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南农业大学2022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章程
为做好我校2022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接收工作,根据教育部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称:推免生)工作有关管理办法的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一、申请条件
2.申请人身体健康状况应符合国家的体检要求;
3.申请人须于录取当年学校研究生新生入学日期前获得本科毕业证书。
二、接收专业
拟接收推免生专业如下:
院系名称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经济管理学院
020200
应用经济学
025100
金融
095137
农业管理
095138
农村发展
120200
工商管理
120300
农林经济管理
120405
土地资源管理
125300
会计
马克思主义学院
030503
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
数学与信息学院
070100
数学
081200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085404
计算机技术
125603
工业工程与管理
生命科学学院
071001
植物学
071005
微生物学
071007
遗传学
071009
细胞生物学
071010
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
086001
生物技术与工程
动物科学学院
071003
生理学
090501
动物遗传育种与繁殖
090502
动物营养与饲料科学
090504
特种经济动物饲养
0905Z1
动物健康养殖与安全生产
095133
畜牧
兽医学院
090601
基础兽医学
090602
预防兽医学
090603
临床兽医学
0906Z1
兽医药学
095200
兽医
农学院
090101
作物栽培学与耕作学
090102
作物遗传育种
095131
农艺与种业
材料与能源学院
081700
化学工程与技术
082800
农业工程
082900
林业工程
095132
资源利用与植物保护
人文与法学学院
035101
法律(非法学)
035102
法律(法学)
060200
中国史
071200
科学技术史
工程学院
080200
机械工程
085406
控制工程
085410
人工智能
085501
085508
农机装备工程
085510
机器人工程
095136
农业工程与信息技术
林学与风景园林学院
083400
风景园林学
090700
林学
090900
草学
095300
风景园林
食品学院
083200
食品科学与工程
086003
食品工程
095135
食品加工与安全
园艺学院
090201
果树学
090202
蔬菜学
090203
茶学
0902Z1
园艺产品采后科学
0902Z3
设施园艺学
资源环境学院
071300
生态学
083000
环境科学与工程
090301
土壤学
090302
植物营养学
0903Z2
肥料学
水利与土木工程学院
公共管理学院
035200
社会工作
120401
行政管理
120404
社会保障
外国语学院
055100
翻译
艺术学院
130500
设计学
135105
广播电视
135108
艺术设计
电子工程学院
080300
光学工程
085401
新一代电子信息技术(含量子技术等)
海洋学院
071004
水生生物学
090800
水产
095134
渔业发展
植物保护学院
090401
植物病理学
090402
农业昆虫与害虫防治
090403
农药学
三、申请与选拔考核程序
2.学校发出复试通知。学校的招生学院通过“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向申请人发出复试通知。
4.复试。同意参加我校复试的申请者,招生学院通知其复试的具体安排。复试重点考查考生的思想品德、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科研能力和综合素质等。复试内容包括外语水平测试、专业素质及能力考核、综合素质及能力考核三个部分,总成绩为100分。复试方式可采用网络远程复试或现场复试,由招生学院自主确定;复试具体内容由各学院自主制定。
5.办理拟录取手续。复试合格者材料由招生学院上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汇总审核后,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复核、确定拟录取名单后公示,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向拟录取考生发放待录取通知。拟被录取者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接收待录取。
6.审核。拟录取考生须经上级部门审核通过才能正式录取。
四、学费与奖助学金
1.学费
我校2022级研究生的收费标准拟定如下(以批复为准):
研究生层次类型
标准(元/年·生)
学制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非定向
就业
学术学位硕士
食品科学与工程、★观赏园艺学、
动物营养与饲料科学、
预防兽医学、临床兽医学、
★兽医药学、风景园林学、设计学
8000
三年
其他专业
6000
专业学位硕士
18000
二年
12000
10000
音乐、广播电视、艺术设计
20000
会计、金融
28000
法律(法学)、法律(非法学)
16000
见注
农业管理、农村发展
注:1.风景园林、兽医、农艺与种业、资源利用与植物保护、畜牧、渔业发展、食品加工与安全、农业工程与信息技术、林业、控制工程、人工智能、新一代电子信息技术(含量子技术等)、计算机技术、机械工程、农机装备工程、机器人工程、生物技术与工程、食品工程、工程管理、法律(非法学)、材料与化工、水利与土木、资源与环境等全日制专业(领域)学制为三年;翻译、社会工作、法律(法学)等全日制招生类别(领域)学制二年。
2.奖助学金
我校为全日制非定向硕士研究生提供奖助学金(标准如下表,具体以文件为准),全日制定向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研究生不提供奖助学金。推免生入学第一学年全部享受一等学业奖。
奖学金
助学金
总金额
(元/年)
学业奖学金
助研岗位津贴
类型
等级
金额(元/年)
比例
金额(元/月)
学术学位
硕士
一等
20%
800(一年发放10个月)
自然科学类:
≥200
人文社科类:
≥100
≥20400
≥19200
二等
30%
≥16400
≥15200
三等
3000
50%
≥13400
≥12200
专业学位
自定
≥18000
≥14000
≥11000
3.社会奖学金
社会奖学金根据捐赠单位或个人的要求,奖励在读全日制研究生,具体对象和金额按照社会奖学金捐赠协议执行。
4.科研成果奖励
学校每年对获评优秀学位论文的研究生作者给予奖励,奖励标准以具体文件为准。
5.助教、助管岗位津贴及特殊困难补助
6.国家助学贷款
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中家庭经济困难者,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贷款条件和金额按照国家和广东省及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五、博士预备生
六、其他事项
1.申请人必须保证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若申请人提交的信息不真实或不准确,我校不予录取。
2.我校确定接收的推免生,在入学报到时未获得本科毕业证书者,学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3.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生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4.录取为我校非定向生的考生,档案必须调入学校;录取为定向生的考生必须签订定向培养合同。
七、咨询、监督与申诉
华南农业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510642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五山路483号华南农业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行政楼316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