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阳人民医院误诊误治、篡改病历逃避责任。
本人系被害人王珍之夫,家住浏阳市文家市镇永丰村。
浏阳人民医院违反法律、法规和医院规章制度,对患者治疗疏忽大意,草菅人命,导致我妻子王珍因误诊误治而死亡。而又在发生医疗事故后,违反《病历书写基本规范》的行政法规,有意纵容医务人员经常性、长期性地伪造、隐匿、篡改病历资料,在病历管理上多年不归档,造成事故发生后,医务人员篡改病历有迹可循,以期规避自身法律责任,在患者维权过程中被控告人极力阻止、刁难法院及鉴定机构调取原始的病历,态度极为恶劣,导致医疗事故患者维权艰难,鉴定不公,判决错误,家属无处伸冤。
诉求:1、查明我爱人王珍在浏阳人民医院的真实治疗过程,就浏阳人民医院对我爱人的治疗是否存在误诊误治给出书面结论。
事实和理由:
我爱人王珍于2018年11月11日因身体不适自行到浏阳市人民医院就诊,收治于肾病科,仅治疗9天,便死亡。在整个治理过程中,主治医生从始至终没有查明病因,我们家属追问过程中也无法给出明确的死因。主治医生以我爱人肾病为借口反复敷衍、推脱我们受害者,我们咨询华大基因负责人得到回复“具体肾病的实验室指标没有看到”
ICU副主任更是在司法鉴定过程中满口谎言,对其所犯错误矢口否认。浏阳人民医院在我爱人王珍的治疗过程中,在未查明病因的情况下随意治疗,误诊误治,胡乱治疗,导致我爱人年仅29岁就离开了人世,在治疗过程中,我们多次提出转上级医院治疗的方案,但主治医生以“出医院概不负责,无法联系带呼吸机的救护车”为由多次阻碍我们转上级医院治疗的要求,导致我爱人错失了最佳治疗时机,对我们整个家庭带来沉重的打击,使我的两个小孩(一个还在读小学3年纪,一个还在读幼儿园)在如此幼小的年纪就丧失了母爱。
在爱人去世之后,我于2019年4月对浏阳人民医院提起诉讼,希望法院可以依法查明我爱人的真正病因跟死因,还原整个治疗的真实过程。在诉讼过程中,我们委托湖南迪安司法鉴定中心对我爱人的整个治疗过程进行鉴定,经过迪安司法鉴定中心的鉴定发现,在浏阳人民医院整个治疗过程中,浏阳人民医院对我爱人的病历进行大量伪造、隐匿、篡改多达81处。
上级部门都将我们的诉求下放到浏阳市卫生局,而浏阳市卫生局对我们提出查明真相的要求未进行调查,敷衍了事。
据了解,浏阳市人民医院违法私立管理制度,要求各科室与医院签订管理目标和医疗事故责任状,其目的就是向各科室下达创收任务和医疗事故风险承担责任比例。该行为导致各科室为超额完成管理目标任务的奖金制度,对患者小病大治,超范围检查,造成患者承受不必要的治疗,从而达到医疗人员增长奖金待遇超出基本工资的两三倍,而特别可恶的是,医疗事故责任状,明确各科室发生医疗事故承担的责任比例,导致各科室发生医疗事故后为了规避科室责任,伪造、隐匿、篡改病历原始资料,已在浏阳市人民医院形成了历史规律。
尊敬的网友:
您好!
首先,对于您多年之后依然未能走出亡妻之痛深表同情,对我院虽经全力救治依然未能挽回您妻子年轻的生命深表遗憾,也能理解您的感受和心情。所以,尽管这一医疗纠纷在经历调解成功又被您诉诸法院,法院判决结果医患双方均已认可并执行完成的情况下,我们对您的投诉虽然感到意外,但依然表示理解和同情。
2018年11月11日,您妻子王某因反复浮肿3月余、咳嗽、气促等症状入住我院肾内科,经诊断为肾病综合征、急性支气管炎,既往患者有长期激素治疗史。入院后,患者气促进行性加重,出现呼吸衰竭,11月13日转入重症监护室后,病情急剧恶化,经抢救无效于11月19日10时死亡,死亡原因为免疫抑制致重症肺炎、呼吸衰竭。
患者死亡后,我们积极回应您的质疑和诉求,在当日即封存病历,锁定电子病历系统。2018年11月24日,医患双方在浏阳市医疗纠纷调解中心达成调解协议,并签订调解协议书,医患双方均严格履行了协议内容。
2019年4月10日,您再次就此事件向浏阳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根据您的诉求进行了病历鉴定,鉴定结论为:医院无伪造、篡改、隐匿病历等行为。因您拒绝做司法鉴定,浏阳市人民法院一审判决维持人民调解协议有效。您不服判决结果,向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未做司法鉴定为由发回浏阳市人民法院重审。对此,我们再次积极配合您进行司法鉴定,2022年2月11日,在浏阳市人民法院依据司法鉴定结论进行了重审判决后,我们积极且不打折扣地执行了判决结果,您对判决结果也是欣然接受和认可。至此,我们认为,法院判决书应该是最终结果,事情已经解决。
针对您帖中关于医院的不实言论,我们在此郑重申明:人民医院是人民的医院,具有公益属性,一切以病人为中心,一切以严格执行医疗规范和医保政策为原则,全心全意服务广大人民群众。同时,也希望您能正视现实,早日从失去妻子的悲痛中走出来,以更加积极的心态去面对未来的生活。
浏阳市人民医院
2022年9月28日
我们的诉求:
1、查明我爱人王珍在浏阳人民医院的真实治疗过程,就浏阳人民医院对我爱人的治疗是否存在误诊误治给出书面结论。
2、查明浏阳人民医院对我爱人王珍的病历是否进行篡改、隐匿、伪造给出书面结论。要求长沙市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公布对浏阳人民医院的调查结果(2021年6月就受理,工作人员承诺3个月出调查结果,但至今都以各种理由拖延不公布调查结果)。
3、查明浏阳人民医院对我爱人的电子病历长达3年未归档的事实,给出书面结论。
4、依法对浏阳人民医院多年以来违法违规篡改病历的行为进行整治并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