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宁阳县卫健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鲁人社规〔2022〕2号)和《关于印发山东省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鲁人社发〔2017〕53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卫健系统各单位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现将2024年宁阳县卫健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和范围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3.应聘人员年龄须在40周岁以下(1983年4月以后出生);
4.身心健康,具备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5.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6.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有工作单位的人员和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应聘,须征得工作单位或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二)不得应聘的人员范围
1.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应聘;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在各级各类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3.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三)岗位应聘条件(见职位信息栏)
3.资格资质证书要求。招聘岗位其他条件所要求的资格资质证书,应聘人员须于2024年4月25日前取得。
4.其他可应聘情形。香港、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以及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认可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毕业时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含技师)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可以分别按照大专、本科学历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2024年宁阳县卫健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共计招聘173人。各招聘单位具体岗位、招聘人数、资格条件等详见《2024年宁阳县卫健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汇总表》)。
应聘人员在报名前须仔细阅读本《简章》《岗位汇总表》《2024年宁阳县卫健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应聘须知》(附件2)及有关政策规定,确认符合拟报考岗位的条件后再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期间,应聘人员所学专业、学历学位、取得资格、从事工作经历等是否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依据本《简章》公布的岗位条件研究审核认定。
(一)个人报名
(二)线上初审
县卫健局负责资格初审工作(节假日不休息)。网上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招聘条件的最终依据,现场资格审查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的,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初审通过后,报名信息不能更改。2024年4月29日16:00后,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
应聘人员可于2024年4月25日11:00至4月30日16:00前登陆报名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应聘人员对报名初审结果有异议的,可在4月29日16:00前向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反映,不在规定期限内反映的,视为对初审结果无异议。
(三)网上缴费
报名结束后,对最终确定的应聘人数达不到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
其中,本次面向硕士研究生学历招聘的岗位为我县卫健系统急需紧缺专业人才,不设笔试环节,直接进入面试。达不到1:3规定开考比例的招聘岗位,经泰安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同意,可不设或降低开考比例。
(四)资格审查
1.《2024年宁阳县卫健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笔试准考证》。
2.应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交身份证、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应聘岗位要求提供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或合格成绩单的,需提供个人签字并按手印的《延迟提交材料承诺书》(附件3)。学历、学位证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合格成绩单)须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并向招聘单位提供。
3.其他人员应聘的,提交身份证、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岗位没有学位要求的可不用提供学位证书)、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及岗位要求的资格资质证书,所有证书须在2024年4月25日前取得。
4.国(境)外高校毕业生还需提交教育部留学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5.《同意应聘介绍信》(附件4),所有应聘人员必须提供。
②未就业人员应聘的,须提交由本人档案存放部门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人事档案管理部门意见”栏由本人档案存放部门负责签字盖章,“劳动人事关系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意见”栏留空。
6.限宁阳户籍的需要提供户口簿,2024年4月25日前完成落户。
7.岗位资格条件需要的其他证书及证明材料。
三、考试流程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其中报考面向硕士研究生学历招聘的岗位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不进行笔试,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
(一)笔试
笔试只考一科,笔试内容包括卫生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基础知识两部分,专业基础知识分为临床医学、中医、预防医学、药学、护理、医学检验技术、医学影像技术7个类别。各岗位笔试科目见《岗位汇总表》。
为保证招聘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主管部门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考生对笔试成绩有异议的,参照《山东省部分人事考试成绩复核办法》(鲁人社字﹝2022﹞140号)办理。
(二)面试
进入面试人员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由高分到低分按照1:3的比例依次确定。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本招聘岗位;达不到1:3比例的岗位,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从本招聘岗位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个人笔试成绩查询和面试人员(含递补人员)在宁阳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面试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员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在宁阳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四、体检考察
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依次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员。同一招聘岗位出现应聘人员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笔试成绩也并列的,加试确定人选。
五、公示聘用
对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宁阳县人民政府网站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没有问题,符合聘用条件的,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各招聘单位提出初步意见,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审核汇总并提出聘用意见后,报县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发放《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聘用手续。
受聘人员须作出承诺并与聘用单位签订在宁阳县域内最低为5年的服务协议(含试用期,其中应聘到乡镇、街道岗位的须在本乡镇、街道服务满3年)。聘用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和《最低服务期限协议书》,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的受聘人员按照《关于印发山东省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鲁人社发〔2017〕53号)执行。
六、其他
本次招聘发布的简章、岗位等信息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别、本基数。其他未尽事宜,按照上级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