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床误诊是指医生在临床医疗工作中因主观或客观因素的影响作出了不符合或不完全符合病情的结论,即医生在认识疾病过程中期望认识其本质而实际与疾病本质发生了偏离的现象,即医院丧失了应有的判断能力,而给患者带来了不必要的损害。
二、误诊承担法律责任的前提及条件
(一)何种情形下的误诊才应承担法律责任
客观上讲,基于病理的高度复杂性,医院的误诊是正常现象,如果凡是误诊造成人身损害或精神损害,就让医院无条件承担赔偿责任,即医疗风险完全让医院承担,显然是不合理的。误诊是否应当承担责任呢不能简单作出是或否的回答,应当按照是否具备侵权民事责任构成要件判定。
1、误诊是否存在过错(过失)是医院承担法律责任的必要前提。
行为人对其行为的结果应当预见到但未预见到,或者虽然预见到而轻信其不会发生,以致造成损害结果的叫过失。衡量行为人是否有过失,应以行为是否“应注意”、“能注意”而“未注意”为依据,来判断诊断行为是否规范,诊断医生是否尽责。因为医学是个很复杂的学问,不但个体差异大,而且疾病发展也复杂,难免出现意外,关键是看医生能否尽职尽责,即医疗过错主要体现在应当预见而没有预见,应当防范没有防范,这是一个基本衡量原则。
2、审判中,衡量医院是否存在过错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判断。
(1)是否具备准确诊断的条件,如病人是否能清楚、完整地陈述病情,诊断所依据的其他客观性资料是否完备,特别是各种检查报告是否及时产生,病情是否稳定等。
(2)是考察具体的诊断、治疗过程。考察医疗机构在诊断前问诊是否全面,有无进行必要的辅助检查;在初步诊断后对病情变化是否密切观察,有无根据病情的发展、症状的表现和变化来修正自己的诊断;是不是存在过分自信的情况,对疑难、不典型的病状,不经会诊、讨论就盲目下结论。总体而言,就是以客观标准考察医生诊断时的心理状态,考察其有无尽到谨慎的注意义务。
(3)是医院的等级及所处的地域间发展不平衡,医疗水平和条件差参不齐。对于诊断的辅助手段也受到各种因素的制约。因此对疑难杂症的诊断难度增加,往往级别越高的医院因其整体的设施及技术力量等因素,医疗水平就越高,因而诊断能力就越强。
总言之,判断医疗机构是否存在过错,关键就是审查医患双方就医院履行义务“当”与“不当”。如果医院履行义务“不当”,即有过错,就应承担民事法律责任。
综上所述可以知道,病理具有复杂性,误诊是正常现象,但是如果医生有一些过失行为与病人的病理之间有因果关系的,该医院是要承担责任的。如果您在这方面有问题,小编建议您委托专业的律师协助您解决问题,保护自身利益。
该内容对我有帮助赞一个
验证手机号
我们会严格保护您的隐私,请放心输入
为保证隐私安全,请输入手机号码验证身份。验证后咨询会派发给律师。
简介:
毕业于甘肃政法学院,法学本科,现执业于甘肃元成彤律师事务所。
专业律师快速响应
累计服务用户745W+次
发布咨询
多位律师解答
及时追问律师
执业证号:
16201201811031274
甘肃元成彤律师事务所
简介:
向TA咨询
医疗诉讼中专家证言的重要性体现在哪些方面
服刑人员在狱中被狱警欺辱怎样维权
婚外情会坐牢吗
注册商标续展是什么意思
什么是遗赠?遗赠与遗嘱继承的区别
哪些情形下可以讨回购房定金
因死亡劳动合同终止经济补偿有吗
纯包工算雇佣关系吗
怎么公示规章制度才利于举证
公司合并需要重新签合同吗
签劳务合同有什么待遇
工程保险费有哪些计算方式有哪些
如何认定保险责任免除条款是不是合理
在什么情况下人身保险合同的效力会终止
车主变更保险合同未改保险赔偿案例
只因迟延理赔多付5.5万
司机涉嫌犯罪保险公司能否拒赔
如何申请大额保险金
投保当日撞车,保险公司称合同未生效拒赔生效方式应按投保人意愿