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海区医改办《关于印发江门市江海区实施绩效工资卫生事业单位临聘人员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江海医改办〔2011〕3号)、《关于进一步理顺人事管理工作的通知》(江海卫〔2012〕127号)、《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区卫生系统人事和工资管理的通知》(江海卫〔2012〕128号)和《江门市江海区事业单位职员招聘暂行办法》等文件精神,为做好我院(含外海、江南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人才招聘(编外合同制)考试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和招考条件
(一)招聘职位
本次招聘职位18个(含外海、江南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招聘人员49名。详见《江门市中心医院江海分院(江门市江海区人民医院)人才招聘计划表(2020年上半年)(附件1)
(二)报考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热爱卫生事业,乐于扎根基层,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无医疗事故和非法行医记录;
2.具有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3.具有报考岗位所需的学历及专业要求;
4.取得相应岗位的执业资格;
5.具备招考职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招考对象及范围
面向社会招聘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每位考生原则上只能选择报考1个职位。
三、报名办法
(一)招聘信息查询
(二)报名
2.报名材料要求:
①报名表:考生可根据个人意愿选择招聘职位报考,填写《江门市中心医院江海分院应聘报名表》(附件2),所填写的内容必须真实、可靠。报名表可在本院网站下载或到现场报名地点索取。
③本人证件照片:近期(半年内)正面红底免冠1寸证件照片,一式3张(其中1张粘贴在《应聘报名表》)。照片背面用圆珠笔注明姓名。如提交生活照、视频捕捉、摄像头(或手机)所摄的照片,一律不予通过资格审查。
③特别提醒:仅限上述两种报名应聘方式,不按照报名材料制作要求提交应聘资料的,报名无效。因疫情特殊原因,原则上以网上报名方式为主。
四、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由人力资源科负责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报呈考核领导小组审核,经审核合格者进入考试环节,发给准考证。
为疫情时期人才招聘考试能正常进行,所有考生须接受体温测量,考试全程佩戴口罩(需自备),听从工作人员安排。
(一)准考证领取
领取地点:本院健康管理中心大楼五楼会议室(即江门市江海区外海体育广场侧,由体检中心门口入,乘电梯直上5楼)
(二)笔试
笔试地点:本院健康管理中心大楼五楼多功能厅。
(三)面试
六、组织考试
人才招聘实行竞争性选拔考试,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护理岗位含实践技能考试)。医师岗位、医技岗位和行政后勤岗位(含医务科办事员、财务科办事员、医疗客服专员),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护理岗位笔试成绩占40%,实践技能考试占40%(实践技能考试为零分者,不予进入面试环节),面试成绩占20%。
持有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或持有中级(或以上)职称者可免笔试,直接参加面试,面试成绩占考试综合成绩的100%(护理岗位实践技能考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
考试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满分为100分。若同一岗位应聘者综合成绩相同,依次按照笔试成绩、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仍相同,则加考面试,以加考面试成绩确定最终名次。
七、考试方式和内容
(一)笔试环节
1.笔试命题
2.笔试考场设置
为加强考试管理,为考生营造一个良好的考试环境,考试顺利进行,现就考场设置做出如下规定:考场将按桌编号,考生须对号入座,不得互换座位。考生要关闭全部通讯设备并统一放置,不准携带与考试无关物品。提前交卷的考生不准在考场附近逗留、喧哗。
(二)面试环节
1.面试命题
面试主要考核应聘者专业技能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采取答辩和(或)实地操作考核等方式相结合进行。
2.面试程序
(2)抽签确定面试顺序。
3.面试考场设置
面试具体地点另行通知,根据考试类别、职位(岗位)名称进行场次安排。
八、体检、综合评审
本院将根据招聘公告规定的拟招聘人数和考生的综合成绩从到低分确定等额的考生进行体检。因体检或综合评审不合格或其他原因不能聘用造成岗位缺额的,由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确定递补人选。
九、聘用
十、签订合同
聘用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与相应聘用机构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和劳动合同的签订按本院有关规定执行。合同期内享有国家规定的各种假期待遇。
十一、薪酬待遇
按本院薪酬制度执行。
江门市中心医院江海分院
江门市江海区人民医院
2020年4月17日
原文标题:关于江门市中心医院江海分院(江门市江海区人民医院)2020年上半年人才招聘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