月、学历学位、政治面貌、照片等
机构设置
内设机构、直属单位名称和职能
履职依据
行政规范性文件
2.作出清理决定后,公布废止和宣布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名称、文号等。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一)
《山东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办法》第四十条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自行政规范性文件宣布废止、失效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更新有效性标注
文件起草处室
规划信息
行业规划
疾病预防控制行业规划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三)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长期公示
规划发展与信息化科
各类规划计划实施措施和配套政策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定期清理
行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信息
-
办理行政许可事项或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的依据、条件、程序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五)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条、第三十三条、第四十条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行政许可决定自作出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公开;依据、条件、程序长期公示,办理结果定期清理
n政府网站o政府公报o政务新媒体o广播电视o纸质媒体o实体公开栏o政务公开专区¨获取权限可控的信息平台n办事大厅o便民服务窗口o档案馆o图书馆o其他
政策法规与体制改革科
行政处罚/行政强制
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行政机关认为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行政处罚决定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七)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第六条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其中,行政处罚决定自作出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公开;依据、条件、程序长期公示,除被处以警告、通报批评的行政处罚信息和对自然人的行政处罚信息不予公示外,其他行政处罚信息最短公示期为三个月,最长公示期为三年
综合监督与食品安全科
财政预决算
本部门及所属单位预算、决算情况说明、表格、“三公”经费支出预算、决算,部门绩效文本、重点项目绩效目标管理情况和绩效评价结果。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七)《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第六条
自该政府信息获批准后20日内向社会公开;长期公示
财务审计科
重大民生信息
监督检查
本年度本地区对公共卫生监督检查情况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十三)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健康科普
普及健康科学知识,提供科学、准确的健康信息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十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第六十七条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长期公式,定期更新
宣传教育课
应急管理
突发重大传染病疫情应急处置
应急管理有关信息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十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十九条
《山东省突发事件应急保障条例》第六十四条
《山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第十四条、第三十二条、第三十四条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定期清理
疾病预防控制与卫生应急科
其他法定内容
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结果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答复结果;政协提案办理结果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十五)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工作条例》第二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