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301号)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文件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潮州市人民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77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潮州市人民医院创建于1952年,1980年由旅港潮人、著名爱国人士李嘉诚先生捐资易地建设,是集医疗、科研、教学、预防、康复、保健、急救等功能于一体的综合性三级医院,现为汕头大学医学院附属潮州医院、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潮州医疗中心、汕头大学·香港中文大学联合汕头国际眼科中心专科联盟(潮州分院)、潮州市卫健系统唯一一家“双站”单位(国家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广东省博士工作站),潮州市肿瘤防治中心,潮州市高危孕产妇救治中心,潮州市医学影像远程诊断中心。医院实施科技兴院战略,各专业学科设置齐全,拥有广东省临床重点专科及临床重点扶持建设专科各2个、潮州市临床重点专科21个,其中国家标准版胸痛中心、危险性上消化道出血急诊救治快速通道、互联网医院、电子病历系统应用水平四级医院、入选广东首批“互联网+医疗健康”示范医院建设单位。同时与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五医院、广东省人民医院、中山大学肿瘤医院、上海市同济医院、右江民族医学院等建立合作关系,得到多家上级医院的大力支持。
医院现有定编床位1200张,在岗职工1423人,卫技人员1200人。近年来,我院通过强化自身建设,开展新一轮创建三甲医院工作,并在李嘉诚基金会捐赠一个亿及政府出资的基础上,准备启动医院综合楼建设。医院开展了一大批高新技术项目,全力推进胸痛中心为首的“五大中心”及智慧医院建设,医院60多项科研成果获得省、市科技进步奖,2项科研成果获得国家专利,多次被省、市授予“文明单位”等荣誉称号。
二、招聘对象
三、招聘基本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年龄条件:岗位应聘人员年龄在18-45周岁(即1978年1月3日-2006年1月2日);
8.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政策的通知》(国卫办科教发〔2021〕18号)要求,“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其中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原则上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此次公开招聘将贯彻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政策,符合政策的考生可报考相应岗位。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人员;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人员;
6.近两年内,在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
7.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本条所规定期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本次公开招聘的报名截止日。
四、薪酬待遇
五、招聘程序
(一)组织报名
2024年1月3日上午9:00至2024年1月9日下午5:00。
2.报名办法
3.报名需提供材料:
(1)本人近期红底1寸免冠半身彩照证件照(JPEG或JPG格式);
(2)身份证(JPEG或JPG格式,正反面扫描在同一页);
(3)毕业证书,国内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的报考人员须于报名之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JPEG或JPG格式);
(5)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和证明材料(JPEG或JPG格式);
(6)国有单位的在编人员须提供单位盖章的同意报考证明(JPEG或JPG格式);
(7)有工作经历要求的,须提供单位盖章的工作证明,同时提供劳动合同或社保缴费证明(JPEG或JPG格式)。
在报名成功后打印报名表(A4纸正反面打印,签名处蓝黑色钢笔或黑色签字笔填写),纸质版文件请报考人员予以保存。
4.注意事项
(1)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考,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公告和岗位要求,对所提供的各项信息、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如因个人提交材料和填报信息失实,一经发现即取消应聘资格;
(2)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考,报考多个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
(3)报考者须按《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进行报考,所学专业应符合报考岗位的专业要求。报考者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报名时提供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的扫描件。具有国(境)外学历人员在报考相近专业时,须提供院校出具的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第三方专业机构出具的成绩单翻译件等材料的扫描件,并在国内正规高校官网寻找报考专业的课程设置,将相应课程与自身专业课程进行对比并出具文字说明(文末附网址链接和网页截图,落款须手写签名),同时出具承诺书保证上述内容真实有效。若招聘岗位专业条件为“专业”(代码为6位数),应聘人员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为该“专业”的上一级“学科”(代码为4位数)或“学科门类”(代码为2位数),可按前款规定以相近专业报考。除《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中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
5.资格初审
(二)组织考试
1.笔试
2.资格复审
3.面试
根据岗位需要,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专业知识、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面试完毕后当场评分、统分,并向考生宣布面试成绩。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2位,60分以上为合格,面试未达合格分数线的,不计算综合成绩。
4.考试综合成绩计算
考试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考试综合成绩采用百分制,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2位,60分以上为合格。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如同一岗位考生综合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相同,则按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则另行组织面试。
(三)体检
(四)考察
(五)公示与聘用
(六)递补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市人民医院可以在7个工作日内进行递补:
1.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2.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
3.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4.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递补人选应当从同一岗位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产生,并按照公告中有关体检、考察、公示等规定办理。
六、其他需要说明情况
(二)本次招聘如有涉嫌违纪违规的,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追究责任。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